(独家)2006年一季度中国企业年金市场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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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 20:11 中国养老金网 | ||||||||||||||||||||||||||||||||||||||||||||||||||||||||||||||||||||||||||||||||||||||||||||
编者按:自2006年起,中国养老金网将定期推出中国企业年金市场报告,对上一季度的企业年金市场进行汇总、回顾和分析,以期对企业年金管理机构、企业年金监管部门、广大企业及读者提供全面、专业的支持。《中国企业年金市场报告》由中国养老金网及其北京贝恩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独家发布,按季度发布。报告内容来源包括监管部门、企业年金运营机构、企业、公共传媒。报告呈送各监管部门领导、大型企业集团领导、部分运营机构领导。欢迎广大读者提出宝贵意见,并不吝赐稿。
一、2006年一季度中国企业年金市场亮点 1、劳动保障部批复中国银行、光大银行、中国人保企业年金方案。 2、国务院2006年工作要点提出积极发展企业年金。 3、大量省市把积极促进企业年金发展列为当地十一五规划重要内容。 4、上海、北京等省市相继出台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和其他政策支持。 5、山东、山西等地“批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6、劳动保障部、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国资委合力推进企业年金。 7、浦东发展银行推动铁法煤业五万职工建立企业年金。 8、中国人寿成立养老保险公司。 9、郑秉文教授撰文指出DB、DC模式的选择关系中国金融市场、企业福利制度战略选向。 10、中国养老金网、北京贝恩克公司积极推动联合企业年金计划。 二、2006年一季度中国企业年金市场分析 已见曙光,待现朝阳 综观2006年第一季度中国企业年金市场,两个特点是:协调监管、企业动力。 (一)、协调监管,渐成合力。 2006年初,中国养老金网推出了《2005年中国企业年金市场报告》。在结尾部分,报告列出了市场对2006年中国企业年金领域的七大期待。其中一条是期待各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实现协调监管,功能监管,共同促进市场。 2006年一季度,我们看到:企业年金成为“两会”期间的热点提案和热点议题。国务院2006年工作要点明确提出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财政部、国资委、劳动保障部、保监会、银监会相继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年金。全国多数省市的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积极促进企业年金的发展。上海、北京等重要省市相继明确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和地方发展企业年金具体办法。 从国务院到地方政府,从劳动保障、国资等专业监管部门到金融协同监管部门,监管部门的合力推动,企业和运营机构可以同时感受春天的步伐。 (二)、企业为本,市场为本。 企业年金,顾名思义,企业为本。企业年金是一种制度设计,是一种政策导向,但最根本的,企业年金首先是企业及其职工的战略选择、现实选择。 企业职工退休金只有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水平的一半左右,基本养老保险现收现付制度企业职工退休金有限的替代率,中国独生子女政策导致的4-2-1的家庭赡养结构,中国人口的老龄化,企业年金相比于商业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和政策支持,企业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的战略,必然使企业年金的发展势不可挡。 企业年金无论在理论研究、政府监管、运营服务,现在都还是早春时节。 但我们在为企业设计企业年金方案,提供企业年金咨询的过程中,感受到的是企业、市场春意的涌动。 我们看到,全国各地,大量的企业自发地、主动地、积极地选择了企业年金制度。2006年第一季度,中国银行、光大银行、中国人保的企业年金方案获得了劳动保障部的批准通过,大量央企正在拟订各自的企业年金方案。山东、山西、辽宁等省市大量企业“批量”参与企业年金。铁法煤业一家企业数万人参与企业年金计划。 制订政策、执行监管、理论研究、提供企业年金服务,所有这些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生产力,提高企业职工福利。离开了企业和职工的需求,企业年金的政策、监管、理论、服务,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面向企业和职工,企业年金才有无限广阔的空间。 三、2006年一季度中国企业年金市场之企业表现 1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企业年金业务推介会隆重召开。会后,工行江西分行先后与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鹰潭市兴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了年金基金服务合作意向书。 1月份,工行福建省分行中标福建省烟草系统企业年金项目托管银行。 1月份,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与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签署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服务协议》。这不仅是自企业年金基金规范运作后工行天津市分行的首笔业务,也是天津市的第一单企业年金业务。 1月份,甘肃保监局透露:中国人寿甘肃分公司已接手甘肃铝厂8千万企业年金业务。 1月份,江苏省内最大的一单企业年金花落招商银行。 1月初,太保寿险在上海签署了全国首笔法人受托企业年金业务。 2月份,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中央金融企业报送的企业年金方案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通过回函。 