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基金声音 > 新基金业 > 正文
 

湘财荷银:个股估值具吸引力 量能决定反弹高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 09:40 湘财荷银基金管理公司

  行情回顾:

  2005年6月6日(周一) 股指早盘惯性下跌,跌破千点大关,最低探至998.22点,下午在蓝筹股的带动下,股指放量反弹,最终沪综指以当日最高点1034点报收,涨20.74点,收于103.4.37点;深成指涨102.17点,收于2729.19点。两市成交量放大至89亿。从盘面上看,宝钢、招行等一线指标股和中集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等二线蓝筹股成为今日大盘上涨的主
要动力,特别是二线蓝筹股,今日放量上攻,上涨意愿强烈。整体来看,蓝筹股在经过前期的深幅调整后,风险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释放,很多个股的估值已经非常具有吸引力。成交量将决定大盘反弹的高度和可持续性。

  宏观经济:

  为减少注册资本,上市公司可以采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要约两种方式,回购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这是《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作出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昨日就此《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开篇即强调,这里所称的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仅是指上市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购买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的行为。

  《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满足若干条件:股票上市已满一年;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取得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办法》同时规定,回购可以采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要约方式。在采取集中竞价方式时,上市公司应当委托证券公司负责回购。在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总额、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 在以要约方式回购时,要约价格不得低于回购报告书公告前30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在公告回购报告书的同时,将回购所需资金全额存放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股东预受股份的数量超出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的,应当按照相同比例回购股东预受的股份等。

  《办法》称,回购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上市公司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应当从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并且,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不得发行新股;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披露前5个工作日或者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披露前,上市公司不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办法》还特别规定,当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导致股东持有、控制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这些股东无须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对董事会股份回购预案中的某些事项逐项表决,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证监会自受理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备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可以实施回购方案。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告回购报告书;采用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无异议函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实施回购方案前公告回购报告书。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湘财荷银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