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自购普天收益基金不公告 鹏华基金否认违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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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 09:20 每日经济新闻 | |||||||||
今日,鹏华普天收益自赎3000万份 祁和忠 今日,鹏华旗下普天收益基金将赎回3000万份。然而,令人倍感蹊跷的是,鹏华基金此前并未就用固有资金购买普天收益基金进行公告。鹏华基金公司何时动用固有资金自购?
鹏华基金公司上周六(4月22日)发布公告称,根据证监会公开下发的《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96号)等有关规定,该公司将赎回其持有的普天收益基金3000万份,赎回费率0.1%。 但是,鹏华基金公司此前却未就自购事宜进行公告。而按照证监会2005年96号文的规定,自去年6月8日起,基金公司可以运用固有资金购买旗下基金,但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具体包括:持有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少于六个月;持有该基金份额的比例不超过该基金总份额的10%,因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致使公司持有该基金份额的比例提高的,不受此限制;认购基金份额的,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载明所认购的基金份额、认购日期、适用费率等情况;申购基金份额的,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将拟投资品种、投资日期、拟申购金额、适用费率等情况登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本公司网站上,并在前述期限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等。 鹏华基金公司有关方面称,鹏华基金公司购买鹏华普天收益在证监会有关规定下发之前,在该基金2003年7月发行时即已认购。现在之所以赎回,是因为自购份额超过基金规模的10%,因此必须应证监会要求进行赎回操作。他表示,在证监会2005年96号文下发前,基金公司动用固有资金购买旗下基金并非鹏华一家,有关方面也心知肚明,不涉及违规问题。 一位资深律师认为,在证监会去年96号文出台前,基金公司应是不允许购买开放式基金的。去年96号文第八条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在本通知发布前已经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其比例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应当及时进行修正;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的,应当披露相关信息。”但是,鹏华基金公司在时隔10个多月之后,才进行修正,且在此期间一直未披露相关信息,已涉嫌违规。更值得重视的是,截至今年3月31日,有7只基金的规模低于1亿,与5000万份生死线相距不远,鹏华普天债券即是其中之一。这些基金中如果的确存在动用巨额固有资金托盘、违规超比例持有问题,虽然从表面上看,获得有关方面私下宽大处理可以令该基金不致于清盘,但却将损害法律尊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