2月,宁波亿泰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宁波光大银行正式签订协议,由光大银行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企业年金账户管理服务。这是自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规范运作后宁波市的第一单企业年金业务。 2月10日,中国三峡总公司召开“2006年三峡总公司工作会议”。三峡总公司总经理李永安先生在会议报告中透露,三峡总公司将建立企业年金。 截至2月份,全国已有约50家中小企业向各地劳保部门备案,规模接近亿元。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广东、辽宁、浙江、江苏、青岛、深圳等沿海地区和城市,企业主要分布在电力、IT、石油、制造、烟草、交通运输等行业。目前,监管当局尚无关于集合企业年金计划的政策法规出台。 2月份,华电集团公司企业年金管理监督委员会一届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在总结两年来的企业年金管理工作时,企业年金管监会主任陈飞虎指出:企业年金要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充分提高投资收益,为广大职工解除了后顾之忧,同时支持了集团发展,为集团发展战略实施服务。 2月份,东方航空与交通银行在上海签署了银企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交通银行将向东方航空提供80亿元等值人民币的全球授信额度。交通银行与东方航空还将在企业年金等方面开展合作。 2月份,上海巴士实业与光大银行签订银企全面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将确认上海巴士实业为该分行重点优质客户和长期合作伙伴,针对企业实际提供包括信贷服务、现金账户管理服务、资金资产增值服务和债务保值服务、国际业务及网上银行、企业年金等在内的“对公阳光理财计划”的整套个性化金融服务。 2月份,华夏银行总行有关人士表示,全行薪酬体系大体指导性框架已经确立,并将与绩效考核全面挂钩。目前主要是在探讨企业年金方面的改革方案。 3月份,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建立企业年金的议案。 3月份,某知名国有企业集团已与易方达基金管理公司签定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 3月份,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企业年金方案最终敲定,这标志着苏州企业年金第一单标准正式诞生。 3月份,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成功签约企业年金业务。 3月份,金地集团、中海地产与建行签署协议,合作内容涵盖企业年金。 3月份,广州航道局签约平安保险,首期受托企业年金1300万。 3月份,粤电集团公司召开企业年金工作会议,总结2005年集团企业年金工作。 3月份,铁法煤业集团与浦发银行签订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协议。 3月份,中国财务公司协会在北京举办企业年金业务研讨会。本次会议邀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司、中国银监会非银部等领导以及中国社科院、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保所、中国养老金网等专家。与会企业包括电力、三峡、武钢、石化等财务公司。
四、2006年一季度中国企业年金市场之监管者说 1月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政务公开办法》,其中明确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数量、程序和认定结果,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评审专家名单”列入政务公开的范畴。该办法将于2006年3月1日起实施。传闻中的第二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名单已经吊起不少金融机构的胃口。2006年,第二批机构名单和企业年金相关实施细则必将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为闪光灯关注的焦点。 自05年末,保监会在各种场合强调保险产品创新的重要性。2005年年末,保监会公布的《养老保险管理办法(草案)》和《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草案)》将于2006年7月份正式实施。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保险行业产品创新的重要方向。 1月12日,银监会推出《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四部实施办法,这些办法对银行从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业务的业务资格及资格审批事项做出明确规定。 继2005年8月,国资委下发《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之后,2006年1月中旬,财政部向二十几家财政部直属金融机构下发了《关于国有金融企业试行企业年金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要求各金融机构在10天左右的时间内将反馈意见书呈财政部。 在《征求意见稿》中,财政部明确了直属金融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几大原则,如保障性与激励性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兼顾出资人、企业和职工的利益等;及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条件,如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人工成本承受能力较强,基础管理规范、民主制度健全等。 在丙戌年春节近在咫尺的时候,推出《征求意见稿》。财政部要求各金融机构在10天左右的时间呈上反馈意见。这意味着,提出反馈意见将是各直属金融机构的领导春节长假后的第一项工作。