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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10:54 证券时报

  (2005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龙系列基金”或“本系列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3】114号文批准公开发行。本系列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3年12月5日正式生效。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系列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系列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系列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系列基金没有风险。

  本系列基金由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和将来经批准纳入本系列基金管理的其它基金组成。本系列基金使用同一个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同一基金托管人托管。不同的基金具有不同的投资政策,独立核算,分帐管理,分别进行注册登记。投资者根据持有不同基金的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本系列基金产品特性。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系列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系列基金的基金合同已经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作了修订并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进行了公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经本系列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5年12月31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1998年3月5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3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700号港泰广场22-23楼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1.1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上海爱建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上海仪电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

  信息披露负责人:丁昌海

  联系电话:(021)23060282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14年证券从业经历。1982年起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中国投资银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2年起任国泰证券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1998年3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1999年10月起任董事长。

  李春平,董事、总经理,硕士,EMBA,13年证券从业经历。1993年起历任国泰证券公司行政管理部经理、延平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1999年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9年10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

  袁平,董事,硕士。1989年起先后在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国资财务有限公司、万宝集团、上海波尔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富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2002年1月起至今担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总经理。

  何伟,董事,硕士,13年证券从业经历。1993年至1999年担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总裁办主任、资产管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北京总部总经理、北京、上海、黑龙江营业部总经理、投资二部经理等职。1999年起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企业融资总部总监、收购兼并总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等职。2005年至今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办公室主任。

  周志平,董事,本科。曾任铁道兵十一师技术员,武警江西总队后勤部助理员、处长,北京武警总队后勤部处长,科瑞集团投行部总经理,现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业务部负责人。

  张和之,董事,硕士。曾任北京半导体器件二厂财务科会计主管、审计科干部,水利电力部机关财务处主任科员,能源部机关财务处副处长,电力部机关事务局经营财务处处长,国电中兴实业发展总公司总会计师,现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明芝,董事,本科。1994年起在上海商业网点股份公司从事投资计划和资产管理工作,1998年历任上海爱建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基金部副经理、资产信托总部总经理。

  龚浩成,独立董事,硕士。长期从事金融证券研究和管理,1979起历任上海财经学院副教授、教授、副院长,1984年起历任人行上海分行副行长、行长,上海外管局副局长、局长,1992年起任上证所常务理事,1995年起任上海证券期货学院院长。

  曹尔阶,独立董事,本科。长期从事金融证券研究和管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高级顾问,中国财科所教授,清华大学、中央财大、中国金融学院兼职教授,曾任中国投资咨询公司总经理。

  吴鹏,独立董事,博士。著名律师,执业范围包括金融证券,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北京大学客座教授,曾在日本著名律师事务所从事与中国相关法律工作,日本西南大学讲授中国法律。

  董辅礽,独立董事,博士。(因病去世,待增补。)

  2、监事会:

  黄明达,监事,博士研究生。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讲师,深圳龙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总经理。

  李芝樑,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宣传部干事,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债券基金部副经理,现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债券基金部经理。

  黄永明,监事,硕士研究生,10年证券从业经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副总监,1995年起任国泰证券公司行政管理部经理,1998年起历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部、监察部、行政管理部负责人。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陈坚,副总经理,MBA,证券从业年限13年。1994年起历任国泰证券公司研发部副总经理、总经理,1998年起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甦,副总经理,金融学博士后,8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在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投资研究中心任研究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心组合管理处副处长。2003年3月起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历任投资总监、副总经理职务。

  丁昌海,督察长,硕士,13年证券从业经历。1994年起历任国泰证券公司证券发行部项目经理、副经理,证券投资二部和基金管理部经理,1998年起历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研究开发部总监,稽核监察部总监,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现任公司督察长,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

  4、基金经理

  (1)金龙债券基金

  何旻,基金经理,男,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金融经济学硕士(MSc in Finance and Economics)。9年证券从业经历。1998年加入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先后担任研究开发部行业研究员、综合研究小组(包括债券研究)负责人,基金管理部、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

  (2)金龙行业基金

  崔海峰,基金经理,男,经济学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历。1999年加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研究开发部副经理、金鑫基金经理助理、金盛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国泰基金首席基金经理,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由总经理李春平、副总经理陈甦、总经理助理徐智麟、研究开发部总监周传根、基金管理部副总监潘云、督察长丁昌海、首席基金经理崔海峰、首席分析师徐学标等组成。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金运

  成立时间: 1993年1月9日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9.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联系人:刘婷

  联系电话:(021)3878483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经过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展一直保持较快的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在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领先水平。截止到200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全行总资产规模已达5194.56亿元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4580.68亿元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3474.86亿元人民币,不良贷款比例仅为2.20%(根据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截止到2005年9月30日,实现净利润17.72亿元人民币,每股收益达0.453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资产托管部下设市场发展部、托管运作部、技术保障部、内控管理部四个职能部门,在深圳设立基金托管分部,现有员工21人。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700号港泰广场22-23楼

  传真:(021)23060366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3134688

  联系人:孙艳丽、陆未定

  网址: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贵宾楼一层

  电话:(010)68498552、(010)68498575

  传真:(010)68498182

  联系人:隋素梅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国泰电子交易网站:www.gtfund.com

  国泰电子交易热线:021-23060367

  联系人:严仁明

  2、代销机构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张广生

  电话:(021)38784833

  联系人:杨静

  客服电话:(021)68881829

  (2)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 021-58781234

  联系人:王玮

  客服电话:95559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服务热线: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4)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108号8-1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108号8-12层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联系电话:(0571)85783707

  传真:(0571)85106383

  联系人:何燕华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 金芸

  (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64738844

  联系人:胡洁静

  (7)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联系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电话:(0591)7541476

