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国内同质机构为下等 请基金监管部远离晨星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 04:57 每日经济新闻 | |||||||||
侯宁 近日,有件事在基金及其相关评级业内引起轩然大波,证监会基金监管部3处下发给基金公司的基金部27号函”,以做“中国基金股标投资风格分析”课题为名,要求向美国基金评级公司晨星提供业务数据。在遭受质疑后,相关监管部门给出的解释是,“委托晨星做这类分析是为了维护行业利益”。当然,这一解释立刻引来反驳,叶檀博士撰文指出“这不
看来,问题的症结还在于“另眼看待”,还在于无法“三公”,还在于以行政命令“压迫”市场选择的监管痼疾。而结果呢,便是使“投资秘密提供给美国机构”冠冕堂皇,便是把国内同质机构默认为下等”而不留痕迹。 事实上,以前这样的“糊涂事”已经不少。2001年实行会计双审是其一;2004年7月发审委允许“富通昭和”登陆A股市场是其二,但漫天的质疑和斥责终于让证监会责令其改弦更张。 可以看出,证监会有关部门通常会走两个极端:要么是“拿来主义”只学会皮毛,认为国际上“有名”的便靠得住,暴露出的是典型的妄自菲薄;要么是“只管低头拉车”,严重脱离国情,以为股市无政治,唯钱有市场!关于后者,笔者详述于《“富通昭和”凸显证券市场深层精神病态》一文;而对于前者,在此倒想多说几句,概因近年来这崇洋贬土”的毛病在我国市场经济改革过程中实在是暴露多多。证券业有之,银行业有之,甚至法律界也不鲜见。他们共同的逻辑都是认为我们本土“行政计划”多年遗留下的“坎儿”太多太复杂,不借助外部力量,不借助“先进的理念”,便根本无法逾越。 比如,吴敬琏先生是市场经济改革的坚决推动者,一直主张公平,尤其是起点公平,但具体到了银行股改排斥国内民资的问题时,却张口便叫别人“别忽悠贱卖论”了。究其根源,无非是这些精英们“慧眼识金”,看透了我国银行之“烂”,而祭出了“先斩后奏”式的“唯目的论”杀手锏。殊不知,在事关全民福祉的大“家当”改革问题上,如果相应的公共决策一味迷信精英力量,漠视民意,则必然导致民怨沸腾,从而让精英们最终承担其“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公平,是目的;但公平在公共决策领域,更应是过程。如果忽视了这一点,那么公平的努力也会酿出不公的恶果,大则影响国泰民安,小则祸及行业公平。此次证监会基金部的一纸公函之所以让业内鼓噪不已,原因也便在起点的绝对不公。我们不认为国内的基金评级和研究机构有多么高明,我们也不否认美国晨星公司可能在技术上、理念上超前于国内同行,但是,排斥国内同质机构,以行政力量把同一竞争线上的公司分出三六九等,甚至强迫基金公司接受美国晨星的“研究”,其后果是什么呢?此举破坏的,是中国证监会铁面奉行“三公”的证券监管形象;损害的,是股改以来证监会愈来愈“好”的监管风貌;描画出的,却是一些部门在对待内外资企业上至今尚未“改革”的“插足者”形象。我在此要呼吁,请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及早收回成命。而且,中国证监会要以此为现成案例,对内部官员们进行必要的“洗脑”。否则,这“崇洋贬土”之风不除,难免还会在“27号函”后出现“28、29、30”号等等让国人“郁闷”的各种“公文”。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