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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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基金管理人: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5年10月14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71号《关于同意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批准募集。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06年5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6年3月31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机构名称: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日期:2003年10月15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3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A座8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杨军智 联系电话:010-8202888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概况: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上海久事公司、中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 107号文批准,于2003年10月15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人民币。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下设十个部门,分别是:投资管理部、研究开发部、基金运营部、市场业务部、客户服务部、信息技术部、综合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产品创新部、集中交易室。公司设立了投资管理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概况 王东明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北京外国语学院法语系学士,美国南加州大学政治经济学硕士,美国乔治城大学国际经济硕士。历任北京华远经济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加拿大枫叶银行证券公司副总裁,华夏证券公司发行部副总经理,南方证券公司副总经理,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总经理协理等职务。 黄卫东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先后毕业于长沙铁道学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资金运营部总经理、金融产品开发小组组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襄理。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傅强先生,董事,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中级经济师。历任北京市人民银行行员、北京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部交易员、研究发展部研究员、中兴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经理、综合开发部经理、国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部副经理等职务。现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高级项目经理。 张建伟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玻璃厂副厂长、上海光通信器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久事公司实业管理总部总经理、资产管理一、二部总经理、发展策划部经理、资产经营部经理、上海久事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发展策划部、资产经营部经理等职务。现任上海久事公司副总经理。 储晓明先生,董事,香港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工商银行商业信贷部科员、主任科员、技改信贷部项目评估处负责人、技改信贷部调查评估处副处长、固定资产信贷部调查评估处处长、资产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海洋石油财务公司副总经理、中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中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夏斌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处长、副所长、中国证监会主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司长等职务。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所所长。 王国樑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财务局副处长、处长、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朱武祥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助教、讲师、副教授、系副主任等职务。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教授、系副主任,承担教学工作。 郝如玉先生,独立董事,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系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系主任、教授等职务。现任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经济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全国工商联执委、北京市工商联副会长等职务。 陈颖先生,监事,大学学历。曾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国资办秘书处就职。现任上海久事公司法律事务部企业法律顾问。 李涛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国家投资煤炭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先后担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部、国融资产管理公司项目经理。现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业务经理。 李志文先生,监事,大学学历,曾任中国新闻社人事部干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现任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吕涛先生,总经理,英国克拉费尔德大学(Cranfield University)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13年证券、金融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曾任中信兴业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证券处外汇交易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章月平女士,督察长,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23年财务从业经历、12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煤炭部财务司主任科员、中寰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稽核室副主任、主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总经理等职务。 丁楹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经济学硕士。先后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自动控制专业、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货币银行专业、中欧国际管理学院EMBA。12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部经理、交易部总经理助理、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汤维清先生,副总经理、市场总监,理学硕士、工程师。先后毕业于四川大学化学系有机专业、四川成都理工大学应用化学专业。10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深圳市天极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助理,中信集团深圳市中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现任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总监、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基金经理介绍 梁丰先生,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先后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浙江大学经济学专业。12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融证券部主任、中信集团深圳市中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投资经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3、投资管理委员会成员 公司目前投资管理委员会共由8人组成: 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 吕 涛 投资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 丁 楹 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刘 辉 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戴 波 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梁 丰 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王洪涛 投资管理委员会风控委员 王江平 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张国强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1、概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年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仟玖佰肆拾贰亿叁仟零贰拾伍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6759510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原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2004年9月,原中国建设银行重组分立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继承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相关资产与负债、以及相关权利和义务。