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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系基金公司助推基金业分化整合与发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 05:5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主持人:小张老师 特邀嘉宾: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 王群航

  主持人的话:

  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公布并开始实施《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试点办法》的颁布是中国基金业发展进
程中的一件大事,对中国基金市场的影响将是巨大的,它将促使中国基金业进入一个全新的竞争发展格局,进一步促进中国基金行业的裂变、分化、整合,甚至包括基金公司业务发展模式的变化。

  本期聚焦,我们请专业基金研究人员深入分析银行系基金公司对中国基金业发展可能带来的影响。

  小张老师: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即将成为现实,作为专业基金研究人员你对此有何看法?

  王群航:商业银行的进入将会给中国基金业带来一个全新的竞争发展格局。

  首先,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一点,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发布《试点办法》的答记者问里已经有了很完整的叙述。

  其次,当前货币市场基金的汹涌澎湃发展势头也使得商业银行再也坐不住了。当初,货币市场基金创立的时候,商业银行就想进入基金管理市场,因为投资于货币市场一直就是商业银行的强项;现在,货币市场基金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发展,已经具有1100多亿份的总规模,并且还一直处于快速增长的态势之中,货币市场基金得到了广大投资人的热烈追捧,正在对商业银行的存款构成巨大的冲击态势。因此,出于发挥自身优势、维护自身利益等多方面的考虑,商业银行也要积极地介入到基金管理领域当中。

  小张老师:具体来说,商业银行将会以哪种方式进入到基金管理市场中?

  王群航:这个问题恐怕要从两个方面来回答:一个是从公司的角度,另一个是从基金的角度。

  从公司的角度来看,就是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将会如何设立。从日前颁布的《试点办法》来看,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有两种设立方式。一种是由银行发起新设的方式,《试点办法》第二章申请审批程序对此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另一种是收购的方式,《试点办法》第二十六条说:商业银行收购基金管理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我个人认为,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将主要是前者。

  从基金的角度来说,就是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将会首发什么样的基金。《试点办法》第四条规定:商业银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业务范围募集和管理基金。试点初期,既可以募集和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投资固定收益类证券,也可以募集和管理其它类型的基金。最早,有关部门负责人在谈到银行系基金首选的基金产品时,顺序依次是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权益类证券投资。从现在的这个《试点办法》来看,货币市场基金将极有可能是银行系基金的首选。这既是现实的保存款余额的需要,也是发挥银行自身固有投资优势的需要。

  小张老师:看来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首发货币市场基金的可能性是非常大了。

  王群航:可能性非常大。不过,这其中也还存在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即基金公司的营运成本问题。众所周知,货币市场基金可以给基金管理公司带来的收益是很少的,这也是当前每一家新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不管市场情况如何,都要强行推出一只股票型基金的重要原因。不过,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的货币市场基金由于特殊的背景原因,估计不会在成本方面出现困难。

  小张老师:《试点办法》中提到,银行系基金公司在试点初期可以发行的基金种类还有债券型基金。我们记得,您在2004年下半年的时候,已经提出债券型基金的发展境况举步维艰,规模萎缩得非常厉害。你认为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为什么会在债券型基金方面逆势而上呢?

  王群航:这是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很重要的一个特色。我们都知道,目前市场中现有的11只债券型基金的发展情况非常糟糕,大部分基金份额已经被赎回,这些基金成立时候的总规模为189.97亿份,到2004年底时已经被赎回了150.1亿份,赎回率高达79.01%,少数基金的规模已经缩减到1亿份以下。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方面来说,债券型基金的基础市场--债券市场的利率走势预期比较不利于债券型基金的发展;从主观方面来说,很多债券型基金在股票投资方面的比重过大,基性不纯,放大了此类基金的风险,终于导致了被投资者抛弃的悲惨下场。

  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之所以计划在债券型基金方面有所作为,逆势而上,关键的原因不在于基础市场,而在于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自身。《试点办法》第四条规定中,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在试点时候可以设立的基金种类里没有股票型基金,也没有以往说过的权益类证券投资,这就是说,未来新的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在试点初期不会涉水股票市场投资,因此,这就可以从主观上控制住债券型基金的风险,使得债券型基金真正成为基性纯正的债券型基金,风险与收益得到良好的匹配。因此,在这样的条件下,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的债券型基金有望会有一个良好的发展预期。

  小张老师:目前市场有种说法,银行掌握着开放式基金的销售渠道,未来设立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将会对非银行系基金公司产生冲击,你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的?

  王群航:可以说,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将一定会对现有基金市场的营销格局产生冲击。银行的销售渠道理所当然地会更加重视自己设立的公司的基金。因此,我认为,未来的基金销售市场将会出现以下变化:

  (1)在商业银行方面,银行将把同自己合作关系良好的基金公司列为重点销售对象,其对于基金公司的选择不会太重视业绩,前期某大行重点推介的六家基金公司就是如此。

  (2)在基金公司方面,当意识到自己的基金有可能会被商业银行边缘化的时候,基金公司将会主动加强与券商的合作,尤其是具有网点优势的券商。毕竟券商在基金市场的服务意识、服务手段、服务功能等方面都比商业银行积极、全面、强大。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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