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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危险已现 银行系基金拷问中国基金业方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 03:32 每日经济新闻

  7月5日,中国首家由国有商业银行发起设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工银瑞信正式开业。与此同时,净值规模已达4000亿元的中国基金业竞争格局的变化与发展方向的选择再度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工银瑞信将使基金业的竞争更加激烈,优胜劣汰的法则将会体现得更加明显。”在谈及银行系基金公司首航对基金业的影响时,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这样说。央行行长助理刘
士余也表示,工银瑞信的开业将对各方面包括监管层、公司管理层和公司股东等构成考验。

  然而,竞争和考验将如何展开,中国基金业是选择日本模式还是美国模式,将从根本上决定中国基金业的未来。

  面临方向抉择

  据资深基金研究专家、宝盈基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刘传葵研究,目前世界各国基金业主要有三种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法律约束下的企业自律管理、以英国为代表的基金行业自律管理和以日本为代表的政府严格监管。三种模式中,美国模式强调基金在统一的法律约束下,在竞争中实现自律管理,因而使基金的发展充满了活力。日本模式则注重充分发挥政府的功能,因而能迅速推进基金业的起步和成长。但日本模式行业自律差,市场竞争不充分,且易滋生腐败和官僚作风。英国模式则注重充分发挥基金行业的自律功能,有利于保持基金行业的长期稳定和规范,但不利于形成统一的法律规范,且易导致行业协会垄断,也不利于基金的国际化。

  而实践证明,美国模式效果最好,影响最大。美国半数以上家庭都购买基金,基金成为满足美国人理财需求的重要工具。

  现在,自1998年以来一直在美国模式与日本模式之间摇摆的中国基金业,又走到了一个何去何从的十字路口。

  防止垄断危险

  自去年以来,年轻的中国基金业再度出现向垄断发展的危险苗头,个别基金公司不是立足于正当的市场竞争,而是热衷于走后门、跑关系,藐视法规,顶风作案,实际上充当了基金市场坏孩子。

  以货币市场基金为例,从去年上半年至今年5月份,个别基金公司为攀比收益率、扩大规模,不惜以拉长投资组合久期为代价,进行恶性竞争,给市场带来了很大的潜在危险。一些合规经营的中小基金公司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

  再以基金业拟征收1%基金销售服务费为例,这同样是一种垄断心态作祟,是一种历史倒退。中国银河证券研发中心高级研究员王群航反问道:基金销售时已向持有人征收了1%至1.5%的认购费或申购费,凭什么要重复征收销售服务费?

  近几年,买基金的人总体上都没赚到钱,一些基金公司却凭借自己在某只产品或某个领域的垄断地位,收取高额管理费,拿着丰厚的薪水。这与持有人的亏损相比,形成强烈反差。

  引导差别化竞争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金专家指出,任何一个市场的健康发展,都需要不断地反垄断,求创新,引导差别化竞争。美国基金业之所以能够保持足够活力,与其鼓励竞争的发展模式有关,美国模式值得中国学习与借鉴。目前,中国基金业发展仍存在各种问题,主要表现为股票基金品种单一、投资与管理模式趋同、销售服务急功近利等。同时,过多的行业进入壁垒也阻碍了中国基金业的竞争及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当前,中国基金业的发展应坚持市场化、规范化、国际化不能动摇。

  中国银河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副总经理丁圣元表示,银行客户比较保守,风险承受能力弱,与股市存在隔膜,不会轻易做股票,银行系基金公司能给股市带来多少新增资金,值得探讨。他认为从公司禀赋看,银行系基金公司的优势在银行间市场,而不是股票交易所,其产品优势应是货币市场基金或固定收益类基金。

  而从中国城乡广大居民的理财需求看,市场需要多个层次的产品,以满足不同风险承受能力或目标收益要求的投资者的需要。基金公司股东背景不同,专业优势就不一样,基金公司如果能结合自身特点与优势开发产品,就有利于促进基金市场的多元化。

  银行系基金公司的投资优势在于固定收益类产品或货币市场基金,服务优势在于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而券商背景的基金公司,其优势在于对股票市场比较熟悉,客户群集中于大中城市,风险承受能力相对更高,更适合开发一些高风险、高收益的股票型基金产品。

  刘传葵认为,在监管方面,对于银行系基金公司一方面要用同样的标准要求,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到银行系基金公司的特殊性。现在,监管层已在销售、托管等方面予以提前规范,对于其他方面可能存在的特殊性,还需要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再予以解决。同时,银行系基金公司自身也需要认识到,基金产品的发行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关键是要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人。在投资者购买基金前,基金公司应向其充分揭示风险。否则,规模越大,潜在危害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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