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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证监会惩治定向增发中猫腻 基金投资戴上紧箍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 02:56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 范恩洁

  一如市场之前所料,上周末证监会发出的《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基金投资定向增发和网下配售订立了“规矩”。

  “自律”是第一要义

  监管层的这个“紧箍咒”自然并非心血来潮,按照业内的说法,“是冲着惩治定向增发中的猫腻而去”。但“紧箍咒”会将基金申购定向增发的限额设定在5%的市场猜测却落空了,《通知》并没有对基金参与定向增发等流通受限证券设置硬性的比例限制,而是将比例的设定权交给基金公司。

  “限定某一比例这种统一划线的办法本来也不能适用于所有增发的上市公司和基金品种,替之以‘自律’的方式显然更为合理。”一位基金高管表示。该人士分析,虽然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中确有不规范行为,比如通过“合谋”,导致基金配置中增加一些流动性较差、质地差强人意的资产,这种情况是监管层不愿意看到的。但对于一些绩优公司的增发,基金公司热度高涨也无可厚非。

  在最近的定向增发项目中,优质公司确实广受基金追捧。如首个非公开增发的公司G综超(资讯 行情 论坛),8家配售机构中有7家基金公司;苏宁电器(资讯 行情 论坛)48元定向增发价一出,也很快被7家基金公司分食之。随后的G泰豪(资讯 行情 论坛)、G湘电(资讯 行情 论坛)等也得到基金广泛认同。

  不过,尽管是要求基金“自律”,监管层没有对投资比例一刀切,但是其中约束并不见少。如《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公司净资本规模,以及不同基金的投资风格和流动性特点,兼顾基金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合理控制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等。“这样权力虽然下放给基金公司,但责任也相应大了。”上述高管说道。

  投资还有“三不得”

  除了框架性的内容之外,《通知》也有“铁板一块”的严格规定。最重要的就是“三不得”:一是基金不得投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二是货币市场基金、中短债基金不得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三是封闭式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锁定期不得超过封闭式基金的剩余存续期。

  目前一般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锁定期在1年,网下配售锁定期则是3个月不等。“如果基金持有这类股票过多,会直接导致资产流动性下降,如果出现巨额赎回情况,损失的风险就会很大。”一位基金人士分析。很典型的例子,在2季度中货币基金就遭受了一场切肤之痛的大规模赎回,期间还有数只货币基金每日万份收益“沦落”到负值。

  该人士指出,《通知》的根本目的,很大程度就是为了防范基金因过多申购定向增发或网下配售股票可能引发的流动性风险。

  治理要求更透明

  在基金内部操作及信息披露等方式,《通知》也做了“事无巨细”的规范,对“责任”二字要求很明确。

  比如强化董事会作用,要求董事会对相关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相关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等负责;同时还加强了托管银行的监督责任,如果托管行有所缺位,导致基金出现风险,其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此外,还要增加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基金公司在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所投资对象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总成本和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

  设置了如许的条条框框,在基金公司看来,为将来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多少会有影响的。但市场人士也认为,“这对股价操纵、暗箱操作等现象会有一定遏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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