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限额契约修改有障碍 股票型基金正名尚需时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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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 07:31 第一财经日报 | |||||||||
加仓虽然积极但原限额契约修改有障碍 本报记者 田晶 发自广州 本周各家基金公司去年第四季度季报已发布完毕。根据数据显示,基金公司持股比例提高到80%以上并不多见,市场上真正的股票型基金阵营形成有待时日。
去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下称《基金法》)正式颁布,没有再对基金投资债券比例不得低于20%作出规定,这意味着基金公司拥有了更大的资产配置空间。在此之前,市场上一直只有偏股型的基金,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股票型基金。《基金法》出台之后,市场普遍认为偏股型基金会纷纷转型成为真正的股票型基金。 证监会去年7月发布的《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规定,若要变更原基金契约有关基金投资比例,必须经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是基金公司的反应并不热烈,至去年12月初,没有一家基金公司按照《通知》规定来启动修改基金合同程序。根据上海财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到去年12月下旬以后,只有少数基金修改了股票债券的投资上下限比例,使股票投资上限达到95%,这些基金多是去年新发行的基金。 广州一位基金公司市场部人士告诉记者,大部分基金公司之所以迟迟没有修改基金契约,主要是因为其手续太过繁杂。据介绍,修改基金契约首先要通过公司内部研究,然后召开持有人大会,讨论通过后报证监会批准,最后还需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 上述人士透露,该基金公司内部已有人建议尽快召开持有人大会,修改旗下一只偏股型基金的基金契约,取消20%国债投资的规定,提高可持股票比例。但公司内部对此问题存在分歧,反对方认为适量持有国债可以保证基金收益的稳健,并且召开持有人大会成本太大。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基金法》规定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制度,这赋予了基金投资者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权力。但是组织召开一次持有人大会,基金公司需要耗费极大的人力、物力,所以很多基金公司为减少开支从未召开过持有人大会。 实际上,基金公司并不缺少增持股票的热情。去年第四季度,基金的平均持股比例较去年三季度上升了近4个百分点,达到64.4%。此次公布季报的153只基金中含股票型基金31只,其平均持仓水平也由去年第三季度的69.66%上升到75.82%,成为加仓最为积极的基金群体。 上述基金公司一位产品开发部人士介绍,由于老基金品种在修改基金契约上困难重重,为弥补持股比例上限的缺陷,各公司多选择新发股票型基金。在《基金法》出台之后新发行的股票型基金,在招募说明书中大多明确规定其持股比例最高可达95%。该人士表示,目前股市低迷并不会阻碍基金建仓和加仓,资产配置更为灵活的股票型基金仍然会在市场中寻找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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