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应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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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 11:14 中国证券报 | ||||||||
配套措施落实 加快市场预期日益明确——市场人士热议尚福林主席就股权分置改革焦点问题答记者问 □记者 徐国杰 易非 陈劲 朱茵 基金公司应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姜国芳表示,改革过程中的政策配套和引导十分关键。现在的解决模式是市场化的解决模式,市场化就需要参与各方能形成一个共识。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东之间应该有一个沟通的机制和平台。对价过程是一个谈判和妥协的过程,需要时间和空间,如果没有一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沟通机制,股权分置改革就有可能走上弯路。 姜国芳认为,目前无论从哪个角度讲,中国股市中已经有很多的上市公司具备了投资价值,市场一旦形成稳定预期,随着不确定因素的消除,一个健康而持续发展的市场趋势是可以预计的。 姜国芳说,基金公司是基金资产的管理者,代表广大基金持有者投票,有着双重的责任:既要反映投资者的意愿,争取投资者的权益,同时也要用专业的态度和发展的眼光,以企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前提来审慎对待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解决方案。只有兼顾投资者利益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最后的投票才是真正负责任的投票。 市场要形成一个自我循环机制 长信基金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徐力中表示,破题不易,但是,破题之后所面临的技术问题也同样不易,这就是定价问题。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都有自己的利益,自然都希望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中保护和获取自己的利益。无论是偏向于流通股股东还是非流通股股东,都不利于解决股权分置工作的进行,不利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而如果在解决股权分置的工作中出现内幕交易和跟风炒作则会更加扰乱资本市场,引起资本市场进一步的低迷和波动。在这种情况下,定价不仅是种艺术,而且也或多或少的涉及到一些道义和社会责任了。但是,市场经济是不可能完全依赖于道德、良知或理性,市场一定要形成一个自我循环或自我约束的机制,这个机制的形成是关系到股权分置改革成败的重要因素。这个机制的形成需要摸索,需要一定时间,需要大智慧。这个机制的基础是三公。 徐力中指出,股权分置改革也是一次不小的市场变迁。正如任何一次社会和经济的变迁一样,股权分置改革的过程也将是一场大浪淘沙过程,淘出真心实意地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并且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淘出不诚实、不诚恳的上市公司或机构投资者。 力求维持股市供求的动态平衡 大成基金有关负责人表示,尚主席的发言表明,监管层已经理出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清晰思路。首先,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具有高度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久拖不决才是对市场稳定最不利的因素”。其次,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条件比以往有了较大改善。再次,在解决的思路上,坚持“市场问题由市场来解决,试点先行,协调推进,分步解决”。最后,在行动上,“开弓没有回头箭,必须搞好,作为中国股市的一场深刻变革,改革将是一个连续过程,改革不会停步。” 大成基金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解决过程中,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稳定,这一点既体现在“市场问题由市场来解决,试点先行,协调推进,分步解决”的思路上;又体现在一系列的配套措施上,包括:落实保持市场稳定的相关措施,增强市场对改革的适应能力;加快落实合规资金入市的各项制度准备,营造吸引机构投资者入市运作的市场环境;在试点及改革推进过程中力求维持股市供求的动态平衡;加快落实鼓励社会公众投资的税收政策等。 继续明确短期预期 银河证券某营业部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对于普通股民来说,尚福林的讲话形成两种预期:长期来说,监管层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决心已经坚定,这无疑是个利好;但短期来说,一些具体的标准问题还是没有明确,如什么样的公司才符合股权分置试点的要求?这容易导致投资者的预期混乱,进而导致市场的混乱。 该人士称,目前普通散户缺乏参与的积极性。还有一个问题,现在的试点方案很多人都不是真正理解,投票还是不投票也是个两难。他希望,监管层一方面可以明确标准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出台类似于平稳基金的措施,拯救股市信心。 股权分置改革提升蓝筹股价值 联合证券研究所柳邵黔认为,股权分置改革将提升蓝筹股价值。股权分置改革后,随着证券市场正常定价机制的建立,蓝筹股价值不仅不会下降,还会上升。 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全部股票进入交易所交易,流通股数扩大,而实证分析表明,个股系统风险β值与流通盘成反比,流通盘扩大后β值将下降。由于大股东的股票可流通,大股东对于公司价值有最清楚的认识,在股市出现泡沫,股价高于公司价值时,大股东可能减持股份,抑制股价非理性上涨,而股市低迷或股价低估时,大股东可能逢低买入,这样也会减少股价波动性,降低β值。 股权分置改革后,股权将分散化,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局面有望得到改善,更加多元化的股东有利于对上市公司的监督。改革后大股东和小股东的利益都将取决于公司股价,大股东利益有了更直接体现形式,恶意圈钱、掏空上市的现象将减少。这些都将提升上市公司整体治理水平,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后投资者要求的股市整体风险溢价将下降。由于公司未来现金流和无风险利率并不受股权分置改革影响,个股风险溢价的下降将直接提升公司价值,A股市场的投资价值也将随之提高。 东北证券研究所所长郭来生表示,解决股权分置改革,晚改不如早改是肯定的,但凡改革都有一个试错的过程,目前要抓住主要的问题,即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股权文化的形成问题。因为这也是引起各种不良影响的症结所在,解决根本问题的开始。 郭来生建议,目前可以给予非流通股相应较高的权利,可以采取一种过渡性的、强制性的权利,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保障一些重大的侵犯权益的行为不发生,才能形成制约,使得今后上市公司在一些合同签定以及对重大资产的处置上,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东方证券研究所负责人梁宇峰认为,解决股权分置是革命性的制度复位。在合理的证券市场,各个股东之间大部分利益是一致的,股东价值最大化也就是股价最大化。因为没有利益基础,大股东侵占小股东的权益就不会发生。 梁宇峰认为,就试点本身来说,非流通股股东通过支付对价的方式获得流通权,法理上是行得通的。但为什么出现市场混乱,他认为原因有三点:第一是由于各种不确定性,造成大家预期混乱;第二是资金的供求关系失衡,从券商的客户保证金来看,这两年也是在不断流出,但从供给来看,发行的压力客观存在;第三是市场对方案的误解,部分投资者以前的成本很高,从支付对价来进行,他们认为远不够,他们将补偿和实际的亏损联系在了一起。这种观点特别是在散户当中有很大市场。 梁宇峰建议,首先应当尽量消除不确定性,实施改革配套细则要进一步明确,如果方案被流通股股东否定后该怎么办。二是管理层最好有一个倾向性的意见,比如设置一个最低限,作为价值评估的底线。三是对于不愿意全流通的公司要有制约措施,对于实施的公司有鼓励措施。这样整个市场的预期会明确下来。此外,他还表示,希望从鼓舞市场的角度出发,推出大盘蓝筹股的试点以及拓宽合规的资金入市渠道,取消20%的红利税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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