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申请向备案制过渡 新一轮基金扩容潮将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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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 08:35 证券日报 | ||||||||
□ 本报记者 刘靓 证监会于近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审核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件规定,行为规范、投资研究能力强、市场评价良好的基金管理公司提交的基金募集申请,可以不提交基金专家评审会评审。
记者了解到,在《基金法》和《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规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审查,做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可以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基金募集申请进行评审”。而新颁布的通知则部分参考了国外备案制的做法,其中规定“只要基金公司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运作满一年以上、行为规范、投研能力强、市场评价良好且申报产品无较大创新,均可以不提交基金专家评审会评审”。 业内专家对记者表示,此项通知的出台,一方面标志着基金募集开始走向市场化,基金募集制由审核制向备案制过渡,即审核与备案相结合的制度;另一方面意味着,随着基金募集审核的逐渐放开,基金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基金业的分化将加剧,行为规范、管理优异的基金公司将继续扩大市场份额,从而进一步拉大与弱小基金公司的差距,“老十家” 在规模方面的优势也将受到后来者的挑战。 此外,该专家指出,在目前股指处于低风险区域的背景下,此项制度的出台,将加快基金募集和发行的速度,促使基金业进入新的一轮扩容潮,这将为股市提供更多的增量资金,对于股票市场来说形成长期利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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