财政部对其直属金融机构建立企业年金的态度已经尽在不言中。 某著名财经报纸撰文指出:《征求意见稿》中要求金融机构在设计企业年金方案时,重点解决一些问题,如激励机制和历史遗留问题。具体而言,《征求意见稿》要求试行企业年金的企业应该兼顾新、老退休人员的福利保障水平。 2006年2月7日,劳动保障部复函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中央企业,同意他们报送的企业年金方案,并要求他们认真组织实施,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劳动保障部反映。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05年12月,劳动保障部下发《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后,一些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陆续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备案。 首批三家央企获批建企业年金表明规范的企业年金运作正式起步。企业年金操作涉及不同的环节和流程,首批央企方案的批复,使得新的制度平台基本搭建完毕和通畅。另外,因财政部是人保控股公司的出资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资金支出、高管人员薪酬待遇等方面的事情都要获得财政部的批准。据悉,人保财险股份公司的方案获得劳社部批准后先不运做,待得到了财政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各方面的批准后再进行实际的操作。而财政部对国有金融企业建立企业年金也是持支持态度,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已经写在了《征求意见稿》中。 2月份,财政部养老保障处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企业年金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企业年金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提高退休人员生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一是有利于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可以更好地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三是增强企业的人才竞争能力。四是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发育。 日前,国资委发出《2005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该通知指出:企业用应付福利费与应付工资节余为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在基本情况表中不反映为全年应发工资总额与全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指标,在人工成本情况表中不反映为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指标。该通知的出台,意味着建立企业年金不会影响中央企业财务报表的成本数据。 3月份,在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对发展企业年金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指出:企业年金唱主角只需三五年。郑功成认为,税收优惠是一个政策环境的问题,随着国家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监管力度的逐渐加大,税收优惠政策越来越成为企业年金发展的推动力,成为个人和企业合理避税以获得更大经济利益的手段。同时,郑功成强调,要明确雇主与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企业年金不是企业的包袱,而是企业为员工理性构建的一项长期福利计划。企业应该认识到建立企业年金是社会责任。这是企业年金能顺利发展的社会环境。 全国保险学会会长戴凤举委员(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建议,对商业养老保险与企业年金给予税收优惠。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马明哲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的提案是,《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年金市场发展,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障体系》。他认为,庞大的资金缺口一直是困扰我国养老保障体系最突出的瓶颈问题。在提案中,马明哲建议,要切实解决资金缺口,促进企业年金加快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应针对个人缴费部分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在年工资总额1/12(8.33%)以内的,允许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列支,同时实行"延迟纳税"制度,除在缴费环节实行税收优惠以外,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待领取时再予征收。这样,才能推动企业年金的发展,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安全网。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公司董事长王宪章提出《关于完善企业年金发展政策的建议》。王宪章认为,养老问题是长期困扰许多国家的一个社会性难题,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解决好的一个现实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老龄化进程具有基数大、增幅快、高龄化比例高、地域差异明显等特征,原有的现收现付制已经无法提供足够的养老金支付,使养老问题变得十分紧迫而严峻,给处于转型时期的社会保障体系带来严峻挑战。 