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慢高看银行系基金 设立基金不能化解银行沉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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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 08:18 东方早报 | |||||||||
随着央行、证监会和银监会制定的《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2月20日施行,积极争取收购或建立基金公司的首批商业银行试点名单也即将水落石出。而从这两天沪深银行股的一片涨势来看,即将诞生的“银行系基金”可能承载着过多的期望。 首先必须看到,虽已有7家银行递交了相关申请,但在短期内并不会出现大批“银行系基金”。监管层早在去年底就表态称,2005年最多诞生3家“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按
从银行稳健经营的基本原则出发,即使是先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少数商业银行,也不可能立即大规模推出各种类型的基金。种种情况显示,风险相对较小、且与银行业务较相关的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投资基金,当是“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的首选。也就是说,规模不断扩大、投资组合不断创新的各类证券投资基金,仍将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各商业银行当然也只盯着有限的“银行系基金”,而放弃与更多基金进行业务合作的良机。 因此大可不必对待产的“银行系基金”寄予太高期望。既然多数已上市银行不可能受惠于首批试点,那么这些银行股的基本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未根本转好前,其投资价值依然有限。正在或即将开始股改的四大商业银行,当然也不可能指望“银行系基金”来化解沉疴。 再从监管的角度看,设立“银行系基金”的风险,也许小于让商业银行直接建立证券经纪子公司或投资银行子公司。但置于中国“一行三会”的金融分业监管框架之下,“银行系基金”毕竟将使商业银行通过子公司开展金融跨业经营。那么,权限相对独立且缺乏横向协作机制的监管层,能否有效监控由此而致的经营与系统风险,显然还不能太早下定论。 在节后股市复苏迹象中,“银行系基金”的来临当然是一件好事。但考虑市场创新所特有的复杂性,投资者必须冷静、再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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