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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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 08:1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6年5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2003年10月25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航都大厦13C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0-22层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10)82255818 传真:(010)82255988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6号文件批准,于1999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9%、安徽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26%、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5%。截至2006年3月31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四只封闭式基金、四只开放式基金和社保基金委托资产,公募基金管理资产规模约110亿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凤良志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曾历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第二办公室副主任、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证券管理办公室主任、安徽省政府驻香港窗口公司(黄山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为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钱进先生(342301194601110231),董事,学士,高级工程师。曾历任安徽省全椒柴油机厂厂长、党委书记,全椒县政府副县长,全椒县委副书记、书记,滁州市常务副市长、市长,安徽省经贸委副主任,现为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蔡咏先生,董事,学士,高级经济师。曾在安徽财贸学院财政金融系任会计教研室主任、安徽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美国(塞班)分公司任财务经理,历任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金融部经理、深圳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安徽省政府驻香港窗口公司(黄山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副总经理,现为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 叶斌先生,董事,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大学管理系讲师、教研室副主任,历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现为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副主任、安徽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平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曾在合肥工业大学管理系任教,历任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发行部副经理、证券投资部经理,现为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钱进先生(340104650425209),董事,硕士研究生。曾历任安徽省节能中心副主任、安徽省经贸投资集团董事、安徽省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总经理,现为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经理。 徐经长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PAcc中心主任,会计系副主任。财政部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香港中文大学和清华大学FMBA项目特聘教授;香港理工大学MPAcc项目特聘教授。已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财政部重点会计科研课题四项;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比较会计、证券市场会计监管。已公开出版专著两部,主编教材五本;在《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财贸研究》、《会计研究》等核心期刊中发表论文100余篇。 荣兆梓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学士,教授;兼任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副主编,现为安徽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产业经济学和工商管理硕士点学科带头人;武汉大学商学院博士生导师,安徽省政府特邀咨询员;全国马经史学会常务理事,全国资本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安徽省经济学会常务理事。 陈华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毕业,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历任中国科技大学商学院信息管理与决策研究室主任、中国科技大学商学院商务智能实验室主任,现为中国科技大学商学院副院长,中国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的学科带头人。 李伟强先生,独立董事,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宾州州立大学政府管理硕士和法国文学硕士。曾历任摩根士丹利纽约、新加坡、香港等地投资顾问、副总裁,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香港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钱正先生,监事,学士,高级经济师。曾历任安徽省人大常委办公厅副处长、处长,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安徽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分党组书记,现为安徽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陶炜先生,监事,学士,经济师。曾历任海南联合租赁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山集团财务公司证券营业部经理、南京民生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肖强先生,监事,学士。曾历任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太平庄营业部交易部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助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咨询部副总经理、高级分析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部高级交易员。2002年6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同盛基金经理助理、基金同益基金经理、长盛动态精选基金基金经理、投资部副总监,现任基金同智基金经理。 3、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茜女士,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9年金融从业经验。作为全国银行间市场的首批成员组建人,具有丰富的全国银行间市场投资经验和跨市场操作经验。1997年起历任武汉市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部交易员、副经理、总经理助理,2002年任职于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部。2002年9月至今,就职于长盛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部,先后负责封闭式基金债券组合管理,开放式基金债券组合管理,历任全国社保基金债券资产委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兼任长盛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4、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陈礼华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国务院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办公室、财政部国债司和国债金融司主任科员,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研发处负责人、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投资交易总监,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叶金松先生:大学,会计师。历任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财会部经理,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财会部副经理,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中心主任、风险监管部副经理、经理等职。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肖强先生:学士。历任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太平庄营业部交易部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助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咨询部副总经理、高级分析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部高级交易员。2002年6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同盛基金经理助理、基金同益基金经理、长盛动态精选基金基金经理、投资部副总监,现任基金同智基金经理。 李骥先生:博士。历任中体改研究会研究秘书、嘉实基金管理公司分析师、副总监。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副总监。 三、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成立时间:1979年2月23日 注册资金:36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1998年5月,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境外资产托管处和投资银行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清算、核算、交易监督快捷处理系统,现有员工60名。截至2006年3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36只,托管基金份额达622亿份。