3月份,国务院关于印发“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发展企业年金。 从国务院到各部委,企业年金的多方合力,势必推动企业年金迅速发展。 五、2006年一季度中国企业年金市场之地方政府态度 2006年元旦过后,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纷纷召开。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上,本级行政部门公布《政府工作报告》。多数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都强调指出:在过去一年中,当地行政部门推动企业年金工作的各项举措。同时,2006年,多数省份的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出台,其中对于企业年金更是不吝笔墨。企业年金的发展离不开地方政府有力的配套措施,2006年,期待从各级地方政府传出更多利好消息。 1月份,上海市委市政府通过与有关各部门的协调已经确定,商业保险机构经办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投保企业也可享受5%的税前列支税收优惠政策。 2月份,在辽宁省全省劳动保障局长会议上传出消息:今年辽宁省将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各市选择2户企业作为重点推进对象,推动企业年金的全面发展。 2月份,辽宁省抚顺市政府决定:抚顺市从今年起将全面推行企业年金制度。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协同山东省财政厅等相关厅局,积极推广企业年金试点。从2005年至今,已有三批共21家企业获得企业年金试点资格。 2月份,山东省临沂市劳动保障部门发出通知:临沂市企业可申请年金试点 提高企业职工各项福利待遇。企业年金试点企业可依照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为个人建立的企业年金,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企业已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要逐步向企业年金过渡。试点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所在地同级市或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可按规定对企业年金方案提出异议或修改完善意见,并及时通知企业。劳动保障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企业与受托人,受托人与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将书面合同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2月底,甘肃省政府出台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该意见鼓励符合条件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 3月2日,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企业年金的新政策——“关于转发《劳动保障不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具备条件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年底前均应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通知明确提出:20户省属企业作为山西省企业年金的首批试点企业,并要求这些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尽快测算,于6月底之前必须将方案报到省里备案。同时,明确要求各市也要确定10户市属以下企业建立企业年金首批试点,在市级层面全面启动企业年金制度。按照劳动保障部规程备案的企业年金均可以享受税优政策。而在此之前山西省已经于2004年8月4日在晋政办发[2004]64号文中颁布了税优政策,对企业缴费在上年度工资总额十二分之一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费用中列支,在税前扣除。该税优比例在目前国内省级企业年金政策中最高。 3月份,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指出,沈阳市今年将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并出台相应的办法。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和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其作用是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满足职工较高养老保障要求,从而有效弥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 3月份,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出联合通知,贯彻实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该通知有以下四点需要重点关注:一、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可以参照20号令的有关规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二、中央所属在京大型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在报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生效之日起30日内,抄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三、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其单位缴费应先在企业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可以列入成本(费用),其中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四、20号令实施前,已经进行企业年金试点的单位和已经以其他形式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单位,应在本通知执行后逐步完成原试点办法、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与现行规定的并轨工作。