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价进入非正常状态 调整基金会计制度正当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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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 08:58 证券日报 | ||||||||
□ 巴曙松 封闭式基金的折价运行一直是基金市场引人关注的重要问题,特别是近年来折价率持续攀高,最近的加权平均折价率达到了30%,少数基金折价率甚至一度超过40%,这与国外平均10~15%的折价率相比处于非正常状态。在这一特定的市场格局下,不少投资者冀望于封闭转开放,封转开的题材一度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封转开直接涉及到基金持有人和基金公司之间的利益格局调整。在封闭式基金的持有人中,保险公司是封闭式基金最大的持有者,大约占封闭式基金的36%的份额。在高折价格局下,以保险公司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显然有足够的动力推动封转开的进程。 不过,值得强调的是,在基金市场上,封闭式基金始终有其独特的存在价值,完全转换为开放式基金并不能说是封闭式基金的唯一发展方向,即使是在基金市场最为发达的美国市场,封闭式基金依然保持了一定的市场份额,以满足特定的投资者的需要。 因此,从这个现实的市场条件出发,着眼于机构投资者的会计制度的完善,也是缓解其强烈的封转开动力的现实因素之一。 从具体的市场核算角度看,采用基金市价而非基金净值作为会计标准是封闭式基金高折价给机构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重要制度原因。现行关于基金会计核算的规定主要是针对短期的投资科目,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各类机构投资者作为封闭式基金的主要持有人,出于会计审慎原则考虑都采取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计提减值准备,从而迫使投资者对基金市场价格变化的关注远大于对基金净值的关注,从而使长期持有战略事实上成为短期的波段炒作,为维持账面利润而及时兑现收益。长时间的积累导致了现今封闭式基金折价率的逐年递增,不仅使封闭式基金原本稳定持有、长期投资的理念丧失殆尽,也阻碍了新资金的进入。 调整采用基金净值而非基金市价来作为长期投资基金的计价标准有利于反映机构投资者长期持有的真正价值。封闭式基金有其特定的存续期,基金管理人按此存续期进行资产投资管理,当前的折价并不意味着持有到期后的损失,因而目前会计标准一定程度上扭曲了机构持有的动机和规划,巨大赎回压力也给基金管理人产生影响。国际准则为体现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的不同目的,将投资划分为交易和非交易两类,其中交易类按照市价估值,并记入当期损益;非交易类虽按市价估值但可不计入损益,因而可不考虑市价的影响。借鉴该经验,如果调整机构持有基金的会计标准,长期持有下按净值计价,短期持有下按市价计价,则使持有人可以按照购买基金时的战略资产方案进行合理配置,无需因短期价格波动调整持有规模,将显著减少封闭式基金高折价给机构账面核算带来的巨大损失,稳定其持有基金的信心。 通过会计制度的调整,可以适度缓解封闭式基金持有人的强烈的转为开放式的动机,有利于以平稳的方式推进封闭式基金的发展和封闭转开放的探索。中国台湾基金业在1993~1997年间陆续进行基金转型的平均赎回率在70%~80%,规模缩水严重,给“封转开”留下了前车之鉴。此外封闭式基金有其合适的用途和发展领域,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拥有各自的客户群,作为机构投资者战略资产配置工具的一种,封闭式基金由于不存在赎回的压力,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契约的规定,制定较为稳定的投资策略,为投资者获取较高的回报。1999年美国封闭式基金的资产规模达到1650亿元,1994至1999年每年以6.5%的速度增长。适度参考国际经验,调整会计制度,能较好地平衡各方利益,从而积极稳定封闭式基金市场份额,维持其金融基础产品的地位,甚至能吸引新的封闭式基金建立,推动基金市场的总体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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