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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 09:2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最近看到了一个数据,位居世界500强前列的GE,公司法律部门全职律师有200多人,他们和美国几乎所有的律师事务所都有业务联系,特别是与那些有影响的律师事务所和公关公司往来密切。

  个中原因不言自明:树大了容易招风,何况这树是长在什么“鸟”都有的大林子里。

  国内的基金业经过几年的发展,虽然规模上与美国、欧洲等发达经济体无法相提并论,但每年30%的扩张速度却是其他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无法相比的;同样在国内的金融行业中,券商、信托、期货近年来无一不是经历了“烈火重生”,唯有基金行业一枝独秀,风光无限。事业发展了,面对的局面也就复杂了。

  其实,推动基金行业快速发展的因素很多,当中重要一条是其风控严密、运作透明、恪守规范,对持有人利益保护相对比较完善,说穿了就两个字:“合规”。然而,现如今吵着嚷着要保护持有人利益的基金公司反过来却被别人摆了一道,如果真是走路不小心踩了狗尾巴,被咬一口也就认了,偏偏是好好走着路,不知被哪窜出的狗咬了,还没地方说理,“冤呐”!

  说冤其实也不冤。每个基金公司都有系统的风险控制体系,事事都要经过稽核,看来确实非常规范,但一些公司的规范重点主要是为了防范投资风险,其最终目的是建立起与投资者之间的信任关系,吸引人们投资基金,在公司运作方面,往往抓大放小,关注程度没这么细,

执行力度没那么强,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差。总以为在如此严密的监管和制度约束之下,自己就成了没缝的蛋,谁知道现如今苍蝇都是配备显微镜的。

  所以基金公司对于自身行为的规范一刻都不能放松,无论是为了保护投资者还是为了保护自己,要知道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司运作不出风险,也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千万不要在激烈的竞争中迷失方向,搞一些短期的行为。在这方面有些合资公司的经验不妨借鉴一下,人家在刚进中国时把名字正的反的排列组合了去注册,该花钱的地方免费也不干,只要和公司有关,芝麻大的事也要签字画押,这叫一个细。

  最近

证监会召开会议,提醒广大基金公司和
证券
公司今年还有“治理商业贿赂”这么一档子事,有人认为和卖基金比这是小事情,但既然监管部门开了会,就不会意无所指,不妨借此机会把该关注的关注一下,该制定的制定一下,该细化的细化一点,规范无小事啊。(金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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