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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交给公众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 08:5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三石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业界事前预期不同的是这次并没有投资单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或者5%的强制比例限制,而是要求基金公司在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在指定媒体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总成本和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

  事实上,这种做法是把监督权交给公众,以此来规范基金的这种特殊投资行为,防范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核心风险在于《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一条强制规定:基金投资单一

股票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10%(指数基金除外),一旦超过比例限制,基金必须在10个交易日之内调整到位。

  如果基金过多投资单一流通受限证券,在基金遭受大比例净赎回导致基金投资单一流通受限证券比例超过10%时,基金根本无法及时调整到位。

  而现实的基金净赎回情况让基金不得不提高警惕,今年上半年众多股票基金都出现了大比例净赎回现象,有的股票基金半年内净赎回比例甚至超过80%,按照这样的净赎回比例计算,基金即使投资单一流通受限股票不足2%,也可能出现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

  然而,在基金网下申购新股时,已经有新发基金把几乎全部资金都用来网下申购中行,由于中行网下申购中签率有4.7%,这样该基金投资流通受限的中行比例就超过了4%。但这种投资行为导致基金投资中行比例超限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一是因为新发基金一般要等2个月之后才开放赎回,二是三个月之后基金网下申购中行部分就有一半可以流通了。也就是说在基金网下申购中行中签股票的一半开始流通时,该新发基金距离打开赎回只有不到1个月的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基金基本上不可能被净赎回超过50%。

  因此,基金投资单一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要因不同基金而异,因不同投资时机而异,在基金公司,在公众投资者眼中都有一把“标尺”。这次通知中把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情况公之于众,就是好好要利用好公众投资者的这把“标尺”。

  基金公司的“标尺”在于基金内部风险控制体系,有的基金公司内部明确要求基金投资单一流通受限证券(或者定向增发股票)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3%,有的基金公司根据不同基金和不同的流通受限证券制定了不同投资比例限制,主要的依据是不同证券的投资受限期限,以及基金在此期限内可能出现的净赎回比例。

  公众投资者的这把“标尺”同样可以发挥强大的作用,对于基金过度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行为形成制约。在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需要即时进行披露的情况下,基金公司的投资行为也会有所顾虑,在投资过程中会更加严格地控制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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