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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股东QFII将握有生死牌 基金搞咨询会害了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 10:41 上海金融报

  何菁

  近日,一份名为《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对象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下发到了各基金管理公司。根据《通知》,各基金公司将不需经过证监会审批,可直接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境内保险公司及其他依法设立运作的机构等特定对象提供投资咨询服务。一时间,这项关于基金公司可以开展投资咨询业务的新规定引起业内人士
的激烈反映。

  这项业务的开展将会导致的利益输送问题是争论的焦点。目前来说,基金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是资产管理业务,即基金募集、投资和管理等等。一旦基金公司正式开展投资咨询业务,公募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很有可能受到侵蚀。只要基金公司将公募基金的投资方向提前透露给咨询业务的客户,该客户就能乘势先进先出而从中牟取暴利。

  随着国内市场对QFII的开放,我国基金业的日渐成长,越来越多的境外投资者选择投资于国内的基金公司,形成业内很多基金公司的外资股东都是QFII的局面。可以说,它们之间有着天然的联系。此前,市场上已有个别国内基金公司承担了QFII的投资顾问,但数量和规模都较小。在这种时候,这份通知的下达可以说是为基金公司对QFII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打开了方便之门。原本作为外资股东的QFII,手中就握有基金公司的“生死牌”,现在再加上高额的咨询费,此中的利益输送问题就愈难禁止了。

  基于对利益输送问题的防范,在《通知》中,监管部门对基金公司操作该业务可以说是提出了相当严格的要求,其中包括基金公司必须配备专门的专业人员,建立健全业务隔离等内控制度,将投资咨询业务与基金投资管理等业务相分离等等。但是,从业内人士的角度来看,这种规定只能起到警示的作用,缺乏可操作性。

  基金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利润增长都来自于其强大的研发能力。只要基金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和投资咨询业务都建筑在同一个研发平台上,它就不可能像《通知》中所规定的那样真正做到完全的业务隔离;如果投资咨询业务不依靠原来的研发平台,而是需要重新构筑一个金融产品的鉴别、筛选体系,那将开展投资咨询业务的权力交给基金公司就更没有意义了,它将与其他金融机构仍在同一起跑线上。

  经过严厉整顿和治理,基金业在自2001年开始的最近几年里总体发展得比较规范,并取得了不俗的业绩。因此,有人称基金公司为“我国市场上最规范、最透明的专业投资机构”。基金业之所以能够发展得较为规范、健康,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其成长于一个严刑峻法的环境。可以说,管理层对基金公司的监管是最严的,较之于其他金融机构都要严格。

  近来,基金公司在银行和券商等机构大规模开展创新业务的挤压下,有些苦不堪言。而除了从事公募基金以及

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外,其他申请的创新业务迟迟没有获得批准。社保基金管理费用有限,年金业务受制于传统体制止步不前,独立账户
理财
也是一拖再拖,基金公司的确是需要开拓新业务以赢得新的利益。

  如果这份通知的下达是管理层为了给基金公司注入新的血液,那么此举将使得此前为规范基金业所作出的巨大努力都大打折扣。管理层与其在严刑峻法的监管上半途而废,不如专注于规范和大力促进专户理财、

企业年金等基金业本该拥有的市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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