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评价体系须改进 应适当反应基金持有人民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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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 01:4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阮文华 基金评价体系现在是越来越重要,然而,我国基金评价体系中仍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因此,投资者对于改进基金评价体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首先,应建立一套客观、透明、公正的基金评价体系,对投资者投资基金是有很大
其次,基金评价体系应该充分反映基金运作的质量和产生的投资回报。作为基金经理业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基金的业绩是不是做到最优,投资者的回报是不是做到了最大化,基金薪酬比例提取是不是合适,这些方面都可以和基金评价体系挂起钩来。 第三、基金评价体系应引导投资者注重一些长期指标。基金因为崇尚的是价值投资理念,在资产配置时,特别是进行股票的投资组合时,都把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资产品种选择放在第一位。而现在有些基金评价体系短视化,这对投资者的长期投资决策可能是失效的。 第四,基金评价体系应适当反映基金持有人的“民意”。目前,有些基金评价体系的服务对象是基金持有人还是基金公司本身模糊不清。目前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的意愿表达也还不能通过基金评价体系体现出来。这样的基金评价体系很难对基金持有人产生实质性的指导意义。因此,将基金持有人的民意调查列入基金评价体系,增加其话语权,无疑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的证券没有利害关系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