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市场化改革对金融业的鲶鱼效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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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 21:17 21世纪赢基金 | |||||||||
国内基金业的市场化改革具有“溢出效应”并对金融业产生了“鲶鱼效应”。 基金业的市场化改革,对资本市场整体改革的深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基金业的迅速扩大,不仅推动了蓝筹股、绩优股概念的形成,使得中国资本市场逐步告别无股不“庄”的时代,同时,基金业的发展也丰富了市场对多层次投资标的需求,使得发行体制的改革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并进一步促进“询价制”等制度的建设成为可能。事实上,最近以来,在几
基金业的市场化改革,推动了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平衡发展。近年来,在持续低迷的股票市场环境中,基金将投资领域扩展到货币市场,自2003年推出货币市场基金以来,货币市场基金的规模迅速增加到2000亿左右,在为机构与个人投资者的流动性管理需求提供服务的同时,也为活跃货币市场交易,推动货币市场理性投资理念的形成和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最近,一些基金公司开始探索投资于债券市场、特别是中短债市场的基金,在未来的几年里,基金也将会成为债券市场上的主要投资力量。 基金业的市场化改革,推动了银行体系的改革。2001年起,商业银行成为开放式基金的主要销售渠道,对基金等理财产品的销售使得银行不得不改变传统的坐北向南的经营模式,逐步走向了主动营销。2005年起,作为加快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型的重要举措,商业银行获准设立基金公司,这标志着基金业成为推动我国金融产业调整和重构的有生力量。 基金业的市场化改革,推动了对外开放。从2002年开始的市场化进程,有效地推动了行业的增长,提升了本土机构的竞争力,使得它们在面对2002年-2003年出现的合资公司和2003年-2004年进入我国市场QFII的竞争时,表现出较强的竞争力,也使得本土机构和外资机构良性互动,推动了行业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今天的中国基金业,20家中外合资公司和32家内资公司形成了较好的平衡,与32家QFII机构共同构成了中国资本市场的机构投资力量。 总结和回顾中国基金业在过去几年的市场化进程,可以清楚地看到,金融产业市场化进程与政府职能的定位和转型直接相关。在金融市场发展的初级阶段,政府或监管部门应主动推动市场化进程。同时金融产业的市场化改革,应遵循渐进式的改革路径,政府有责任也应该把握市场化的节奏和进程;改革应该整体推进。例如,在证券市场上,不仅买方(基金业)应该进行市场化改革,卖方(证券业)和股票发行方式的改革也应该遵循同样的原则。基金业的市场化改革过程和其中揭示出来的内在规律,对其他金融产业的改革有借鉴的作用。 中国基金业2000年-2005年的发展实践是对金融产业市场化的有益探索,从2000年到2005年,中国基金业在市场化方面作了一些积极的尝试。 2000年的“基金黑幕”事件使得基金行业遭受了全面挫折,其时,市场的投资氛围也处于“无股不庄”、人人争相“与庄共舞”的状态中。 2001年,第一只开放式基金推出,揭开了中国基金业市场化改革的帷幕。2002年,中国证监会主导的市场化改革正式启动,监管部门简化审批、引入专家评审制度,使基金产品的审批过程渐趋制度化、透明化、专业化和规范化。2003年以后,有关审核制度进一步松动,政府进一步放权,逐步探索与国际通行的“注册制”接轨,走上了一条渐进式市场化改革的道路。 这一改革取得的客观效果是令人瞩目的。从2000年到2005年,在股票指数下跌近50%的不利市场环境下,中国基金业的规模实现了从560亿到5000亿的增长,开放式基金取代封闭式基金成为市场的主流,债券、指数、伞形、保本、货币、可转债、LOF、ETF等国际市场标准的基金品种相继出现。无论从基金公司、销售渠道、托管机构等各个方面来说,市场都进入了一个相对有效竞争的局面。在短短的四、五年内,基金业在非常不利的市场环境中迅速崛起,在市场中的比重从不到5%上升到25%。而美国基金业在市场中实现同样的相对比重则花了25年的时间,台湾基金业也经过了20多年的发展,但其本土机构投资者占市场的比重仍然微不足道。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