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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基金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 20:23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3803)定于2006年5月16日起开始办理场内、场外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现就场内、场外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赎回办理的时间安排:

  本基金为投资者受理赎回基金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参见发售公告或基金销售代理人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在本基金合同约定受理时间之外的日期或时间提出赎回申请,视为在下次受理基金份额赎回时间所提出的申请,其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为下次受理基金份额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提前公告,同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二、赎回的数额约定: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赎回的程序、数额以及基金交易账户保有最低基金份额限制,调整前应至少在一种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公告。

  3.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误差归入基金资产。

  4.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者委托销售机构代为办理基金赎回的,代销机构可以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受以上数额限制。

  三、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和场外的赎回费如下: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场外赎回费率     1年以内    0.5%

         1年(含)-2年以内    0.25%

           2年(含)以上    0

  场内赎回费率  不区分持有期限    0.5%

  注①:1年指365日,2年指730日。注②: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1.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注册登记等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总额的25%。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和要求,制定各类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区域、范围、行业、背景的基金投资者;针对购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金额或份额达到或超过一定标准的基金投资者;通过特定交易方式等进行基金交易的基金投资者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基金促销活动。

  在前述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者,对基金赎回费率进行调整。

  3.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赎回费率或转换费率,最新的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在公告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

  4.各销售机构在技术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开通各类电子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对电子交易方式适用更为优惠的赎回费率,且不受上述费率结构限制。基金管理人就电子交易方式进行赎回适用差别费率时,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

  四、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法定代表人:平岳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执行总裁:陈儒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陈姗姗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成立日期:1912年2月5日

  电话:(010)6659485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忻如国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ank-of-china.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庄为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平岳

  联系电话:(021)68604866

  联系人:张静

  网址:www.bocichina.com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177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顾文松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深圳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联系电话:(0755)82400862

  联系人:余江

  公司网址:www.pa18.com.

  7)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电话:(021)68768800

  传真:(021)68817271

  联系人:张琦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地址:www.gf.com.cn

  9)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2

  联系人:郭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客服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联系人:黄健

  网址:www.newone.com.cn

  3.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深交所和本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可通过深交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赎回业务的深交所会员单位:中银国际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联合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长江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吴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东海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北京证券、湘财证券、西部证券、恒泰证券、国盛证券、金信证券、江南证券、天和证券、兴业证券、平安证券、华西证券、西南证券、山西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广州证券、华安证券、国元证券、东方证券、东北证券、新时代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民生证券、国都证券、国联证券、财富证券、宏源证券、国海证券、泰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金通证券、金元证券等。

  场内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登载。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场内、场外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已于2006年4月18日开始办理申购业务,并已于2006年4月14日登载了相关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其他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im.com了解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赎回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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