企业年金并轨方案,按本通知第二条的规定,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3月份,海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增强企业的人才竞争能力,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各市、县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全面推行企业年金制度。2006年度要做好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进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 地方政府的支持与推广是企业年金的重要推动力。山东、江苏、福建、广东等少数发达地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大都能积极贯彻、推动劳动部年金相关政策,积极出台地方税收优惠等配套政策,力推当地企业建立年金制度。
六、2006年一季度中国企业年金市场之机构百态 (一)、2006年一季度中国企业年金市场之银行表现 1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企业年金业务推介会隆重召开。会后,工行江西分行先后与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鹰潭市兴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了年金基金服务合作意向书。 1月份,工行福建省分行中标福建省烟草系统企业年金项目托管银行。 1月份,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与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签署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服务协议》。这不仅是自企业年金基金规范运作后工行天津市分行的首笔业务,也是天津市的第一单企业年金业务。 1月份,江苏省内最大的一单企业年金花落招商银行。 2月份,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中央金融企业报送的企业年金方案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通过回函。 2月,宁波光大银行与宁波亿泰进出口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协议,由光大银行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企业年金账户管理服务。这是自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规范运作后宁波市的第一单企业年金业务。 2月份,光大银行与上海巴士实业签订银企全面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将确认上海巴士实业为该分行重点优质客户和长期合作伙伴,针对企业实际提供包括信贷服务、现金账户管理服务、资金资产增值服务和债务保值服务、国际业务及网上银行、企业年金等在内的“对公阳光理财计划”的整套个性化金融服务。 2月份,交通银行与东方航空在上海签署了银企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交通银行将向东方航空提供80亿元等值人民币的全球授信额度。交通银行与东方航空还将在境内外飞机融资、票据融资、外汇风险管理、国际结算、全球现金管理、投资银行、企业年金、电子机票、VIP客户资源共享、联名信用卡等方面开展合作。 3月份,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和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签约企业年金业务。 3月份,建设银行与金地集团、中海地产签署协议,合作内容涵盖企业年金。 3月份,浦发银行与铁法煤业集团签订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协议。 3月份,工行天津分行向开办“企业年金业务”的企业积极推荐相关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并举办了“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研讨会”,为客户提供了更加深入、全面的“企业年金”业务服务,取得了良好收效。 3月份,《证券日报》刊登了“银行抢滩年金市场”的访谈,中国人寿年金经理郭志强先生和中国养老金网总裁邹照洪先生在访谈中说:银行业在企业年金市场上表现抢眼。同时,银行自身在建立企业年金时面临着不少问题。国有银行建立企业年金,主要问题是如何兼顾新老员工的福利均衡问题以及方案设计中如何合理设计梯度,实现有效激励与公平的统一。 (二)、2006年一季度中国企业年金市场之保险公司表现 1月份,甘肃保监局透露:中国人寿甘肃分公司已接手甘肃铝厂8千万企业年金业务。 1月初,太保寿险在上海签署了全国首笔法人受托企业年金业务。 据悉,太平养老保险公司已在辽宁、广东、江苏等地获得标准企业年金业务的第一单,签约企业约30家,企业年金基金规模约几千万元。尽管在保监会公布的统计数据中,太平与平安的两家养老保险公司的业务统计为“零”,但这仅仅是因为企业年金基金无法以保费或保额的统计口径而已。 2月份,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总经理杨超指出:"中国人寿"十一五"期间发展的基本战略定位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致力于建设一个资源配置合理、综合优势明显,主业特强、适度多元主业特强、适度多元、科学规划,通过资本运作等各种有效方式,稳健拓展财产险和企业年金以及相关配套的金融服务等新业务。 