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09:3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2号文件批准,于2006年2月23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6年3月13日,基金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8,838,501,210.85元人民币,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1,394,600.59元人民币。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06年3月15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137,729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有效份额为8,838,501,210.85份基金份额,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1,394,600.59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8,839,895,811.44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记入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3月20日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已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3月2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