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推出REITs正逢其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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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 21:21 证券日报 | |||||||||
>> 李犁 孙良 继新加坡(附表2)推出REITs之后,香港(附表1)首支真正意义上的REITs领汇基金已于12月份在港证交所正式挂牌上市。然而,目前中国内地还没有一款真正意义上的REITs产品。
REITs(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 REITs) 通俗地来讲,是指投资人将资金投资在由专家管理的房地产投资组合里,主要用来购买有稳定租金收入的成熟物业,以得到的收益来回报投资人。由于采取公开募集,并发行上市交易的收益凭证的形式,所以被定义为大众投资工具。 迄今为止,中国现在的房地产投资基金只是一种房地产投资信托计划,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REITs。它们之间的共同点:首先是将房地产投资作为基金投资的重要目标;其次是集中投资者的资金,交由投资专家进行投资,所以被通称为房地产投资基金。 不同于一般的信托产品,REITs具有鲜明的特征。它投资期限长,以成熟的商业物业为主,资金来源多是公募形式,对投资对象(限制开发项目)有限制,甚至地域有限制,属于一种大众投资工具,监管严格。每份房地产投资信托凭证都代表对某个物业一定比例的所有权,有固定资产作后盾,因而也较容易用于质押或担保融资,收购物业需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反,信托产品一般期限短,资金募集对象多为特定对象。实际上,早些时候,中国内地信托公司曾企图通过说服监管部门批准降低信托单位金额下限,以期扩大募集面,这只能算是一次逼近REITs的创新尝试。 目前,中国市场上没有真正意义REITs产品的主要原因是没有相应的法律作为依托。亚洲第一支REITs选择在新加坡上市,在2000年以前新加坡已经有REITs上市的法规。而香港也在今年6月份宣布修订后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正式生效。但是中国内地至今没有设立相应的产业基金法。 REITs堪称2005年最热的名词之一,近期正有一大批内地物业泉涌般计划于新加坡或香港上市。修订后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允许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即REITs)投资世界各地的房地产项目,这把在内地的房地产项目纳入了在香港以REITs方式上市的范围内。 在目前,中国内地有大量多元化融资需求的情况下,首先应当发展本土化的REITs。可以借鉴新加坡和香港的成功经验,为中国内地市场中更多的人分享REITs提供机会。 事实上,中国内地一旦出现REITs产品投资于成熟物业,将会对商业地产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一个成熟开发的物业如果没有放到房地产信托基金上,有可能发展商还是一个大股东,按照公司持有方式在持有物业,那么,他们所投的资金很大一部分就锁定在物业里面。但是,如果将物业放入房地产信托基金中,就等于把物业卖给了信托基金,那么大部分投资就可以收回来,这些基金还可以开发新的物业。 REITs这类产品相对于股票,它不仅投资风险较低,而且投资收益率又高于股票的平均回报。REITs所投的不是单个开发商,买的不是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股票,而是优中选优,把已开发好的项目中成熟的、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挑出来作为投资产品,然后长期持有,以获取租金作为投资回报。那么,既然在中国内地的证券市场中可以允许股票这类证券产品存在,为何没有REITs呢? 当然,不能因为现阶段暂时没有一个良好的法律制约机制,就放弃这种产品走上内地证券市场的机会。所以,尽早确立产业基金法,是中国政府眼下最应首要进行关注和研究的。 而从当前新加坡、香港的REITs发展来看,REITs操作的水平和方法趋于成熟,国内发展REITs完全有例可循,能降低风险,避免走一些不必要的弯路。所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中国内地推出本土REITs正逢其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