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巴黎表态三一重工应以净资产价格合理溢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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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 06:52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金烨) 作为三一重工(资讯 行情 论坛)第一大流通股股东,申万巴黎基金管理公司昨日表示,三一重工是解决股权分置的第一个案例,基金方面将本着为社会负责的态度充分行使权力。对于股权分置的解决方案,公司认为关键在于对非流通股进行合理定价,非流通股价格应在净资产价格基础上合理溢价,溢价水平应由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代表协商。
公司方面认为,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差别将不再存在,两者的股价必然要并轨,而并轨的结果也必然是流通股股价和非流通股股价在净资产和当前市价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因此在减持方案中必须对流通股进行合理对价,由流通股方和非流通股方的代表协商找出一个彼此都能够接受的方案,这里面的关键就在事先的协商。 申万巴黎方面表示,对全流通的补偿机制有自己的计算方式,即在全流通之后,流通股股东的持股市值不能低于全流通之前的持股市值,否则,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将会受到损害。在这样的前提下,只要能够推断出公司目前的价值,并把当前流通市值占目前公司价值的比重,当作全流通之后公司股权分配比例的基础,就可以保障流通股投资人的利益不受到伤害,同时也可以计算出流通股股东所可以接受的最低补偿标准。 公司的简化方案是:当前公司价值=流通股市值+非流通股市值。决定公司价值的关键其实就在非流通股市值的计算,或者更简单的说:非流通股的股价。 非流通股虽然不能在交易所流通,但并不表示它完全不能交易,交易所市场外非流通股的转让价格多半在净资产价格附近,因此,以净资产加上合理的溢价来为非流通股定价,就可以决定非流通股的价格,从而决定公司价值和合理的股权分配比例。这里面仅存的变数就是非流通股股价相对每股净资产的合理溢价幅度,这个溢价幅度最终应透过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之间的协商来取得共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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