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费隐藏另类交易 托管银行获取灰色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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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 07:48 证券时报 | ||||||||
□ 窦彬 截至今日,153份2004年基金年报全部披露完毕。从基金参与各方的收入情况来看,以往很不均衡的情况再次出现:一方面,基金持有人出现较严重的亏损,特别是一些在高位建仓的新基金令持有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就亏损了相当比例;另一方面,包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与券商纷纷获得了数额不等的相当可观收入。如果考虑到各自所承担的风险情况,那么
管理费隐藏另类交易 关于基金管理费的收取模式,业界争论一直都很大。目前管理费的提取是根据基金的规模而定的,所以基金公司管理费收入的根本在于规模,只要能够募集来资金,就可以旱涝保收地坐享其成。 目前,股票基金管理费都是按1.5%的年费率提取的,开放式基金还要加上1.5%左右的申购费、0.5%的赎回费,这样投资者承担的成本就要达到3.5%左右。如果算上1年期银行储蓄利率,投资者购买基金的机会成本就接近了6%,这一成本不可谓不高。当然,如果基金公司收取的管理费能够有效地用于创新、提高经营绩效。那么,持有人在一段时期内付出相当成本还是可以理解的。然而,种种迹象表明,在这种巨额管理费后隐藏着不少的另类交易,甚至对持有人利益受到了损失。 基金现有较高的固定收费价格体系,已经开始影响基金业的发展。从长远来看,改革基金现有的收费制度,可以从改革基金管理费的提取方式着手,其次要大幅降低开放式基金的申购与赎回费率。 即使是在目前,基金管理费收取面临着一个重要的改革方向,即经营业绩与管理费挂钩。现行的基金管理费收取体制是政策庇护下“吃大锅饭”的产物。毫无疑问,在国九条要求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背景下,基金这种行为已经不合时宜。基金业的发展迫切要求建立起激励机制,使管理费的收取能够体现基金理财的水平。即要求基金管理费收取更加灵活,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形式来收取管理费,业绩好的公司可以多收,业绩不好的要少收甚至不收,这样既保证了基金的正常运作,又能激励他们充分发挥理财主动性。 托管银行获取灰色收入 在托管银行方面,托管费的收入正随着基金业的大发展而不断水涨船高,从前几年的几千万元上升至目前的数亿元。事实上,这只是其从基金中获得的一部分收益:在基金公司极力争夺发行渠道的过程中,托管银行获得了更多的灰色收入。 按道理说,持有人支付了申购费,基金公司就不应当向托管银行支付费用。然而,由于商业银行的发行渠道相当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基金发行的需要,加上基金公司一味追求发行规模,越来越普遍的一个行规就是,额外奖金等就成为了基金公司刺激托管银行销售积极性的必需物质手段。并且,这一数字还在不断增加,已经令一些新基金公司不堪重负:首发规模在缩水,支付给托管银行的发行奖金已经超过了相当一段时间能够带来的管理费收入。因此,对于一些家底不厚的基金公司来说,“发行新基金是找死,不发新基金则是等死。”无论如何,这对于仍然处于发展中的基金业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 分仓佣金面临更多争议 与托管银行相比,券商所获得的分仓佣金收入则面临着越来越多的争议。统计数据显示,基金类型对股票周转率及佣金影响并不是特别明显,基本上没有太大关系,如不少被动型基金周转型甚至高达400%,大大高于基金的平均股票周转率与市场平均股票周转率。同时,周转率和佣金高低与基金业绩也没有直接关系,如周转率居前位的几只基金在2004年净值增长率排名中并非名列前茅,同样的,周转率较低基金中也有不少业绩优良的。显然,这种不寻常的股票高周转率背后有着深层次的原因。 显而易见的是,股票高周转率的最大受益者是券商:可以从中获得更多分仓佣金收入。从券商的具体分仓佣金收入情况来看,除研究水平这一重要因素外,排名靠前的有不少是基金代销能力较突出的,其在2004年代销金额创历史新高。不言而喻,这与市场上一直有流传的因"交易额承诺"而带来的"做交易量"的问题。客观地看,这种情况在2003年并不严重,因为交易额承诺主要是基金公司为鼓励券商销售基金而向券商提出的私下交易,而在2003年券商销售基金的情况并不好,甚至可以用惨淡来形容。然而,在2004年,券商代销基金异军突起,相当部分基金通过券商所代销的数额甚至超过了银行渠道。在这种情况下,基金承诺的交易倍数最高达到了20倍左右,至于10倍则是比较正常的水平。 单纯从数据来看,虽然股票周转率较高、佣金绝对额也不低,每单位基金净值受其影响并不大。然而,做交易量在客观上对持有人造成了一定损失。更重要的是,这种做法带有很大隐蔽性与欺骗性,对基金业的声誉与发展前景会造成更大损失。对此,有关方面再也不应该等闲视之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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