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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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53号文批准,于2006年4月10日起通过各销售机构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06年5月18日,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2,921,117,535.97元民币,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801,675.84元人民币。上述资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59,258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算,募集发售期募集的有效份额为2,921,117,535.97份基金份额,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801,675.84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2,921,919,211.81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6 年5月23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内开始办理。具体开始办理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