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数基金别无选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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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 06:5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荣篱 关于托管行上市对指数基金投资的影响,讨论了已不是第一次,在建行拟A+H上市时,业内就热烈讨论过。讨论并不仅限于托管行上市,有作为股东单位的证券公司上市,还有被公认是庄股的股票入选被跟踪的成分股,都曾掀起过小小的波澜。一时间,业内陷入左右为难的尴尬境地,要么放弃指数基金完全跟踪的原则,要么就可能违法。
庄股入选成分股曾一度引起市场担忧,担心指数基金可能会成为庄家“出货新模式”。此后,有指数基金表示将投资与庄股类似的股票,以替代庄股。再后来的指数编制也刻意避开了有“庄股”之嫌的股票。问题就此解决,毕竟,在上千只股票中挑选替代品并不困难。 但对于大型银行上市,指数基金的困难似乎并不那么容易解决。一方面,《基金法》明确规定禁止基金投资其托管行发行的股票;另一方面,将要上市的多家银行股均是大盘股,也是行业龙头,缺失了这些大盘股的成分股指数显然没有市场代表性。 《基金法》禁止基金投资有重大关联关系单位发行的股票,其本意是防止因关联交易产生的内幕交易,而不是关联交易本身。而指数基金完全跟踪指数,没有内幕交易的可能。然而,法律就是法律,在违法与没有市场代表性之间,基金公司别无选择。随着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这样的基金托管大户上市,市场上将出现大量“残缺”的指数基金。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