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斌 深圳报道
编者按:
据新华社消息,证监会负责人4月12日表示,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所明确的基本原则,目前解决股权分置已经具备启动试点的条件。
消息甫一出台,一时间,六七十种方案充斥市场,矛头直指这一资本市场的“高尔丁怪结”。
作为市场主力参与者的几位知名基金经理接受了本报专访,就股权分置解决方案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易方达投资总监、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基金经理、晨星(Morningstar)2004年度配置型基金基金经理奖得主江作良对于现阶段股权分置解决途径的一些观点应当非常具有代表性。
江作良认为,解决股权分置应该有三个原则。
“首先是要尽快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拖下去不是办法!”
其次,他认为:“不会有一刀切的方法,只能是多种方案并进,但是必须有一个框架,即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双方都要认可。”
第三个原则是:“解决股权分置,必须对流通股股东有所补偿。”
江作良表示:“在这几个基本认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就是选择什么方案的问题了。”
就目前市场上流传的多种解决方案来说,江作良倾向于支持“送股方案”。
所谓“送股方案”就是非流通股股东将其持有的一部分股份按比例送给流通股东,然后所有的股份均可流通。
江作良支持这个方案的原因是,该方案不但可操作性强,而且不需非流通股股东掏现金。
“市场上说的‘缩股方案’会涉及到财务方面的调整,操作起来比较麻烦,至于‘配售方案’则容易令人想到非流通股减持,市场短期会有较大资金压力,因此,送股方案是一条相对简捷的道路。”
“当然,在股权分置解决之后,应当还要对原来的非流通股股东有一点约束,如减持的时间、比例方面,应有明确的规定。”江作良表示。
如果不能用“一刀切”的方法解决,那么只能是寻找多样化的解决方案了,江作良认为:“要解决股权分置,非流通股东势必要做出让步,但是要他们做出很大让步又不太现实,因此建议通过分类表决机制来解决这个问题,由于股权分置的解决方案必须要获得非流通股和流通股双方同意,在双方讨价还价的基础上达成的一致才能相对公平。”
江作良认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应该先拿素质好的企业来做,如果是拿一般的甚至素质不好的企业来做,可能会出现负面效果,因为素质不好的企业,其大股东减持的冲动更强烈,这可能会引起一系列问题。
“即使解决股权分置的政策出来,也不能指望股票市场会因此出现大涨,但是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市场将总是在一个不是很健康的氛围内运行,最后会加剧分化。”江作良向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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