2月份,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三菱日联信托银行株式会社在上海举行了企业年金业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3月份,中国人寿成立养老保险公司,剑指企业年金市场。 3月份,平安保险签约广州航道局,首期受托企业年金1300万。 (三)、2006年一季度中国企业年金市场之基金公司表现 2月份,《证券时报》撰文指出:基金公司获得投资管理人资格后,几个月来,基金公司仍然未拿到真正可以据以操作的合同。基金公司现在开展企业年金业务有三个突出问题:第一是市场的培育问题;第二是包括税收优惠在内的制度缺失;最后是基金业反映较多的 “23号文”带来的投资比例问题,这影响了基金公司产品的设计和未来收益的保证。 目前,尽管面临诸多难题,各基金公司积极探索创新,相继设计出不同类型的企业年金投资方案。基金公司在设计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产品时,不仅要考虑到证券市场的发展状况和现实的投资机会,而且还要充分了解企业的内部情况,包括企业所处的行业特征、企业的发展战略、企业人员特征等要素。这决定了基金公司的企业年金产品创新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它需要一个全面和有效的工具进行长期的资产负债管理,运用多阶段随机规划等资产负债管理方面的领先技术将产品的设计变得越来越合理。 博时基金管理公司设计的企业年金投资方案分为三大类,主要包括保本型年金投资方案、利息保证型年金投资方案、生命周期型(退休策略型)年金投资方案等。 银华基金管理公司根据我国企业年金市场所处的发展阶段及不同的投资目标,选定以资本市场收益与波动情况、客户风险偏好和长期负债约束这三维条件作为制定战略资产配置方案的标准,也作为向受托人提供战略资产配置方案建议的依据,研究设计了四种创新产品------保本型年金产品、稳定收益债券型企业年金产品、价值增长股票型企业年金产品和生命周期型企业年金产品。银华基金的四种产品的设计原理各不相同,但是产品设计的思路都是一致的,主要都是通过对金融工具的风险/收益水平和市场需求两大因素进行分解,通过不同的组合设计出年金投资产品。 华夏基金管理公司推出了专门针对企业年金的“福、禄、寿、喜、财”产品系列,覆盖了不同梯次的风险-收益配比,可以满足不同企业、不同偏好职工的投资需求。福禄寿喜财产品系列包括“无忧保值组合”、“保本增值组合”、“灵活配置组合”、“基金优选组合”、“红利收益组合”等五个产品,预期收益范围 从2.5%到6% ,风险水平(收益的波动性)也相应从低到较高。这五个产品本身均符合《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要求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企业年金受托人可以从中 选择一个或多个产品进行投资。条件成熟的企业,还可以由员工参与选择或自主选择。未来,华夏基金还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的变化,进一步完善这一产品系列。 3月份,易方达基金管理公司已与某知名国有企业集团签定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这是基金行业签定的第一个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合同,标志着基金业成功进入企业年金投资管理运作领域。 (四)、2006年一季度中国企业年金市场之信托公司表现 大宗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将会成为2006年信托公司发展壮大的突破口,并会成为信托公司横跨金融领域与产业领域,以及多个市场的核心业务。面对企业年金市场快速膨胀的财产数字,其现实的诱惑是任何一个信托企业都无法拒之门外的。 中国养老金网、北京贝恩克公司认为:集合企业年金计划,是信托公司企业年金业务的一个突破点。 七、2006年一季度中国企业年金市场之专家观点 1月份,巴曙松教授撰文指出: 中国金融改革直面最复杂局势,以做市商制度和结售汇体系市场化为重要环节,在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之后,中国进入了一个货币市场创新的密集期。企业年金和银行系基金正式开局。继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颁布后,2005年企业年金运营机构完成了资格的审批,开始了初期市场的培育。8月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29家获得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名单,入选的29家机构将获得37个年金基金管理资格。 1月份,《金融时报》刊登题为:“企业年金制应对‘银色浪潮’”的文章。文章指出:中国老龄化具有规模大、速度快的特点。目前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能完全适应老龄化的发展,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中国养老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鼓励企业建立年金,个人参加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势在必行。企业年金市场化运作无疑存在风险。但确立一套好的制度和规则,则能把风险降低到最小。因为制度的设定和规则的建立,可以在企业和职工中形成一定的信任度,让人们放心地把钱交给有资格的机构进行管理,也促使管理机构尽职尽责。企业年金计划的顺利运行需要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社会文化心理环境。问题是目前在中国的这些环境并不尽如意,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年金制度的发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有关信息披露和监督检查的规定,明确37家获得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资格的机构,按照所分布的三大领域,分别受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监管,监管部门首先要按照自己的行规去监管这些机构,进行规范的运营。不言而喻,只有企业年金运作中的五方: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相互合作、相互制约,才能共同保证基金的安全。 