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摩根关于暂停邮寄账单的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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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 02:5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直以来严格按照旗下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向基金投资人邮寄账单。除基金投资人主动要求不寄送账单、或仅要求寄送电子账单等情况外,我公司一般将定期向旗下基金投资人寄送账单。但由于部分基金投资人预留邮寄地址错误或不全,致使邮寄的账单屡次被退回或无法寄送。为保护客户信息,避免信息泄漏,提高服务效率,我公司将对属于下列情形的基金投资人暂停邮寄账单:
1.向基金投资人预留地址邮寄的账单遭到退邮次数大于等于3次。 2.基金投资人预留地址信息为非汉字字符,一个汉字字符,或“不寄送”、“不要寄信”、“不需邮寄”等预留地址信息明确表示不需要邮寄账单,或“不详”等明显无效的预留地址信息。 特此提示基金投资人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51fund.com,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电话(21)3879 4888了解预留地址信息,并可到销售机构对预留地址信息进行修改。在基金投资人预留地址信息有效修改后,我公司将恢复对该基金投资人的定期邮寄账单服务。 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2月2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