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荷银:无板块联动效应 短期将维持震荡行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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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 12:02 湘财荷银基金管理公司 | |||||||||
行情回顾: 2006年1月25日,沪市出现窄幅震荡走势,而深圳成指再度创出3242点的近期新高,随后两市出现调整,尾盘有所震荡走高。整体上看,依然保持着深强沪弱的走势,而量能出现了一定的萎缩。个股方面:中国石化、中国联通结束近日调整,早盘小幅反弹,激发了蓝筹股的活跃,金融板块也跟随出现上涨,G中信,中国民生等均突破短期头部,创出新高。
综合来看,大盘连续两日高位震荡后,均线形态已得到修复,对股指形成一定支撑。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持币观望的气氛较为浓厚,因此盘中量能较萎缩,交投没有前几日活跃。市场的主力资金虽然在其他板块中挖掘人气品种,但效果不大,没有形成板块的联动效应,相反业绩风险却被市场逐步放大。预计短期仍会维持震荡行情。 政策: 营造资本市场良好发展环境 不得擅设证券交易场所或提供证券转让服务;抓紧研究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建设方案;适时推出证券信用交易制度有关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强调,在有关配套规定发布前,防止一哄而上、滥发证券;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擅自设立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利用现有交易平台提供证券转让服务;适时推出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的有关方案,为资金合规入市创造条件。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做好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前后相关工作的衔接。 一是要及时调整公司注册登记工作。依照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不再需要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但涉及公开发行股票的,须经证监会核准。工商总局要针对上述变化,修改相关公司注册登记规定,加强注册登记管理。 二是要严格证券发行管理。依照修订后的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证券一律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的规定,证监会和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要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制定相关规定,明确核准条件和程序,并建立相应的证券登记、托管、结算制度。在有关配套规定发布前,要防止一哄而上、滥发证券。证监会除继续正常受理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的申请外,暂不受理其他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各级工商登记机关也暂不受理相应的登记注册申请。对非法买卖非依法发行的证券,或者为非依法发行的证券提供代理交易、转让托管等服务的,证监会、公安部、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要会同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进行查处。 三是要加强证券交易管理。依照修订后的证券法,依法公开发行的证券除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外,还可以在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基于以往的经验教训,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必须有组织、有步骤地稳妥推进,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进行。未经国务院批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设立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利用现有交易平台提供证券转让服务。证监会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通知》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抓紧制定、清理相关行政法规和规章。证监会要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协作,落实法律赋予的执法职权和手段,与有关部门共同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共同营造良好的资本市场发展环境。国资委等负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根据修订后的公司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治理结构,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抓紧进行上市公司监管、证券公司监管、证券公司风险处置、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等有关行政法规的起草工作,尽快提交国务院审议;适时推出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的有关方案,为资金合规入市创造条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和单位研究完善企业债券法律制度。(中证网)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