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布道股权分置要求理性对待 基金公司两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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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 14:18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谢飞 深圳报道 证监会机构部的通知没有说开什么会,但券商和基金老总心里已经猜到几分:跟股权分置试点有关 5月11日,来自全国的十余家基金和券商的老总齐刷刷地赶到了北京,下午2点半会议
与会的基金和券商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在这次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对近日开始实施的股权分置试点情况作了重要讲话。 监管层:基金要理性判断 “股权分置试点,监管层的本意是希望当作利好来出的,实在是没想到市场会跌成这样。”一家基金公司负责人说。 参会人士透露,在这次会议上,面对始料不及的市场反应,会上首先强调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必要性。监管层认为,股权分置早解决比晚解决好。股权这个问题是制约股市发展的重要因素,始终影响市场,要从根本上解决。 参会人士估计,这次会议,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市场上的紧张态势。据介绍,会议在讲完股权分置改革的必要性之后,同时强调了试点的原则。表示试点改革要有利于市场、有利于投资者,规则要公平统一。方案要协商解决,并肯定“流通权是有价的”。据介绍,监管层还强调试点方案要由公众表决,分布实施、有序进行。 对于与会的基金、券商,会议还对大家提出了要求,希望基金、券商充分认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必要性,要有大局意识,共同维护改革成果;对股权分置方案,要理性判断,理性进行选择。 基金两难 一位与会基金公司老总说,尽管会议内容务虚,但大家都感到监管层对股权分置问题的重视程度。 监管层要求基金公司理性对待,显然深有所指。 四家公司的方案公布之后,引起了基金等机构的反弹,基金等重仓机构对四家公司分补偿方案并不是非常满意,大部分认为补偿的力度不够。 三一重工(资讯 行情 论坛)的方案公布之后,多家重仓该公司的基金经理到长沙与该公司沟通。曾有媒体报道,申万巴黎要求10送3.9,不派现。 5月12日,申万巴黎投资总监张惟闵对本报记者表示:“我们会从基金、持有人的角度去看待方案。之前的报道有些出入,但我们确实有自己的方案,目前正在和三一重工方面沟通。”他介绍,目前只是提出了范围性要求,并且确立了底线。对于新方案的具体数字,他表示还不便透露。 现在的一个重大悬念是,6月份四家公司的股东大会上,重仓的基金经理是否会投票让这4家公司的方案得以通过? 5月13日,重仓紫江企业(资讯 行情 论坛)的中信经典配置基金基金经理丁楹对本报记者表示:股权分置问题是证券市场的一件大事情,目前的时机也是比较恰当的解决时机,在维护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我们会慎重考虑的。 重仓三一重工的基金鸿阳(资讯 行情 论坛)的基金经理蒋峰也表示:“我们会从持有人角度考虑,目前也在和三一方面协商,希望能争取一个合理的条件”。 从记者的采访情况来看,有相当数量的重仓基金基金经理表现出对方案的认同度不够高,大部分希望公司能提高补偿比例。有的基金经理甚至表示会投反对票。 不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金经理对记者表示:“其实我们的力量也是很有限的。”基金公司担心,一旦通过了方案,那么原本这些非流通股股东也变成了流通股东,基金的制衡力量减弱。 现在,基金必须得全面衡量投赞成票以及投反对票所导致的各种结果。反对票的一个直接压力是,如果让首批股权分置试点无法通过,基金可能面临来自持有人以外的压力。 但另一方面,基金市场竞争激烈,如果不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背上幕后交易的名声,也同样面临被市场抛弃的危险。 如何收尾被否方案 目前,股权分置解决模式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解决办法没有说明如果方案最后被否决该怎么办? 目前尚没有明确的能否重新制定方案进行表决的政策性规定。 在5月8日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业务操作指引》中,第九条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按这个规定,如果没有通过,就复牌处理,而没有规定是否可以重新修改方案。“这是否意味着试点失败?”深圳一位基金经理对此也相当困惑,他说,这直接影响着大家如何投票。 无论是三一重工、紫江企业还是清华同方(资讯 行情 论坛)的持仓基金基金经理,在接受本报采访时都表示,要为持有人进一步向试点公司争取更多的条件。但一个现实的问题是,试点公司的方案目前几乎让人没有更改的余地,几乎就是“要么接受,要么不流通”。 此外,对于试点公司产生的程序,目前也没有一个权威的说法。基本上是证监会选择试点公司,选定哪几家公司之后,这些公司开始组织券商上报方案,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的机制,这就造成了市场对试点公司的猜测行为。 而目前,市场对于试点公司的猜测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上述基金经理认为:“试点的公司应该有一个透明选择程序,比如,必须是有盈利的、无违规的、无H股等等条件,并且以后的试点能否直接报交易所申请,而不是证监会,以避免炒作。”此外,在如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是否可以尝试其他办法,比如权证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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