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产品宣传要有限度 保证回报等措词值得商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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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 09:57 每日经济新闻 | |||||||||
祁和忠 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赴京出差期间发现,就在首都国际机场通往市内的高速公路边,南方基金公司的一块大型户外广告牌分外引人注目。 广告牌上赫然出现“专业创造价值,稳健保证回报”溢美之辞,其中“保证”二字是
其实,南方基金公司在宣传上的有争议之处,并非仅此一例。专家指出,任何基金公司的有关宣传必须遵守国际通行规则,正确揭示基金产品的风险与收益特征。 对于基金产品来说,投资者从认购基金的那一刻起,就与基金公司订立了一个契约,认购基金只是交易的开始,直至赎回才标志着交易的结束,期间,基金公司应按照合同尽量为投资者获取可预期风险下的合法收益。如果基金公司在进行宣传时,使用不恰当的词语,夸大基金产品的收益、掩藏其风险,就很容易对投资者构成误导,并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某些提法值得商榷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相符,不得“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词语。” 证监会要求基金在宣传推介材料中禁用“保证”之类的字眼,是为了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市场风险,避免对投资者形成误导。 关于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界定,该法规第十七条规定,所称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是指为推介基金向公众分发或者公布,使公众可以普遍获得的书面、电子或其他介质的信息,包括:公开出版资料、宣传单、手册、信函等面向公众的宣传资料、海报与户外广告等。 由此可见,户外广告同样是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在文字上同样需要遵守相关规定。虽然该广告是南方基金公司的形象广告,不是针对某只具体的基金,但应属于基金公司宣传推介旗下基金活动的范畴。况且,南方基金公司旗下有一只南方稳健(资讯 净值 论坛)成长基金,最近又将发行稳健贰号。 毋以恶小而为之 业内人士指出,此前,南方基金公司就有涉嫌违反《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行为。去年,南方基金公司的南方多利中短债在获批发行前,就将其相关宣传折页通过券商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放。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基金募集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不得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不得向公众分发、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或者发售基金份额。”南方基金公司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该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南方多利中短债基金在时隔数月才正式获准发行后,该公司竟然还用了原来的宣传折页,没对内容作一字修改。期间,证监会对中短债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都作了多项补充规定,以加强对中短债基金的风险揭示。 该宣传资料就南方多利中短债基金与其他理财产品进行了比较,认为南方多利中短债基金的收益高于人民币理财产品、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投资连接险,这显然不是实情。 南方多利中短债基金成立于3月27日,截至6月19日的净值增长率为0.16%,事实上低于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人民币理财产品等。南方多利中短债基金的产品宣传资料有夸大其收益之嫌。 另外,南方基金公司在其网站上称,“1998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国内首家规范的基金管理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成为中国新基金业的起始标志。” 而据了解,国泰基金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5日,南方基金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6日,明眼人一看便知到底谁是首家。市场人士认为,这类小事也“造假”,实在大可不必。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