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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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 17:18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关于同意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6〕48号)和《关于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6〕51号)的批准,自2006年3月30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至2006年4月21日募集工作结束。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6,145,562,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37,640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6,146,255,272.70份基金份额,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和约定,本基金本次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6年4月26日获得书面确认,本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15个工作日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4月27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