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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集合理财取法基金所长 奶酪被动基金很受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 05:33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王军 北京报道

  “市场需要的是竞争的繁荣,而不是垄断的繁荣”,资深基金研究人士胡立峰这样对记者表示。面对券商集合理财业务迅猛发展的冲击波,不少基金业人士颇有“很受伤”的感觉。但券商集合理财、QFII、保险资金所带来的多元化市场格局,将更有利于促进整个证券市场的繁荣,从长远看也有利于基金业的发展。

  券商集合理财取法基金所长

  目前《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草案)》正处于征询意见和修改阶段,业内人士估计其正式面世时间不会太久,券商集合理财有可能进入一个大发展的阶段。

  自去年3月开始,创新试点券商正式获准发行集合理财产品,广发证券和光大证券先拔头筹,至今已有11家创新试点券商共发行了16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总规模近183亿元。

  最近的信息显示,细则一旦获准实施,集合理财业务有望由创新试点券商扩展到规范类券商。在去年百亿元的规模基础上,多家券商今年计划继续发行集合理财产品,近期已发行和即将发行的集合理财产品总规模有望突破百亿元大关,已接近2005年全年水平。

  有研究人士指出,券商集合理财业务对于基金在制度上的优势和长处进行了全面的“拷贝”。比如引入资产托管机构以控制以往券商资产管理业务中时有发生的挪用客户保证金的风险,正是取法于基金;基金在投资方面的流程和模型,也被券商吸收到集合理财业务之中。

  因此,有一种观点认为券商集合理财业务的“准基金化”趋势非常明显,其规范程度直追基金。

  与此同时,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一些独有特点也吸引部分有特殊偏好的资金。比如,部分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都会有一定时间的封闭期,这对更重流动性的资金来说可能是个缺憾,但对部分对流通性并不敏感的资金来说却可能产生独到的好处。因为封闭期能够让这部分资金独享封闭期内净值增长带来的收益,而不必担心这种收益会被短期进出的申购赎回资金摊薄,而近期持有人利益屡屡被套利资金摊薄的事件已成为部分基金遭人诟病的一大原因。

  券商集合理财让基金很受伤

  券商集合理财业务的发展,再次动了基金的奶酪。有信息表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草案)》提出,券商可以自行推广集合理财计划,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券商代为推广。这将使得基金公司在销售渠道上不得不直接面对来自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竞争。事实上,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在收益率上丝毫不逊色于基金,去年东方证券的“东方红1号”收益率达到7.96%,超越大多数基金。

  谈到券商集合理财,一位基金公司的高管感到有些不公平,他认为,从目前的业务细则看,券商集合理财和基金干的活已经没有什么太大差别了,但是基金所面对的监管要比券商集合理财要严得多,基金所要进行的信息披露也要比券商集合理财多得多。

  他表示,比较而言,基金是在市场的聚光灯下进行投资,基金的一举一动都被市场看得清清楚楚,都要任市场评说。可以说基金是自我披露的越多,受到的批评也越多,但这绝不表明在所有金融机构中,基金的问题是最多的,而恰恰相反,基金业的透明度是最高的,运作是最规范的。而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有一定的私募特征,其运作的透明程度明显不如基金。因此他质疑目前券商集合理财的发展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其风险,而一旦出了问题,基金也会受到拖累,毕竟老百姓可分不清具体哪个是券商的哪个是基金的,只会把这些理财工具当作一样的东西。

  对此,有研究人士也表示了赞同,他指出,基金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强制信息披露,基金所对应的法律位阶是基金法,如果有什么问题,投资者得到的是基金法的保护,这是券商理财产品所不及之处。

  多元化格局有利市场繁荣

  虽然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但券商集合理财业务的发展,可以说是自保险资金、QFII入市以来,日益明显的市场多元化趋势的延续。

  在其他机构投资者的迅猛发展的同时,基金公司的生存空间确实不断遭到挤压,但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竞争对于整个市场的繁荣是有好处的:

  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内地机构资产管理的总体水平,虽然有“既生瑜何生亮”之叹,但强有力竞争对手的存在也促使着基金不断提高自己的投资水平和服务水平;

  另一方面市场主体的多样化也将带来多样化的投资策略,从而增强市场的活力。

  “1、2月份

开放式基金遭遇了400亿的巨额赎回,如果不是券商在复苏、不是QFII、保险等机构投资者的存在,整个大盘可能会跌得很难看”,一位业内人士这样分析。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竞争的结果最终会带给市场真正需要的繁荣,而不是依靠某种垄断维持的表面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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