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增加持续性收费模式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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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 11:3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大成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大成债券基金”或“该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3年6月12日正式生效。截止目前,该基金累计分红达1.80元/10份基金份额,在同类型基金中名列前茅。 2003年7月9日,我公司公开发布“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交易及后端收费业务的公告”。后端收费模式下,本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随着持有基金时间延长而递减,直至
为进一步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回报广大投资人对我公司的长期支持与厚爱,经与该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协商一致,我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另外增加设置持续性销售服务费收费模式,原有的收费模式保持不变。 增加一种收费模式:持续性销售服务费模式 或称 持续性收费模式 销售服务费按照年费率,按日计提,计算公式为: 每日销售服务费 = 该收费模式下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总额×销售服务费率/年计提天数 对于采用持续性销售服务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其基金份额净值与采用现有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净值基本不同,采用不同的基金代码。 对于已有的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其基金份额净值是一致的,统一公布一个基金份额净值。但对采用持续性销售服务费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另外单独公布其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申购时,每笔申购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收费模式,且持有期间不能在不同收费模式之间进行转换。同时,目前暂不开放持续性销售服务费收费模式下大成债券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在本基金中,申购费和持续性销售服务费不会同时收取。增加一种新的收费模式,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并无影响。 对于采用持续性销售服务费模式的新的申购,每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持续性销售服务费模式的基金代码为:092002。 前述新的费率结构及相关说明,不涉及各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新的收费模式自2006年4月24日起正式生效。 咨询方法: 1)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m.cn 2)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深圳:(0755)83183388-6868 北京:(010)85633388-6868 上海:(021)53599588—# 3)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四月二十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