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公司调整旗下基金有关业务规则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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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根据业务需要,我公司对旗下鹏华货币市场基金、鹏华中国50基金、鹏华普天系列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予以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关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次最低扣款金额限制的调整 2005年11月16日,我公司发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旗下四只基金定
现因业务办理需要,经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协商一致,我公司对原业务公告中“八、扣款金额”部分规定内容调整为:“投资者可与办理本业务的代销机构约定固定周期及扣款金额,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次最低扣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元(含)”。 二、关于最低转换份额的限制及最低账户余额限制的调整 2005年7月18日,我公司发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旗下四只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其中,三、业务规则中第5、6条规定: “5、转换的最低份额:5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 6、最低账户余额:500份基金份额。当某笔转换业务导致账户内余额小于500份时,该笔转换业务应包括转出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现因业务办理的需要,经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协商一致,我公司对原业务公告中“三、业务规则”对应部分规定内容调整为: “5、转换的最低份额:2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 6、最低账户余额:账户最低余额为100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转换或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时,该笔转换或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三、关于最低赎回份额限制的调整 对于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原《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第“六、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项下第“(四)申购、赎回的金额”第2点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必须不少于500份基金份额;但当账户余额少于500份基金份额时,单笔赎回应该包括账户内所有基金份额。” 因业务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现将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不设限制。” 调整后的业务参数简表: 经与各代销机构协商一致,以上业务规则调整内容从2006年5月25日生效实施。届时,按原业务公告规定的最低下限扣款金额将无法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和转换等业务。为方便各投资者顺利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业务和转换业务,请投资者务必在调整的业务规则生效前,到为您开通定期定额业务和转换业务的基金代销机构网点重新办理确认扣款金额的相关手续。 本公司上述业务规则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本公司将不断完善各项业务规则,为投资者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业务咨询方式: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公司网址:http://www.phfund.com.cn 2、本公司指定的基金代销机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5月22日 鹏华普天债券基金 资金交收时间提速的公告 为提高基金投资者资金的使用效率,给投资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经与鹏华普天债券基金的托管行、注册登记机构、代销机构协商、确认,鹏华普天债券基金资金划转流程将得到提速和优化,具体内容如下: 一、从2006年5月25日起,鹏华普天债券基金赎回资金至相关代销机构的到账时间在正常情况下可由原T+3日提前至T+2日,代销机构收到资金后即可向投资者帐户划款,因此,赎回资金通常情况下将提前一天到达投资者的相关账户。请今后办理鹏华普天债券基金赎回业务的投资者及时办理赎回确认手续并查收赎回资金。 二,从2006年5月25日起,鹏华普天债券基金申购资金在正常情况下也由原T+3日提前到T+2日划至在托管银行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请投资者及时办理相关申购确认手续。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咨询本基金此次优化资金交收事项的具体事宜: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 3、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中信证券、国都证券、齐鲁证券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5月2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