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式基金潜流暗涌 国内外机构暗地想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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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 09:46 证券时报 | |||||||||
近期,封闭式基金再次走出“脉冲”行情,包括封闭式基金T+0交易等各种传言搅动市场。事实上,机构投资者也确实不断地在封闭式基金上动脑子,各种尝试都在悄悄酝酿中。 一位与QFII有业务往来的知情人士透露,QFII后面的客户这些年来一直在寻求封闭式基金的赚钱机会。这些机会不仅仅是封闭式基金转开放,也有其他的可能。据介绍,一些境外投资者并不完全是消积等待到期日临近折价率减小赚取差价,而是利用其投资比例上的
从投资比例的限制上看,QFII有其他国内机构不可比拟的优势。根据《保险公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投资于单一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不得超过该基金份额的10%。这一规定在开放式基金上已不再有约束力,但对封闭式基金仍然适用。对于保险公司以外的投资者,规定则更为严格。《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除发起人或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持有某一基金的份额不得超过基金总份额的3%,超过部分由交易所指定机构强行卖出,差价收入上缴国库。而QFII在投资基金上则没有任何比例限制。在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就QFII管理问题答记者问中,对于QFII对基金进行投资进行了说明:合格投资者可以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中国证监会对此不设投资比例限制。 按照《证券投资投资基金法》的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50%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从基金披露的公开信息看,QFII投资封闭式基金的比例确实在节节上升,目前QFII投资封闭式基金的比例已有超过基金规模10%的了。 不过,业内人士认为,QFII想通过高比例持有封闭式基金来实现其“封转开”或其他目的,并非易事。事实上,国内保险机构如果真想召开持有人大会对基金重大事项进行修改也并非难事。但按《基金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者备案。也就是说,即使是基金持有人大会通过的决议,仍然要面临监管部门的审批。 然而,分析人士提醒,QFII与国内机构有不同之处,QFII背后的客户更不同于国内机构。如果说国内机构注重与监管部门的关系协调,而QFII看重在中国的长远利益的话,QFII背后的客户则更多是逐利的,其顾虑也较少。虽然目前这类境外投资者投资单只封闭式基金的份额还不足以“成事”,但单个投资者集结数亿资金投资封闭式基金的情况已不鲜见。 在境外机构琢磨封闭式基金的时候,国内机构也在“想事儿”。早在今年年中,在给管理封闭式基金的基金公司的正式函中,一家大型保险公司要求基金公司积极推动封闭式基金权证产品在内的多种创新试点工作。有消息人士透露,日前,已有基金公司设计了封闭式基金权证产品,部分保险公司已获知了方案内容。据悉,该方案可能是一个涉及保险公司、券商和基金公司三方的方案,以备兑权证的形式出现。 分析人士表示,如果封闭式基金权证能起到缩小折价率的效果,且操作性又强的话,这将会是市场各方都乐见其成的创新:一方面,减小投资者的损失,另一方面,转开放的压力也会减小。也就是既不会因转开放带来对股市的压力,也不会减少基金管理人的收入,同时投资者也不会因高折价而损失惨重。这一方案是否能满足上述条件,市场只能拭目以待。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