1月份,《南方日报》撰文指出:社保养老个人账户可能并入企业年金。从运作的主体来看,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投资增值和分配都是由劳动部门统一运作,通常只投资于银行存款和国债等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以略高于银行一年活期存款利率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账户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个人账户部分的运作方式和企业年金类似,都是采取完全累积的方式。在将来企业年金运作规范成熟之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部分有可能并入企业年金,成为企业年金中“强制性缴费”部分,那么在员工的退休收入来源中,企业年金将占到更高的比重。而企业年金则采取信托模式,在政府的监督下,由专业金融机构来管理运作企业年金基金,实现企业年金的增值。 2月份,《中国证券报》刊登郑秉文教授的文章:企业年金制度选择事关企业竞争力。文章强调:DC型积累制企业年金制度(固定缴费型企业年金)符合世界发展潮流,符合我国经济和福利职业长远发展的要求,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和企业年金的发展。DC型制度对提升企业竞争力有如下三个优势:一、良好的便携性便于企业间部门间的人才流动和裁减冗员;二、较低的缴费率有利于减轻企业财务负担;三、对企业来说,它无需精算,不用对职工做任何给付的承诺,负担较小,省却了单独承担投资增值保值的麻烦,没有“最低融资条件”的强制性要求。 2月份,巴曙松教授指出:三家央企年金获批有利股市,政府应着力消除四大政策不确定性:首先是企业年金税收税优。尽早推出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政府在养老金改革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其次,企业年金存量重组的不确定性,使企业年金市场新参与者显得尴尬。在存量市场的争夺过程中,地方社保的市场定位面临调整:或者是将基金退还企业,退出年金市场,专门从事基金养老保险;或者是彻底脱离政府,增加注资,以独立法人资格的年金管理机构参与市场竞争。再次是市场监管协调的不确定性,市场要进一步推动壮大,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成为关键。从具体的运作框架看,沟通协调的效率同样存在不确定性。需要各级部门在后续的鼓励性和指导性政策条例颁布之间沟通。最后是理事会与管委会功能定位的不确定性。企业年金理事会角色的责任承担、权力制衡、损失求偿等在当前引起一定的争议。 2月份,《21世纪经济报道》特约撰稿人李映宏撰文强调:企业年金推进亟须 “投资者教育”:目前的“企业年金热”,很大程度上,是基金公司、部分新锐银行、部分保险公司和部分先行企业的“一头热”,有关年金的国民教育普及程度极低严重制约了其制度的建立和发展。首先,企业职工普遍对企业年金缺乏了解,这无疑使企业年金的发展,失去了民意基础;其次,企业管理层对于年金的认知程度普遍不高,且对年金制度存在误解;最后,一些地方主管部门因认识不足等原因,对企业年金建立采取观望、等待的态度。 2月份,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邓剑军在中国证券报发表题为“资产托管——企业年金的重要制度设计”的文章。文章指出:企业年金基金资产交由第三方独立托管的制度安排是我国企业年金制度设计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企业年金基金资产独立性与安全性的必然选择。从企业年金基金运行规则的内涵上看,资产独立托管制度具有四个特点:一、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必须实现完全分离;二、托管人的核心职责是对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三、托管人托管的年金基金资产必须与托管人自有资产相互分离;四、托管人对年金资产的资金流实行全程封闭管理。 2月份,中国劳动保障报刊登程刚文章“企业年金理事会的角色定位分析”。该文章分析指出:企业年金理事会是我国当前企业年金的重要管理主体。从信托法律关系的角度分析,企业年金理事会实质是一种自然人联合受托的法律形式。在现行的理事会受托人模式下,企业年金信托模式是存在一定的制度风险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方面,理事会受托人不是专业化机构,其管理给年金计划参加者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另一方面,是理事会的理事其责任和回报严重不对称,理事们担负着巨大的责任,但没有相应的激励和监督机制。文章最后提出两点建议:第一,政府部门加快法规体系建设,尽快出台有关法规,规范对理事会受托人的监督和激励制度; 第二,在制度选择上进行创新,仿效英国、香港等地年金管理经验采取虚拟法人受托模式,企业内部可以组织委托人代表组成的管理委员会,对年金管理中的各个角色进行监督。 3月份,《保险研究》刊登了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朱薇的文章: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趋势。文章指出:目前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存在以下问题:一、我国企业年金规模小,覆盖面窄;二、我国企业年金在地区、行业上分布不均衡;三、我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渠道狭窄,运营状况不佳,增值压力大;四、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不健全,制约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为促进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文章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一、进一步降低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为企业年金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二制定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年金的发展;三、加强企业年金与资本市场的结合,实现双赢;四、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为企业年金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月份,《证券日报》文章指出:区域性联合年金计划是中小企业现实选择。