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0层 电话:(010)82255818-263、288 传真:(010)82255981、82255982、82255983 联系人:关威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广场2014室 电话:(021)50580120、50580122 传真:(021)50580121 联系人:冯岩 3、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电话:(010)68298560、68297268 传真:(010)68297268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小宪 电话:(010)65541089 传真:(010)65542178 联系人:秦莉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方诚国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王玮 6、深圳发展银行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紐曼 电话:(0755)82088888-8811 传真:(0755)82080714 联系人:周勤 7、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合肥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安徽地区:96888;全国:400-8888-777 传真:(0551)2634400-1171 联系人:李蔡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转63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9、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5322 联系人:权唐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联系人:芮敏祺 1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1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1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谢平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联系人:王序微 16、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下路特8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7)65799560 传真:(027)85481532 联系人:毕艇 17、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郭京华 1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东海路28号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电话:(0532)5023457 传真:(0532)5022025 联系人:丁韶燕 19、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建湘路479号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建湘路479号 法定代表人:朱治龙 联系电话:(0731)2934657 传真:(0731)2934655 联系人:李武 20、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138-1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树 联系电话:(0431)5096733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0431)96688-99 传真:(0431)5680032 联系人:高新宇 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004室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电话:(021)68816000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021)68823685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22、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新天地大厦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新天地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王比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吴晓立 23、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4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6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 电话:(021)68590808-8119 传真:(021)68596077 联系人:罗芳 24、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180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180号 法定代表人:段虎 电话:(0531)5689888 传真:(0531)6029668 联系人:罗海涛 25、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111号 办公地址:上海松林路357号通贸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李庆阳 电话:(021)51159506 客户服务电话:(021)51159559转2569或2553 传真:(021)51159596 联系人:吴士君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7号投资广场22、2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7号投资广场22、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10)58598838 传真:(010)58598834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6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609室 法定代表人:江山 电话:(021)63863388 传真:(021)63863300 经办律师:谢思敏、丁志钢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325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 Kent Watson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薛竞 五、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将运用增强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在力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当期收益和超过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或拟上市的各类债券、股票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作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各类债券品种,品种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与可转换债券。本基金对目标指数的投资在资产配置中的比例最低为64%,股票投资在资产配置中的比例不超过16%。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与程序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对各类资产进行合理配置。通过指数化债券投资策略确保债券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同时运用一些积极的、低风险的投资策略来提高债券投资组合的收益。 1、在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走势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自上而下进行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经济增长率、工业总产值增长率、产品产销率、外贸进出口额、物价指数等宏观经济指标,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财政政策及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对未来经济走势、投资环境变化及利率走势做出科学、合理地判断,并在此基础上采用“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首先确定基金资产在债券、股票和现金资产之间的配置,再确定债券资产中战略性与战术性债券资产间的配置比例,最后按照不同方法具体构建债券、股票投资组合。 2、运用指数化的增强性投资策略,获得超过目标指数的收益水平。 在指数化投资的基础上,针对债券市场当前存在的结构性失衡,通过控制债券投资组合久期与指数久期有限度偏离,运用收益率差异策略、资产选择策略等积极资产组合管理策略,依据总收益分析实现对各类属资产的合理配置。 同时,遵循稳健投资原则,积极参与股票增发,并运用投资组合保险策略适当进行股票投资,提高组合的整体收益。 3、充分利用市场无风险套利机会,适当运用杠杆原理,有效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水平。 本基金还将充分利用以下无风险套利机会提高资产盈利水平: (1)利用同一债券品种在不同债券市场上的价格差异,通过无风险套利操作获得由于市场分割带来的超额收益; (2)利用同期限债券回购品种在不同市场上的利率差异,通过开展无风险套利操作,提高投资组合的盈利能力; (3)利用同期限债券品种在一、二级市场上的收益率差异,通过投资品种的转换获得一、二级市场的差价收入; (4)通过债券回购所获得的资金参与新股申购和新股配售,获得稳定的股票一级市场收益; (5)随着未来利率期货、利率期权、利率互换等可以有效规避利率风险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在主管机关批准后积极开展套利操作。 此外,多层次的风险监控体系和组合动态调整机制将确保各种积极投资策略和无风险套利操作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二)基金投资决策与程序 1、研究过程 研究部门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及证券市场走势的研究与分析,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资产配置研究报告; 2、决策机制与决策过程 (1)决策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基础;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科学合理配比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2)决策机制与程序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研究部门提交的报告对基金的资产配置及指数化的增强性投资下达指导性意见,基金经理按照上述要求提交具体的投资方案,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在授权范围内组织投资方案的实施,并对投资方案的实施绩效负责; 3、投资组合的构建 投资组合的构建是“自上而下”进行债券、股票、现金配置与“自下而上”进行个券、个股选择相结合的过程。 (1)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债券资产配置分为战略性资产和战术性资产两部分。 战略性资产配置体现指数化投资原则,将以中信全债指数样本券为基础,通过保持投资组合久期与目标指数久期有限度的偏离(偏离度5%),实现对目标指数的优化复制。战略性债券资产配置的最低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64%。随着债券市场有效性的提高,战略性债券资产配置的比重可适度增加。 战术性资产配置体现指数化的增强性投资,其投资品种不受指数样本库的限制,组合久期管理不受目标指数的限制,但受整个组合久期的限制。战术性资产投资于因投资主体偏好、流动性需求差别及市场分割而凸显投资价值的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是一个“自下而上”进行个券选择的过程。战术性债券资产最多可通过回购放大1倍操作。 本基金对战略性债券资产和战术性债券资产实行“分户经营,统一管理”。 (2)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作为债券投资的有益补充,可以提高投资组合收益并适当分散风险。