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荷银:权重股护盘 量能为制约股指反弹关键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10:12 湘财荷银基金管理公司 | |||||||||
行情回顾: 周一大盘呈现震荡盘升的市场格局。大盘在惯性下探后,在中国石化(资讯 行情 论坛)、宝钢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G招行(资讯 行情 论坛)等权重股的集体向上的拉抬下,加上沪市本地迪斯尼概念股、地产和有色金属板块的带动,股指步步走高,并一举突破10日、20日均线,当日收出中阳线,成交较上周五略有放大。盘中看,涨停个股突破10家,强势
政策: 保险资金投资新规出炉 不可投资房地产 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开闸 700亿资金将分流 北京消息 将有700亿元保险资金可以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监会昨日正式发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 根据《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寿保险公司投资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该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5%;财产保险公司投资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该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2%。”截至2006年2月底,保险业总资产规模、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分别达到16009亿元和14625亿元。依据去年底数据估算,寿险资金总的投资规模约为670亿元,财险资金总的投资规模约为30多亿元,总计约700亿元左右。 中国保监会表示,“这是目前国内第一部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管理规章,对规范基础设施投资的运作,探索多样化直接融资方式,优化保险资产结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实行间接方式投资。保险机构通过购买专业机构设立的投资计划,将投资管理交由专业机构运作,防范经验不足引发的风险。二是严格项目投资范围。规定保险资金投资交通、通讯、能源等国家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试点初期,投资范围限于已建成项目。三是限定投资规模和比例。四是明确有关资质条件。五是建立风险监控制度。 权威人士:房地产不在投资范畴 北京消息 保险权威人士昨天就保险资金可以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办法进行了详细解答。 记者:首批试点的模式是什么?会只限于几家大公司吗? 权威人士:投资一家基础设施项目,会采取很多公司共同参与和研究合作的投资方式,首批试点企业不会只局限在几家大公司。 记者:《办法》出台是否意味着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已经实质性启动? 权威人士:实质性启动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保险监管部门正在抓紧起草有关操作规则和操作流程;二是选择试点公司;三是确定试点项目。目前这些工作都在展开,相信四月份将有明确说法。应该说,《办法》出台后,随着三个方面工作的开展,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已经实质性启动。 记者:保险资金是否可以投资房地产? 权威人士:房地产不在其中可投资的范畴内,尽管在讨论期间专家已经涉及此问题。 记者: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否可以得到委托授权? 权威人士:保险公司可“授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代其履行相关权利义务”。这与保险公司委托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基金、股票等金融工具的运作方式是一致的。为防范受托主体风险,《办法》除明确受托人包括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还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可以担任受托机构。 记者: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托管人、独立监督人和项目方等职责如何明确? 权威人士:《办法》分章节对各方当事人的职责和权限有明确划分:委托人和受益人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保险公司,主要负责投资或受让投资计划财产,并享有收益;受托人主要是保险资金投资管理的信托投资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等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托管人主要是托管保险资金的商业银行或其他专业金融机构;独立监督人是由受益人聘请,负责监督投资计划运行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专业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方则是投资计划选择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具体管理和施工单位。《办法》第二十八条特别指出,“受托人与托管人、独立监督人不得为同一人,且不得具有关联关系”等。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