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拷问基金是谁的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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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 19:48 21世纪经济报道 | ||||||||
谢飞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这是《十诫》的第一条。两千年前,西方人信奉的上帝给他的子民立下了这样的契约。 但在两千年后的今天,我们似乎还并不清楚,到底谁才是基金唯一的神。
持有人坐在戏院最后排 目前,宝钢已经跌破增发价,使基金净值损失严重。但大家都曾记得当初是基金手中的票让宝钢得以增发的。而我们的持有人坐在了戏院里面最后排的座位上。 持有人利益实际上处于非常弱势的地位。在“银丰基金封转开”风波中,持有人上门提请召开持有人大会被婉拒,提起诉讼法院又不受理。钱是持有人的,但作主的却不是持有人。 一仆不能二主 “一仆不能二主”,这则宗教上的戒条,已经成为生活中广泛运用的准则,因为“你不可能同时为上帝和财神服务”。 上市公司董事的职责就是要求为一个主人服务——公司的股东,公司的利益要以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这是写进公司章程的。 然而,我们的基金,契约中找不到为持有人服务的宗旨与条款,只是冷冰冰的管理人、持有人的权利以及义务的描述。 股权分置的问题上演的直接冲突,我们可以看到基金到底在为谁服务。 很多基金经理在私下里讲,投什么票这个实际上不是基金经理能决定的。 五一长假过后,市场公布股权分置试点方案后,有基金经理直奔试点企业,要讨个说法,口口声声要“为持有人争取利益”。但随后,有些基金经理声音变得温柔了,言辞也变得闪烁了。 只有争取了,才会有结果。5月14日,三一重工公告作出一定的让步,称经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重工有限公司提议,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修改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200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修改为:每10股转增10股。此前,三一重工的利润分配预案是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是每10股转增5股。 如果不是部分基金的“闹场”,这个分配预案可能是不会出现的,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就会由此损失。 并不是说要基金经理一定要站在某个方面的对立面,而是讲基金应该把持有人的利益放在首位而不是其它。 因为基金的起源,基金的本质,实际上是一种代客理财的契约关系,持有人把钱交给基金经理管理,或者准确地说应该是持有人雇佣基金经理为他们管理资产。 但目前的事实是我们的基金公司承担了太多它不应该承担的义务,比如稳定市场,支持市场改革与发展,并且很糟糕的是,这些义务时常越过了持有人的“正房”位置。 基金公司在每次投票的时候,应该像基督教徒一样时常做一些简单的默想:“除了持有人以外,不可有别的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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