中国建设银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商业银行产品与服务。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中国建设银行的总资产达人民币42,241亿元,贷款总额达人民币23,744亿元,存款总额达人民币37,813亿元。根据《银行家》杂志按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总资产进行的排名,中国建设银行在全球银行中列第35位。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获《银行家》杂志评选为我国“年度最佳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在《全球托管人》杂志主办的“2005年新兴市场托管服务调查”中,获得“中国最佳托管银行”称号。中国建设银行的多个产品与服务上在国内银行业居于市场领先地位,包括基本建设贷款、住房按揭贷款和银行卡业务等。中国建设银行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与多个大型企业集团及中国经济命脉行业的主导企业保持银行业务联系。中国建设银行在国内拥有广泛的网络,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拥有约14,250家分支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基金托管部,基金托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和监督稽核处7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50余人。 2、主要人员情况 罗中涛,基金托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国家统计局、建设银行总行评估、信贷、委托代理等业务部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统计、评估、信贷及委托代理业务具有丰富的领导经验。 李春信,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计划部、筹资部、国际业务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计划、个人银行及国际业务具有丰富的领导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兴华、兴和、泰和、金鑫、金盛、金鼎、汉博、通宝、通乾、鸿飞、银丰共11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华夏成长、融通新蓝筹、博时价值增长、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包括宝康消费品、宝康债券、宝康灵活配置3只子基金)、博时裕富、长城久恒、银华保本增值、华夏现金增利、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国泰金马稳健回报、银华-道琼斯88精选、上投摩根中国优势、东方龙、博时主题行业、华富竞争力优选、华宝兴业现金宝、上投摩根货币、华夏红利、博时稳定价值、银华核心价值、上投摩根阿尔法、中信红利精选共24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财产规模达798.43亿份。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3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直销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A座5层 直销咨询电话:(010)82253398 传 真:(010)82253378 联系人:刘妮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站:www.ccb.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行长:马蔚华 电话:(0755)82090060 传真:(0755)83195049,83195050 客服中心电话:95555 联系人:刘薇 (3)中信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小宪 客服中心电话:95558 电话:(010)65544256 传真:(010)65541281 联系人:朱庆玲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电话:(010)84864818—63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962588(上海地区),800-820-688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芮敏祺 (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8108 联系电话:010-651838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27 联系人:黄健 (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电话: 0532-85022026 传真: 0532-85022026 联系人:丁韶艳 (9)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A座26楼 法定代表人: 吴晋安 电话:(0351)86867603 传真:(0351)8686709 联系人:张治国 (10)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朱利 联系电话:(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 郭京华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001 联系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12)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电话:025-84457777-235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贾波 (13)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108号8-12层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联系电话: 0571-85783750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龚晓军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二)注册与过户登记人 公司名称: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3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A座8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2028888 传真:(010)82253396 联系人:杨军智 客户服务专线: (010)82251898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贡院6号E座9层 负责人:张涌涛 电话:(010)65176811 传真:(010)65176801 经办律师:黄伟民、刘伟宁 联系人:刘伟宁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电话:(010)65246688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葛明、金馨 联系人:杨振辉 四、基金的名称 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执行投资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主要投资于盈利增长稳定的红利股,追求稳定的股息收入和长期的资本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和市场周期分析; (3)上市公司财务品质和管理能力、分红历史、分红价值、分红意愿和分红预期,以及对公司盈利增长能力的预测。 2、决策程序 (1)研究部和投资部通过自身研究及借助外部研究机构形成有关公司分析、行业分析、宏观分析、市场分析以及数据模拟的各类报告,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投资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并依据产品说明和研究结果确定战略配置。如遇重大事项,投资管理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做出决策。 (3)研究部与投资部基于研究和市场分析提出战术调整建议,由投资管理委员会确定是否进行。 (4)基金经理小组根据投资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参考上述报告,并结合自身对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分析判断,形成基金投资计划包括战略资产配置、战术资产配置、股票/债券选择,以及买卖时机。 (5)集中交易室依据基金经理小组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一执行证券投资组合计划,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也包括执行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调整。 (6)根据研究确定备选库、禁止库和限制库,并根据研究确定行业资产配置优化标准。 (7) 研究部定期对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调整建议,报监察部、投资部和投资管理委员会,监察部对投资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基金经理小组依据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8)由研究部定期进行投资绩效评估,总结经验,以利改进。 (9)投资管理委员会综合考虑研究、市场、产品、投资、风控决定战略、战术和风险调整。 (10)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 3、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管理的方法和标准 (1)资产配置 本基金遵循积极主动的投资理念,以红利股为主要投资对象,通过自下而上的方法精选个股获得股息收入和资本的长期增值。以债券和短期金融工具作为降低组合风险的策略性投资工具,通过适当的资产配置来降低组合的系统性风险。基金的波动范围限制为股票60%~95%、债券0%~35%和短期金融工具5%~40%。具体配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对市场走势的判断做主动调整,以求基金资产在三类资产的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但比例不超出上述限定范围。在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比例做适度调整。 