文章分析说:在经济发达地区以及中小企业较为密集的地区,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联合起来举办企业年金计划。由于这些参与联合的中小企业是通过地域联系起来,受相同地理 环境的共同影响,对企业年金计划的需求具有一定的一致性。而且相同的地理环境有助于各个企业在建立联合年金计划以后,保持密切的联系,并根据当地的环境特 点和职工需求,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联合企业年金计划。区域性联合企业年金计划对中小企业有以下几点好处:第一,它可以有效降低单个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成本;第二,它有助于实现企业年金基金的“规模效应”。区域性联合企业年金计划能为中小企业提供经济、安全、高效的企业年金服务,也是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现实选择。从长期来看,广大中小企业将是我国企业年金市场的主体,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联合企业年金计划服务将有助于推动我国企业年金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杨燕绥教授撰文指出:企业年金投资的两大要素即风险和回报。企业年金资产投资管理需要运用“组合”理论,即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道理,又要低成本管理,由此构成如下运行规则:一、具有风险和回报不同的各类金融工具,以及由于养老基金介入而衍生的金融工具,为组合投资创造条件;二、进行组合投资以追求风险和收益的匹配,达到减少投资风险的目的;三、坚持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职责严格分离的原则;四、政府的角色是“导演”和“警察”。政府不直接管理企业年金计划,但要规定企业年金市场的运行模式(如托管式或基金式),并依法治理企业年金市场。政府的“导演”作用体现在以下两个领域:(1)利用税收法律和政策鼓励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计划;(2)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地和审慎地管理企业年金资产,制定 各类金融机构都可以执行和必须执行的统一的企业年金市场运行规则。政府的“警察”角色体现在对企业年金各类主体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审查,实行从机构组织到 投资行为的全过程的监督监管,以确保受益人的利益。 近日,麦肯锡公布“中国寿险业研究报告”。该报告建议:中国可以为企业年金参保企业提供税收优惠。例如:企业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免税,以及前述的养老金免税试点项目,都是政府对企业实施鼓励政策的范例。有减免税优惠的企业养老金计划向国内其它地区的推广,将是中国政府的下一步关键举措。其他国家的经验表明,税收减免对于提升寿险的长期资金积累作用十分有效。寿险行业的高管层依赖政府和监管机构的指导、支持,并通过他们获得进行有关业务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寿险行业发展潜力的实现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受制于政府的政 策环境和监管机构的监管手段。如果整个政策大环境不利于寿险业务的规模化发展,即便寿险产品的质量很高、寿险公司的素质不错并拥有 “大众富裕客户”市场,整个寿险行业仍然不会有很大的发展,无法为“普通大众市场”提供充分的服务。 3月份,郑秉文教授撰文指出:年金制度选择关系资本市场兴衰。郑秉文教授认为,DC型积累制企业年金制度符合世界发展潮流,符合我国经济和福利职业长远发展的要求,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和企业年金的发展。第一,与DB型相比,DC型是长期性资金率;第二,与DB型相比,DC型有利于推动年金产品市场;第三,DC型对推动资本市场具有不可比拟的作用。DC型必然要求信托制,信托制形成的多个“当事人”的细化分工必将形成市场的多层次,多层次的市场必将对 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服务业的发展产生巨大推动力,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意味着资本市场走向成熟。相比之下,DB型较少的余额、一般情况下非信托制的运作模式、外包服务商需求的弱化等,对金融服务业的刺激等等都远不如DC型;我国建立DB型企业年金的财政风险更大。如果建立DB型的话,不久的将来,中央政府也就可能步英美后尘建立一个再保险公司,从而背负沉重的财政负担。 3月份以来,中国养老金网开始推动联合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养老金网总裁邹照洪先生在“集团企业财务公司参与企业年金业务研讨会”上发表专题演讲。中国养老金网总裁邹照洪先生接受《证券日报》、北京人民广播电台采访,领衔推动某大型企业集团的企业年金计划设计。中国养老金网何伟博士等在《中国保险报》、《证券日报》刊登多篇有关联合企业年金计划论文。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机构理财部在《上海证券报》发表联合企业年金论文。 中国养老金网杨老金先生主持的联合企业年金计划课题和面向企业服务的企业年金课题,即将取得重大突破。联合企业年金计划在集团企业、行业、区域联合企业将有巨大的潜力和可操作的指南。 独家声明: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中国养老金网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中国养老金网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致电:(86-10)82628888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