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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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 17:0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五、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由注册登记人开立的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基金管理人应将验资报告及本基金备案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收到证监会书面确认之后发布基金募集情况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七、本次发行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 吴雄伟 成立时间:1998年7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6904 联系人:庄为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480亿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1.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公司网址:www.boshi.com.cn (五) 注册登记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六)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贡院六号E座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贡院六号E座9层 电话:010-65171188 传真:010-65176800 联系人:黄伟民 经办律师:黄伟民、刘伟宁 (七)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 021-61238888 传真: 021-61238800 联系人: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 汪棣、薛竞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4-15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