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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企业年金 应对中国老龄化危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 19:04 中国养老金网

  本文由中国养老金网杨老金、邹照洪授权新浪网独家发表

  一、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资料,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呈加快之势(表1.1.5):

表1.1.5 我国人口年龄构成

年龄构成指标

1953

1964

1982

1990

2000

0~14岁人口(%)

36.28

40.69

33.59

27.62

22.89

65岁以上人口(%)

4.41

3.56

4.91

5.57

6.96

老少比(%)

12.15

8.74

14.61

20.16

30.40

老龄人抚养比(%)

7.43

6.39

7.98

8.33

9.92

  注:老龄人抚养比=(65岁以上人数/15-64岁人数)×100%

  资料来源:转引自郑京平。《“银色浪潮”对我国养老保险体制的冲击及对策》,《统计研究》,2002年第1期。

  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为6.96%,达到7%的老龄社会标准。1990年到2000年10年间,我国人口平均增速为1.07%,低于世界的1.3%的平均水平;但老龄人口年均增长3.4%,为世界之最。据预测,2010年前的十年是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期,老年人口比重年均增长0.1个百分点。2011年到2040年是老龄化的高速期,老年人口比重年均增长0.4个百分点。2060年后渐趋稳定。由于过去中国人口过快增长和先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致使中国出现老年化危机已不可避免。

  人口年龄结构转变通常是社会经济变化特别是人均收入水平提高的一个结果。同时,由于中国政府推行了比较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所以中国的人口转变也受到政策因素的显著影响。中国人口转变的这种特殊过程,表现为中国人口转变完成的时间很短,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很快。即在较短的时间内,中国人口年龄结构由相对年轻型转变为相对老龄化。

  根据预测(表1.1.6),2005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达到7.53%,老年人口总数将会突破一亿大关;2020年左右,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10%,年龄中位数将超过36岁;2040年,中国将步入严重老龄化时期,平均每5个人中就会有一个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

表1.1.6 中国总人口、劳动年龄人口、老年人口及抚养系数变动趋势

年份

总人口
(万人)

劳动年龄人口
15-59岁(万人)

劳动年龄
人口比重(%)

老年人口
(65岁及以上)比例(%)

年龄
中位数(岁)

2005

133 401

88 493

66.34

7.53

32.35

2010

138 619

91 764

66.20

8.06

34.06

2015

143 781

93 321

64.91

9.24

35.14

2020

148 255

94 623

63.82

11.33

36.31

2030

154 450

90 790

58.78

15.19

39.39

2040

157 150

89 316

56.84

19.88

41.03

2050

156 933

86 459

55.09

20.34

41.37

2060

154 731

84 748

54.77

21.52

41.89

2070

153 485

83 705

54.54

22.15

42.26

2080

151 785

81 776

53.88

22.68

42.44

2090

150 551

80 671

53.58

23.48

42.93

2100

149 497

79 297

53.04

23.89

43.18

资料来源:张二力、郭震威等。
《中国中长期人口发展趋势预测》,载于《全国和分地区人口预测》,
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1998年。

  老龄化给中国带来的挑战是十分严峻的。中国老龄化的速度是如此之快,老年人口的规模如此巨大,养老负担十分沉重,与中国的经济基础不相适应。1991-2000年的10年间,老龄人口的比重年均增长0.139个百分点,而前26年(1965-1990)年均才增加0.077个百分点,前者几乎是后者的两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与退休人员之比,已由20世纪90年代初的10:1上升到本世纪初的3:1(焦凯平.《养老保险》,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年,第138页。),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已从20世纪50年代50岁左右上升到2000年的男性70岁左右,女性75岁;而退休年龄仍延续上世纪50年代偏低的规定,退休年龄和人口寿命形成较大反差,进一步加大了基本养老保险的支付压力。

  二、基本养老保险的困境

  中国的养老保险改革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当时为了缓解企业间畸轻畸重的养老保险负担,一些地市县开始试行社会统筹,主要是将以前的企业养老保险转变为社会统筹方式的养老保险。1991年由国务院3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确认这项改革,此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现收现付”模式的养老保险制度。随着中国其他经济改革的深入,原有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于是1995年3月由国务院6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确定将个人账户制度引入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进行改革。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规定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实现由“现收现付”模式的养老保险制度向“部分积累”模式的养老保险制度过渡。其具体办法是:(1)“老人”老办法,即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老人”仍按以前的规定执行,其待遇水平保持不变;(2)“中人”过渡办法,即新制度实施时尚未退休,但已经工作了相当年份的职工,这部分人除了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之外,还有一部分过渡性养老金(对“中人”在过去现收现付制度下无个人账户工作年限的补偿金);(3)“新人”新办法,即新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人,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组成。个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存储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不过,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老人”,由于他们以往没有任何积累,因此需要筹集足够支付其全部退休养老金的经费;还未退休但在旧体制下工作过的“中人”则需要对其在改革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进行补偿,两者相加所形成的历史欠账数以万亿计(国务院体改办2000年测算的结果为67145亿元(资料来源:何平.《中国养老保险基金测算报告》.《社会保障制度》,2001年第3期。))。由于这部分历史欠账并没有指明通过何种渠道筹集,当社会统筹缴费不足以支付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时,个人账户的不完全积累金成了弥补“缺口”的主要资金来源。个人账户的不完全积累金被无偿地透支,这样导致的惟一结果是个人账户的实际积累额为零,个人账户成为“空账”,仅仅是作为一个养老金计发的办法,更不用说获得投资收益了。巨额的历史债务也直接导致养老金的缺口越来越大,据统计,1998年开始全国养老保险基金首次出现赤字,缺口为53亿元;1999年缺口扩大到150亿元,2000年缺口达到300亿元,2003年中央财政补助达到470多亿元(焦凯平.《养老保险》,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年,第138页。)。

  三、建立企业年金应对老龄化危机

  企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障的第二支柱,能对整个社会保障体系起到延深和完善作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虽然覆盖面广,但保障水平较低,且一般采用的是“现收现付”体系,对于应付老龄化等人口年龄结构失衡等状况具有制度上的先天缺陷。即当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缴费人员变化不大,退休人员急剧增加的情况下,必然导致支付危机。而企业年金作为一种与职业挂钩的退休保障制度,可以最大程度上保障参加人在退休后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且企业年金主要采用完全的基金运作模式,是一种个人收入的纵向调节机制,即人们在工作阶段将雇主缴费和自己的一部分收入存放在企业年金账户里,通过相关机构投资运营获得收益,当他们退休时再把钱从账户中取出。在投资工具上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可以最大幅度地调动社会资本,并实现资本配置的最优化。

  目前,随着老龄化人口的剧增,也由于清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利益划分的客观要求,以前那种“统账结合,混账管理,空账运行”模式的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已经很难再运行下去。我国已经加入WTO,养老保险制度方面也面临着要与国际接轨。从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出发,以长远的眼光来审视和考虑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亟需我们发展企业年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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