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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 07:0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2006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05年8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40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9月2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6年3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6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188 号交银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红兵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联系人:陈超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谢红兵先生,董事长,双学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杨浦支行副行长、行长、静安支行行长、总行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吴伟先生,董事,博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财会部财务处主管、副处长,现任交通银行总行预财部副总经理。

  刘海红女士,董事,硕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外汇业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总经理,现任交通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

  周翔女士,董事,学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信贷部贷款处副主管、主管、交通银行信贷部风险资产管理处副处长、交通银行风险资产管理部债权处置处副处长、处长,现任交通银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

  雷贤达先生,董事、总经理,学士学历、加拿大证券学院和香港证券学院荣誉院士。历任巴克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宝源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

  葛礼达先生,董事,大专。历任施罗德集团信息技术工作集团信息技术部董事、施罗德集团首席营运官,现任施罗德集团亚太地区总裁。

  孙祁祥女士,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风险管理及保险学系主任。

  王松奇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北京创业投资协会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

  陈家乐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香港科技大学金融学系副教授、教授,现任香港科技大学金融学系系主任。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尹宝玉女士,监事,学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国外业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常务董事,交通银行系统工会专职副主任、常务董事、主任。

  金玉凤女士,监事,学士学历。历任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交通银行信托部主任科员、交通银行基金托管部综合处副处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客户服务处处长,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裴关淑仪女士,监事,双硕士学位、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历任宝源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资讯科技部主管、业务延续计划的负责人。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负责营运及IT部分。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经理。

  3、公司高管人员

  谢红兵先生,董事长,双学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杨浦支行副行长、行长、静安支行行长、总行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雷贤达先生,董事、总经理,学士学历、加拿大证券学院和香港证券学院荣誉院士。历任巴克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宝源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

  吴建中先生,督察长,大专学历。历任交通银行宁波分行副行长、行长、交通银行风险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宁波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赵枫先生,硕士学历。历任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投资研究员、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研究部经理、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李旭利(投资总监)

  委员:雷贤达(董事、总经理)

  吴蕙(研究主管)

  赵枫(基金经理)

  陈晓秋(基金经理)

  秘书:赵春来(中央交易室代表)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成立日期:1979年2月 (恢复)

  注册资本:1338.65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办公地址:北京复兴路甲23号

  电话:010-68424199

  联系人:李芳菲

  2、主要人员情况

  杨明生先生: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50岁,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农行沈阳市分行副行长、党组成员,农行工业信贷部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农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农行天津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农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农行党委书记、行长。

  杨琨先生: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47岁,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人事部劳动工资处处长,农行人事教育部副主任,农行市场开发部总经理,农行安徽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现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

  张军洲先生:托管业务部总经理。43岁,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农行总行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刘树军先生: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46岁,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分行办公室主任、农行总行办公室正处级秘书,农行总行信贷部工业信贷处处长,现任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余晓晨先生: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42岁,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香港农银证券公司总经理、托管业务部市场开发处处长、境外资产托管处处长、委托资产托管处处长,现任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1)部门设置及员工:1998年5月,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境外资产托管处和投资银行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清算、核算、交易监督快捷处理系统,现有员工60名。

  (2)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06年3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36只,分别是:基金裕阳、基金裕隆、基金汉盛、基金景阳、基金景博、基金景福、基金兴业、基金天华、基金同德、基金景业、基金鸿阳、基金丰和、基金久嘉、富国动态平衡开放式基金、长盛成长价值开放式基金、宝盈鸿利收益开放式基金、大成价值增长开放式基金,大成债券开放式基金、银河稳健开放式基金、银河收益开放式基金、长盛债券开放式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基金、长盛动态精选开放式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基金、万家保本增值开放式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开放式基金、鹏华货币市场基金、国联分红增利开放式基金、国泰货币市场基金、新世纪优选分红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湘财荷银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基金份额达622亿份。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直接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188 号交银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红兵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电话:021-61055023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彭娅

  客户服务热线:021-61055000

  网址:www.jysld.com

  2. 代销机构

  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电话:010-68297268

  传真:010-68297268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4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谢平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黄维琳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棋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69400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588、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免长途费)

  网址:www.csc108.com

  (7)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062

  联系人:范雪玲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555,0755-25125666

  网址:www.lhzq.com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858553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875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875

  网址:www.gf.com.cn

  (10)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010-66568587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974

  网址:www.xyzq.com.cn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010-84588903

  网址:www.ecitic.com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以下简称“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sseportal/ps/zhs/hyzq/zxzg_szjjt.jsp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834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吕红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法定代表人:郑树成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177