本基金主要参与新股认购和股票增发,并将适当投资于行业地位领先、业绩优良、有持续分红记录的大盘价值股。其中:通过新股认购所获的不符合个股选择标准的股票,本基金将在该股票上市后1个月内卖出;本基金投资的大盘价值股全部来自于公司建立的股票池。 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过程是自下而上进行个股选择的过程。 4、交易过程 基金经理通过投资管理系统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交易部负责交易执行和一线监控。 5、投资组合调整过程 基金经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及市场形势,结合基金申购赎回情况和指数组合调整情况等,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监控和调整。 6、业绩与风险评估过程 基金经理小组和公司专职投资评估员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指导性方针和投资实施方案对投资业绩进行评估。 (三)证券选择标准 1、个券选择标准 本基金在进行指数化的增强性投资时,其个券选择主要标准如下: (1)类似信用等级和期限的债券中选择到期收益率较高的债券; (2)类似信用等级、久期及到期收益率水平的债券中选择凸性较大的债券; (3)流动性较高的债券; (4)可获得较好当期收益的债券; (5)其他价值被低估、有增值潜力的债券。 2、个股选择标准 (1)公司发展战略清晰,管理科学稳健,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2)业绩优良,有持续分红记录; (3)流通市值大于市场平均水平且市净率较低的股票; (4)其他价值被低估的股票。 (四)投资限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构建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本基金投资于目标指数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64%,其中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且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40%。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比例限制。 (五)禁止行为 禁止用本基金资产从事以下行为: 1、投资于其它证券投资基金; 2、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 3、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基金投资; 4、将基金资产用于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5、从事证券信用交易; 6、以基金资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7、从事可能使基金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9、《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它行为。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为增强性指数化债券型投资基金,对目标指数的投资在资产配置中最低比例为64%,股票资产配置最高比例为16%,现金持有最低比例为3%。由于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股票投资是作为增强型投资提高收益的一种手段,预计股票投资比例的平均值为8%,因此将基金业绩比较设定为: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信全债指数收益率×92%+中信综合指数收益率×8%。 目前投资人可以通过登录中信证券研究网(网址:www.citicindex.com)获取中信全债指数和中信综合指数的相关信息。如果中信指数体系信息发布渠道增加,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6年3月31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2006年3月31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2006年3月31日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2006年3月31日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4、2006年3月31日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2006年3月31日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王府井、G天士力、G食品按照本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程序投资,其他前十名股票均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 (3)2006年3月31日其他资产构成 (4)2006年3月31日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2006年3月31日基金持有的权证明细 十三、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营有关的费用 1、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它费用。 2、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5%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7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项1中(3)至(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基金成立前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自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资产中支付,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按有关法规列支。 (二)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与转换费 1、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用。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 2、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申购费率按照单笔申购金额递减,最高为不超过申购金额的1.5%,具体费率如下: 3、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申购费率按持有期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4、本基金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递减,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0.3%,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率表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余额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5、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投资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人的同等义务。 6、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如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7、投资者进行本基金与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需交纳一定的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按基金转出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转换费率3‰,向转出方收取,计算公式为: 基金转出金额=基金转出份额×T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转换费=基金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转入份额以T日的转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为: 基金转入份额=(基金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T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从基金转换金额中提取0.5‰返回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三)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方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明确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有关基金管理人情况进行了更新。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有关基金托管人托管业务的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内容,并增加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基金代销机构。 (五)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到2006年3月31日。 (六)在“十、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2005年基金投资业绩和自基金成立以来至2006年3月31日的投资业绩。 (七)在“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中,更新了关于权证的估值。 (八)在“十九、基金合同摘要”中,增加了(三)基金合同的终止和清算。 (九)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更新了对基金份额持有的服务内容。 (十)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中,披露了如下信息: 1、2006年1月18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收益分配公告,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600元。 2、2006年1月21日基金管理人发布本基金2005年第4季度报告。 3、2006年2月21日本基金暂停申购。 4、2006年2月27日—3月1日本基金暂停申购。 5、2006年2月27日本基金增加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 6、2006年3月30日基金管理人发布本基金2005年年报。 7、2006年4月10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更换公司总经理公告。 8、2006年4月19日基金管理人发布本基金2006年第1季度报告。 9、2006年4月26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用户网上交易费率优惠的公告,投资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长盛基金管理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 10、2006年4月26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兴业卡与银联卡用户网上交易费率优惠的公告,投资者通过“银联通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 十六、 签署日期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于2006年7月3日签署。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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