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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可能引发15家机构举牌 基金持有10%须减仓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00:3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记者 李剑锋

  国泰基金管理公司今日披露,因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因素,其所管理基金12月8日持有G湘电超过其总股本的10%,根据有关规定,截至昨日,公司已减持G湘电至法定投资比例限制内。

  G湘电的案例,引发了因股权分置改革而导致机构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触线”的话题。而对三季度报告的统计显示,未来可能有15家机构因为股改送股而对上市公司被动“举牌”。

  超过5%必须公告

  在证券市场上,5%的持股比例是一条重要的警戒线。《证券法》规定,个人或法人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入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额达到5%警戒线时,必须暂停买卖,并发布公告,这在证券市场上俗称“举牌”。

  Wind资讯对上市公司前10大流通股东的统计显示,至三季度末,有12家券商和QFII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已接近5%,如果按照目前股权分置改革每10股送3股的平均对价水平,这些机构的持股比例很可能将在上市公司股改后超过5%警戒线,从而引发被动“举牌”。

  统计还显示,社保基金在三季度末分别持有银座股份、宇通客车、宜华木业总股本的7.35%、5.89%和5.26%,按10送3的比例计算,社保基金在这3家公司股改后,可能的持有股权比例将达到9.56%、7.66%和6.84%。另外还有两家基金公司对上市公司股权持股比例接近10%。

  基金持有10%须减仓

  同样,10%也是证券市场上另一条重要的持股警戒线。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单个合格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

  国泰基金公司于近日减持G湘电,就是因为上述规定引发了调仓义务。据统计,三季度末,华安基金公司和嘉实基金公司分别持有银座股份和大商股份8.32%和7.87的股权,一旦这两家公司的股改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10送3,那么,这两家基金公司的持股比例很可能将超过10%警戒线。

  呼吁豁免相关义务

  针对机构被动“触线”的现象,一些业内人士呼吁,管理层应对由此引发的相关义务进行豁免。

  昨日,某券商自营业务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由于股改送股而导致机构对单个上市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或10%,这并不是因为机构自身的因素,属于特殊情况。而如果由此引发调仓义务,很可能造成二级市场

股票走势的波动。因此,他建议,有关部门对相关义务予以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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