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非正常基金赎回 应回避不量力首发等四弊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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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00: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阮文华 应该说,非正常基金赎回,无论是对于基金持有人,还是基金管理人都是不利的。基金赎回,影响基金的投资组合,破坏资产搭配,导致基金份额的不稳定,引起基金净值的波动。同时,又不得不迫使基金管理人留存大量备付现金,以应对赎回,从而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但怎样才能防止非正常基金赎回呢?以下四种弊病是首先应当回避的:
第一,不量力而行进行首发。基金首发将产生规模效应,创造良好的市场形象,对基金的未来发展是有利的。但超出了基金本身应有的承受能力,尽管通过“闪电式”的首发营销,在短期内募集到了更多的基金份额,但因这些基金份额大部分是靠营销宣传达到的效果,而非真正的基金持有人真实理财意愿的表达。为了完成首发任务,难免会出现一些“过路资金”或“捧场资金”。这些因素都会给短期的基金份额稳定性造成一定的冲击。同时,为完成基金首发,渠道商也不得不进行基金的“推销”活动,从而产生更多的基金认购份额的摊派,产生不良的市场竞争。因此,应对基金的非正常赎回,应当尊重基金的募集规律,不可“抢跑”市场,追求“速战速决式”的基金首发营销热潮。 第二,不能客观评价基金首发期内的净值增长。为了尽快完成新发基金的建仓计划,基金管理人都会对基金在首发期内的净值增长所有预测,作为吸引投资者的重要举措。当然,基金管理人进行主动性的建仓,是一种积极行为。但市场变幻莫测。未来基金净值到低增长几何,并无定数。基金管理人的预测,对投资者来讲只能作为一种参考。但当这种参考作为一种首发营销条件的话,其存在的风险性就可想而知了。因此,盲目进行基金净值增长的暗示,同样是不可取的。 第三,不重视基金的持续性营销。基金募集份额完成后,基金的营销任务便宣告完成,这几乎成了基金管理人的通病。正是这种不利的营销引导,导致了基金一过首发期就面临大面积赎回。因此,建立持续性的基金营销服务机制,加强对基金持有人的后续跟踪和培训,培育良好的基金持有人文化,应是基金管理人应对基金赎回的重要法宝。基金份额的稳定,驱动基金成长。但基金份额稳定的重要前提是要培养基金持有人的忠诚度,树立长期投资理念。 第四,基金赎回的预测和防范机制不健全。面对基金发行中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总是抱有乐观预期,而对其赎回风险估计不足。 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的证券没有利害关系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