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基金生存环境艰难 基金换外套不利优胜劣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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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 07:15 第一财经日报 | ||||||||
王群航 景顺长城基金公司酝酿半年之久的基金转变方案终于出台了,将景顺长城管理的恒丰债券基金转变为货币市场基金,确实是一项比较有新意的举措。它反映了当前基金市场中较为鲜明的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债券型基金生存环境艰难;二是货币市场基金目前的市场形象较好,深受广大投资者欢迎。
不过,仔细斟酌这件事情的表象与内涵,笔者认为,就开放式基金转换这件事情,还有以下事项需要反复推敲。 第一,景顺长城恒丰债券基金的转换,会不会在市场上从此就开了一个头:以后,各个基金公司都可以将运作不好的基金转变成另外一种热门的基金?如果真的是这样,现有的开放式基金将不再有被赎光、被清盘的恐惧了,通过基金转换这种方法,它们可以逃避相关责任,从而使所有开放式基金在转换的制度下全都真正成为了“永久存续”的基金。 笔者认为,这种转换如果过分随意,将彻底葬送开放式基金特有的优胜劣汰机制。因此,作为监管部门,应该对于这样的转换有一个明确的表态,如果认可,要先有相关管理办法出台,规定严格的转换条件,然后,才让符合条件的基金进行转换。 第二,众所周知,新开放式基金的设立有一个规模的底线:2亿份。现在,在景顺长城的公告中没有看到与此有关的内容。那么,未来如果景顺长城恒丰债券基金转换成功,新成立的货币市场基金的规模将小于1亿份,这合适吗?笔者认为,即使是转换,新成立的基金也应该有一个起码的成立标准。这一点,也有待监管部门明确。 第三,截至5月13日,景顺长城恒丰债券基金的净值是1.0194元。对于这多出的0.0194元,景顺长城没有在公告中说明具体的处理方法。这似乎又是一个疏漏。 第四,景顺长城介绍说,“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本基金聘请的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本基金管理人聘请的法律顾问”均认可了此次转换。笔者认为,如此重大的事项,仅凭景顺长城单方面的介绍,缺乏严肃性,各相关机构应该出具单独的法律文件,来证明以上事实。 第五,景顺长城在有关公告中指出,“完整的《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稿公布于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若本议案由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该基金合同的修改稿即成为新的《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这就是说,持有人如果投票表决同意,就是认可了转换成新基金,就是要接受新的基金合同。如此重大的事项,景顺长城竟然不公开刊登新的基金合同,而只是将新的基金合同挂在公司的网站上,这种做法是否是对持有人合法知情权的不尊重。 第六,也许,景顺长城会认为该新合同不是最后确定的合同,因为还没有得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通过。但是,对于该新合同,持有人能够选择的余地很小,只有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这三种选择,没有进一步发表意见的机会。 (本文不代表本报观点作者为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研究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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