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普天债券新增收费方式及调整费率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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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 06:5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为满足投资者投资需要,按照《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和“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等部分中有关“基金管理人有权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决定本系列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规定,经普天债券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经中国证监会
1、管理费费率由0.75%下调为0.60%。 2、托管费费率由0.20%下调为0.18%。 3、调整后的管理费、托管费费率适用A、B两类基金份额。 4、保留原申购、赎回费收费方式,选择缴纳申购赎回费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为A类基金份额;2006年5月15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自动归为A类基金份额。 5、增加销售服务费收费方式:选择在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缴纳申购赎回费的基金份额为B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基金代码,A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不变,仍为160602,B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为160608。 两类基金份额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 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T日A类基金资产净值/T日A类基金份额的总数 T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T日B类基金资产净值/T日B类基金份额的的总数 一、调整前、后的收费结构及费率标准对比
其中: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由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收取,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60%作为注册登记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40%归基金资产。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市场推广、销售(包括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定期的审计和监察稽核监督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支出和使用情况,确保其用于约定的用途。本基金的年度报告将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向说明。 二、基金转换业务 A类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率及规则与原转换费率及规则保持一致。 B类基金份额暂不提供转换业务,转换业务开放时间及具体转换业务规则将另行公告。 在确定B类基金份额转换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须最迟在基金转换业务开始日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公告。 注意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公告的相关内容对《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或调整,并予以公告。 2、《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关于普天债券基金(包括本方案中的A类和B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未涉及上述修改或与上述修改不冲突或不矛盾的,仍按原约定执行。 咨询方法: 本公告全文及此次调整具体情况,投资者可通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0755-82353668予以查询和咨询。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5月9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