  联系人:王鹏程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鹏程、刘明华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坚持并不断深化价值投资的基本理念,充分发挥专业研究与管理能力,自上而下配置资产,自下而上精选证券,有效控制风险,分享中国经济与资本市场的高速成长的成果,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基金的投资组合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为:自上而下配置资产,自下而上精选证券,有效控制下行风险。

  1、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支持系统,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形成对不同市场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基金财产在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股票资产、债券资产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比例,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2、行业配置

  本基金将通过对经济周期、产业环境、产业政策和行业竞争格局的分析和预测,确定宏观及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得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与投资时机,并据此对基金股票投资资产的行业分布进行动态调整。

  3、股票选择

  本基金综合运用施罗德集团的股票研究分析方法和其它投资分析工具精选股票构建成份股。具体分以下三个层次进行:

  (1)品质筛选

  通过净资产收益率、自由现金流量等选定的财务指标筛选出在财务及管理品质上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上市公司。

  (2)公司质量评价

  通过对上市公司直接接触和实地调研,了解并评估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战略、所处行业的竞争动力、公司的财务特点,以决定股票的合理估值中应该考虑的折价或溢价水平。在调研基础上,分析员依据公司成长性、盈利能力可预见性、盈利质量、管理层素质、流通股东受关注程度五大质量排名标准给每个目标公司进行评分。

  (3)多元化价值评估

  在质量评估的基础上,根据上市公司所处的不同行业特点,综合运用多元化的股票估值指标,对股票进行合理估值,并评定投资级别。在明确的价值评估基础上选择价值被低估的投资标的。

  (4)股票组合的风格配置策略

  在股票组合中,防御型股票和增长型股票做适度均衡的配置,并在经济周期减速与衰退期,加大防御型股票的投资比重;在经济扩张期则加大增长型股票的投资比重。通过不同经济周期下采取相应的阶段性投资策略,追求更稳定的投资回报和更低的波动性。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75%×沪深300指数+25%×中信全债指数

  如果今后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可以在经过适当的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稳健型的股票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都要高于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财产长期稳定增长。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6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期为2005年9月29日至2006年3月31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前五名债券明细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报告期间本基金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持有的权证明细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06年3月31 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交银精选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时间2005年9月29日至2006年3月31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证券交易费用;

  4.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 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

  7. 在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的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有关公告中载明。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资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3-6、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申购费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和销售。

  本基金提供两种申购费用的支付模式。投资者可以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时支付认购费用;也可以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认购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费模式。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再收取申购费用。

  (2)申购份额的计算

  前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购申请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申购费用)/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为1.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如果其选择前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元

  净申购金额=40,000/(1+1.5%)=39,408.87元

  申购费用=40,000-39,408.87=591.13元

  申购份额=(40,000-591.13)/1.0400=37,893.14份

  如果投资者是场内申购,申购份额为37,893份,其余0.14份对应金额返回给投资人。

  后端收费模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者提出赎回时,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如果其选择后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 40,000 / 1.0400 = 38,461.54份

  即:投资者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可得到38,461.54份基金份额。

  (3)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等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3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的赎回价格,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申请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申请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一:某投资者赎回1万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 =10,000×1.0160×0.5% = 50.80元

  赎回金额 = 10,000 ×1.0160-50.8 = 10,109.2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109.20元。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二:某投资者赎回1万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投资者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1.8%,申购时的基金净值为1.0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160=10,16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1.0100×1.8%=181.80元

  赎回费用=10,160×0.5%=50.80元

  赎回金额=10,160-181.80-50.80=9,927.4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9,927.40元。

  (5)转换费

  目前仅开通了本基金与交银货币间的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与交银货币的转换费率按如下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转换费率,但最迟须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三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①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入交银货币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换费率为转出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时间所适用的赎回费率,不收取额外的转换费用,转换费的25%计入转出基金资产。具体转换费率如下:

  ②本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入交银货币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换费根据转出的本基金份额的赎回费和后端认(申)购费计算,其中属于赎回费部分的25%计入转出基金资产。具体转换费率如下:

  ③交银货币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入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换费率为转出基金份额所获得的金额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申购费率。投资者在一个开放日之内如果有多笔转换,按单笔分别计算适用费率。具体转换费率如下:

  ④交银货币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入本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换费率为零,但投资者需在赎回该部分转入基金份额时支付后端申购费,具体后端申购费率如下:

  (6)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①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入交银货币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换公式为:

  A=[B×C×(1-D)]/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换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1,500元申购交银精选前端收费基金,申购费率为1.5%,申购申请当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则可申购交银精选前端收费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一年半后,该投资者将这100,000份交银精选前端收费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前端收费基金,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适用的转换费率为0.2%,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换总金额 =100,000×1.0500=105,000元

  转换费 =105,000×0.2%=210.00元

  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105,000-210.00)/1.0000=104,790.00份

  即该投资者可将持有的100,000份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104,790.00份交银货币前端基金份额。

  ②本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入交银货币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换公式为:

  A=[B×C×(1-D)]/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换费率;E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101,500元申购交银精选后端收费基金,申购申请当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则可申购交银精选后端收费基金份额101,500份。持有一年半后,该投资者将这101,500份交银精选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后端基金,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适用的转换费率为1.10%,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换总金额 =101,500×1.0500=106, 575元

  转换费=106,575×1.10%=1,172.33元

  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106,575-1,172.33)/1.0000=105,402.67份

  即该投资者可将持有的101,500份交银精选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105,402.67份交银货币后端基金份额。

  ③交银货币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入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换公式为:

  A=[B×C×(1-D)+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换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

  例三:某投资者将持有的100,000份交银货币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该100,000份交银货币前端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适用的转换费率为1.5%,则转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为:

  转换总金额 =100,000×1.0000=100,000元

  转换费 =100,000×1.5%=1,500.00元

  转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100,000-1,500.00+61.52)/1.0500=93,868.11份

  即该投资者可将持有的100,000份交银货币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93,868.11份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

  ④交银货币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入本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换公式为:

  A=[B×C +F] /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

  例四:某投资者投资将持有的100,000份交银货币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后端基金,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该100,000份交银货币前端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则转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100,000×1.0000+61.52)/1.0500=95,296.69份

  即该投资者可将持有的100,000份交银货币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95,296.69份交银精选后端基金份额,但其在未来赎回该交银精选后端基金份额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交纳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用。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但应最迟在新的公式适用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本次招募说明书增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和转换业务,以及权证投资的相关内容,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的估值”以及公司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

  “重要提示”部分

  增加:“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9月29日正式生效。”;“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6年3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5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等内容。

  “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一)基金管理人概况”:更新了联系人、公司情况等内容

  2、“(二)主要人员情况”:增加了新聘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许珊燕女士的简历;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名单。

  “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内容。

  “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1、场外代销机构

  增加:兴业证券、国信证券、银河证券、中信证券四家代销机构及其相关信息。

  更新:分别对更新中国农业银行、光大证券的客户服务电话、申银万国证券的法定代表人、交通银行联系人等相关信息予以更新。原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场内代销机构

  删除:原来列举的国泰君安等十家代销机构及其相关信息。

  增加:场内代销机构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以下简称‘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sseportal/ps/zhs/hyzq/zxzg_szjjt.jsp

  “六、基金的募集”部分

  1、删除:关于基金认购的相关内容。

  2、增加:基金实际募集情况的介绍。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

  1、删除:基金备案条件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的相关内容。

  2、增加:基金合同生效的生效日期。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

  1、删除: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2、增加: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开始时间;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开办时间、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增加了对本基金2006年2月23日至3月23日期间实行前端申购费率优惠的说明;

  3、更新: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场所的相关内容;基金赎回份额的限制和基金份额最低保留余额的限制,具体如下:

  “从2006 年2 月23 日起将场内和场外赎回的最低份额限制由原来的500份调整为100份,同时,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网点保有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由原来的500份调整为100份。”

  增加了“九、基金的转换”部分,包括基金转换的定义和基金转换受理时间等相关内容。

  “十、基金的投资”部分

  1、增加了权证投资的相关内容:投资方向中,增加了权证;投资策略中,增加了权证的投资策略;投资组合比例限制中,根据“权证通知”的要求增加了权证投资的限制内容,具体表述为: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

  (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2、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增加了“(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基金投资组合报告中相关数据截止期为2006年3月31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

  增加: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增加“十一、基金的业绩”,基金业绩中相关数据截止期为2006年3月31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增加了对权证投资估值方法的详细说明,具体如下:

  股权分置改革中获得的权证,未上市权证采用公允价值估值,已上市权证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市价(收盘价)计算。

  “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部分

  “(三)收益分配原则”中收益分配方式的条款增加了如下表述:“分红方式最终以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增加了对申购费、赎回费和转换费的相关说明。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

  1、在“(三)信息咨询、查询服务”中新增投资者对分红方式的查询。

  2、在“(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和转换业务”中更新了业务已经开通的相关信息。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披露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交银施罗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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