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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荷银:气氛偏暖 蓝筹业绩将成投资主流热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10:54 湘财荷银基金管理公司

  行情回顾:

  1月4日(星期三)今天是2006年第一个交易日,在黄金和有色金属板块个股大幅度上涨,以及招商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涨停收盘,带动整个金融板块走强的影响下,大盘表现活跃,个股涨多跌少。沪综指收于1180.96点,上涨19.99点;深成指收于2948.80点,上涨85.19点。成交量出现较大幅度增加,两市共成交183.5亿。从盘面情况来看,G股板块在G中兴
,G华新填权的示范效应下整体走强,扬子石化、上海石化(资讯 行情 论坛)、中石化等石化股、地产股、科技股及业绩预增股普遍上扬,市场做多情绪高涨,在利好消息鼓舞下,南京熊猫、大唐电信(资讯 行情 论坛)等3G概念股应声而起,走出了明显的上升通道,山东黄金(资讯 行情 论坛)、中金黄金(资讯 行情 论坛)等资源类个股也在基本面的良好预期下纷纷走强,大盘蓝筹股的稳定将对市场形成比较积极的影响。综合来看,权重指标股逐步走强,股指震荡盘升的态势不会改变,随着公布年报序幕的拉开,可以预期后市在市场气氛偏暖的大背景下,蓝筹业绩将成为后市投资的主流热点。

  政策:

  商务部、

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局于2005年12月31日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明确外资可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中长期战略性并购投资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和股改后新上市公司的A股股份。首次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十。取得的A股三年内不得转让。《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外国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应符合的要求包括:以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方式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A股股份;投资可分期进行,首次投资完成后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十,但特殊行业有特别规定或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除外;取得的A股三年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外商投资持股比例有明确规定的行业,投资者持有上述行业股份比例应符合相关规定;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的,应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外国投资者应符合的主要条件是: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或其母公司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近三年内未受到境内外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

  《办法》规定,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所持A股股份,在其承诺的持股期限届满后可以出售;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须以要约方式进行收购的,在要约期间可以收购A股股东出售的股份;在股改前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改完成且限售期满后可以出售;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限售期满后可以出售;投资者承诺的持股期限届满前,因其破产、清算、抵押等特殊原因需转让其股份的,经商务部批准可以转让。

  《办法》明确,若投资者取得单一上市公司25%或以上股份并承诺在10年内持续持股不低于25%,商务部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上加注“外商投资股份公司(A股并购25%或以上)”。(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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