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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转开”不宜大面积开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 10:33 证券日报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 李铮

  最近一段时期以来,银丰基金封转开”事件引发的封闭式基金转型问题再次成为基金业人士关注的焦点。我国目前共有54只封闭式基金,管理基金单位817亿份,截至2004年1月2日,总规模达到866.64亿元,仍然占据着我国基金行业的半壁江山。各国经验表明,封闭式基金转型必然会引起相关各方利益的重大调整,且对封闭式基金的前途、基金业及证券
市场的发展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对于“封转开”问题,我们应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

  转开问题中各方博弈分析

  封闭式基金转型主要会对基金持有人和基金公司的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所以“封转开”这一问题的走向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投资者和基金公司双方的博弈。

  对于封闭式基金持有人而言,“封转开”在短期内可以为其带来高额收益。封闭式基金定价和开放式基金定价机制不同,封闭式基金在股票市场上交易,价格由供求决定;而开放式基金以单位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目前,我国封闭式基金普遍存在大幅折价现象,平均折价率高达22.79%?熏所以一旦进行“封转开”,投资者将在短期内获得可观的收益。

  而基金公司的利益可能由于“封转开”严重受损。根据台湾经验,“封转开”后基金出现大量赎回的现象,基金规模严重下降,基金公司管理费收入急剧减少。另一方面封闭式基金相对于开放式基金而言给基金公司带来较高利润。一是封闭式基金规模稳定,管理费收入相对稳定,而开放式基金普遍存在大规模赎回的现象,管理费收入逐月下降。二是开放式基金的发行费用、宣传费用、广告费要远远高于封闭式基金。

  将于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将会使双方博弈的局面出现新的变化。《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持有基金总份额最少10%的投资者可以要求或自行召集基金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封闭转开放的议案。虽然法律文字仍显模糊,但该法的出台依然为基金持有人争取“封转开”提供了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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