本基金不作主动的行业资产配置,为控制个别行业投资过于集中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根据业绩比较基准作相应的行业调整。 (2)股票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个股精选策略,通过品质检验、红利股筛选和盈利增长预测三个立体选股流程,精选出兼具良好财务品质、稳定分红能力、高股息和持续盈利增长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主要投资对象,这类股票占全部股票市值的比例不低于80%。 1)品质检验 通过中信股票筛选系统剔除风险股、庄股和流动性差的股票,利用中信财务指标评级体系对上市公司进行定期量化筛选,通过体系内表征企业盈利能力、财务健康状况、资产管理运作效率和企业成长性四类13个量化指标筛选出在财务及管理品质上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上市公司,构成本基金初选股票库。 2)红利股筛选 在初选股票库基础上,我们综合考察上市公司历史分红政策,分红价值,分红意愿和分红预期等特征来确定本基金备选股票库。具体选股标准包括满足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股票: ●具有稳定的分红历史:过去两年内连续分红, 其中分红包括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 ●具有较好的分红价值:最近一年股息率(每股现金分红/最近1年内经复权调整的股价)市场排名进入前30%; ●具有较强的分红意愿:最近一年度股利分配率(分红除以前一年度税后净利润)市场排名进入前30%; ●具有很好的分红预期:将会推出较优厚分红方案。 本备选股票库中也会纳入预期对流通股东有优厚补偿方案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同时对具有投资价值的新股进行申购。 3)盈利增长预测 在备选股票库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调研考察上市公司,精选盈利增长稳定的个股。重点考量上市公司是否具备精英管理团队、出众的竞争优势、较好的盈利增长前景等特征条件,综合研究团队对这些企业未来盈利增长驱动因素的研究判断,建立本基金的核心股票池。 (3)债券组合的构建 债券投资管理的目标是在保持投资组合稳定收益和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将通过全面的宏观、市场和品种的研究分析,在各种定量辅助手段的支持下综合运用利率预测、价值评估、利率期限结构分析等投资策略,积极主动地预期市场变化,寻找各种市场机会,获得超过市场水平的平均收益。 (4)短期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政策调控和资金面的精确把握,结合股票和债券资产的动态配置,并充分考虑基金资产的流动性要求,获得短期金融工具的稳定收益同时,为基金的动态资产配置提供有效的缓冲。结合货币市场利率的预测与现金需求安排,采取现金流管理策略进行短期货币工具投资,以便在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较高的收益。 (5)权证投资策略 在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研究,结合多种期权定价模型,在确定权证合理价值的基础上,以主动投资为主,结合资产和组合特性,谨慎进行权证投资。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 1)在标的证券价值和趋势判断的基础上,利用权证的杠杆性进行趋势投资; 2)利用权证的损失有限性,运用权证作为组合管理工具; 3)运用权证组合技术,构建新的投资回报模式。 4、风险管理和止损止利机制 风险管理贯穿于组合构建、投资监控与绩效评估三个环节。通过对组合风险控制、市场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控制等多项流程,保证组合风险分散、基金产品低风险运行。 (1)组合构建风险调整: 通过风险个股剔除和二级资产优化对组合进行风险调整。 (2)投资风险监控: 通过量化VaR等风险指标监控基金组合的总体、个体、边际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的情况,以保证基金运作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和及时修正。同时建立了个股止损止利机制,有效管理股市波动的价格风险。因投资市场的变化,本基金可能修改止损止利机制,以适应最新的投资市场。 (3)绩效评估: 通过业绩评价和绩效分解对组合投资过程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投资经验并及时调整策略。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80%新华富时150红利指数 + 20%新华富时国债指数 将来如有更合适的指数推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基金的比较基准或其权重构成。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遵循积极主动的投资理念,以盈利增长稳定的高股息和连续分红股票类资产为主要投资工具,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的基金产品。本基金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1、截至2006年3月31日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截至2006年3月31日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截至2006年3月31日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明细 4、截至2006年3月31日基金按品种分类的债券组合 5、截至2006年3月31日基金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该报告期内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3)其他资产的构成 (4)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5年1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提示: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 附注: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6个月以内。本基金于2005年11月17日成立,截至本报告披露时点未满6个月,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2、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本基金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分档如下,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或=固定金额) 2、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或=固定金额) 3、本基金赎回费率不超过赎回金额的0.5%,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年份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4、基金转换费用 (1)由中信红利精选基金向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的转换: a、均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具体费率如下: b、同一笔转换业务中包含不同持有时间的基金份额,分别按照持有时间收取相应的赎回费用; (2)由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向中信红利精选基金的转换: 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向中信红利精选基金转换时,每笔转换按照下表收取所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3)在中信红利精选基金、中信经典配置基金之间的转换: 中信红利精选基金、中信经典配置基金之间的份额转换,均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具体费率如下: (4)转换后的基金份额重新计算持有时间,转换之前的持有时间不累计计算。 5、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归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所有,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将按照赎回当时适用的费率收取,所收取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支出。 (二)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以及其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资产中列支的其它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1、基金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作如下更新: (一)“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修订主要人员情况。 (二)“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三)“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人及部分销售机构的部分信息,中信实业银行更名为中信银行,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四)“六、基金的募集” ,增加本基金募集规模数据。 (五)“七、基金合同的生效”,增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六)“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部分,增加基金转换业务。 (七)“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增加权证投资相关内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增加了最近一期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八)“十、基金业绩”部分,增加了最近一期基金业绩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九)“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增加了股权分置改革中获赠权证的估值方法。 (十)“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部分,增加基金转换费用相关费率。 (十一)“十七、风险揭示”部分,增加权证投资风险揭示。 (十二)“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增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部分。 (十三)“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址。 (十四)“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最近期间披露事项内容。 (十五)“二十四、备查文件”部分,补充备查文件的存放地址等相关内容。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2006年6月3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