  传真:(0591)7612514

  联系人: 缪白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82943234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王玉亭

  (10)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

  (11) 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180号五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180号五层

  法定代表人:段虎

  联系电话:0531-5689690

  传真:0531-5689900

  联系人:罗海涛

  (1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法定代表人:经叔平

  联系电话:010-58560666-8988

  联系人:吴杰

  (13)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1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浦东大道72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电话:021-62568800*3019

  传真:021-62568800*3019

  联系人:盛云

  (1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783195829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李亚薇

  网址:www.cmbchina.com

  (16)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石路爱河桥26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1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6、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1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南塔14-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23685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1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九江路11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九江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电话:021-65076608-406

  传真:021-65213164

  联系人:成竹娟、吕劲新

  客户服务电话:8002200071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3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700号港泰广场22-23楼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电话:(021)23060366

  联系人:孙艳丽、陆未定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 建外SOHO A座3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 建外SOHO A座31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10)5878 5588

  传真:(010)5878 5599

  联系人:王建平、王恩顺

  经办律师:王建平、王恩顺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邮编:200120)

  办公地址: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邮编:200021)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 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薛竞

  四、基金名称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一) 国泰金龙债券基金

  在保证投资组合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较高的当期收入和总回报,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二)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

  有效把握我国行业的发展趋势,精心选择具有良好行业背景的成长性企业,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一)国泰金龙债券基金

  本基金为开放式债券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种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和一级市场股票。债券品种主要指国债、金融债、平均AA级以上的企业债、可转换债,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一级市场股票指网上申购的新股。

  (二)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保持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不高于75%,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20%,其余为现金。其中投资重点是预期具有良好发展态势的优势行业中的成长性上市公司,这部分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八、 投资策略

  (一)国泰金龙债券基金

  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兼顾中短期经济周期、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通过债券置换和收益率曲线策略等方法,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管理。在有效控制利率和信用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者谋求稳定的低风险收益。

  在投资策略上,将着重对中长期(3-5年)趋势的分析,防范和规避长期债券的利率风险。所考虑的长期因素有政策因素、国内外产业结构的变化以及利率的波动等。根据对长期趋势的预期来决定组合久期的总体变动范围,进行年度动态调整。根据周期性的经济因素决定短期内组合久期的变动范围。

  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附带期权的债券品种,相应于股票而言,具有低风险低收益的特征。在承担相同风险的状况下,转债的收益较高。在可转债投资方面,本基金将积极参与一级市场的申购,投资转债二级市场时注重企业基本面的分析;短期投资上偏重转债的期权价值,中长期投资上以转债的期权价值和债券价值并重为策略。

  (二)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

  本基金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资产配置有效规避资本市场的系统性风险,通过行业精选,确定拟投资的优势行业及相应比例,通过个股选择,挖掘具有突出成长潜力且被当前市场低估的上市公司。

  九、 业绩比较基准

  (一)国泰金龙债券基金

  以中信全债指数收益率作为衡量基金业绩的比较基准。

  (二)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上证A股指数和深圳A股指数的总市值加权平均,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上证国债指数。

  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75%×[上证A股指数和深圳A股指数的总市值加权平均]+25%×[上证国债指数]。

  十、 风险收益特征

  (一)国泰金龙债券基金

  属于收益稳定、风险较低的品种。

  (二)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

  承担中等风险,获取相对超额回报。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些列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根据本系列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06年1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05年12月31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国泰金龙债券

  1、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3、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4、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其他资产的构成如下:

  (3)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二)国泰金龙行业

  1、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4、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6、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3)其他资产的构成如下:

  (4)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05年12月31日,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金龙债券基金

  (二)金龙行业基金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包括: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投资交易费用;

  4、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持有人大会费用;

  6、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运作费用计提原则、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计提原则:本系列基金旗下各基金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各基金资产分别承担。各基金共同发生的费用,按相关协议规定或按各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占本系列基金总的资产净值的比例分摊。

  2、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各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年费率计提,具体为:

  A.国泰金龙债券基金:0.6%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半年后(含半年),经基金托管人核对,如当日本基金的基金单位累计资产净值低于1.00元时,基金管理人将从下一日起暂停收取管理费,在当日累计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低于基金单位面值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同样暂停收取基金管理费。直至本基金累计资产净值高于1.00元(含)后,基金管理人恢复收取基金管理费。

  B.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1.5%

  (2)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乘以该基金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R为基金管理费年费率

  (3)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各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1)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年费率计提,具体为:

  国泰金龙债券基金:0.2%;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0.25%。

  (2)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乘以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基金托管费年费率

  (3)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各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4、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各基金费用。

  (三)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各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五)本系列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国泰金龙债券基金:

  5万以下 1%;

  5万(含)—100万  0.8%;

  100万以上(含)   0.6%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

  100万以下   1.2%

  100万以上(含)   1%

  2、赎回费率

  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和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赎回费率相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时,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期未满2年的,赎回费率为0.2%;持有期超过2年(含)的,赎回费率为0。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扣除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后,剩余部分全部归入基金资产,归入基金资产的赎回费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3、转换费率: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转换为国泰金龙债券基金时,免收基金转换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国泰金龙债券基金转换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时,持有期超过90日(含)的,免收基金转换费;持有期小于90日,基金份额持有人需支付基金转换金额0.3%的基金转换费。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 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 对2005年8月15日刊登的本系列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5年第一号)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

  2、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 “主要人员情况”等。

  3、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

  4、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增加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作为直销机构以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代销机构。

  5、在“六、基金的申购、赎回”中增加国泰电子交易平台的信息。

  6、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

  7、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对“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项下的“三、估值方法”项下的“2、债券估值”项下的第(5)点进行了批注,明确目前本基金对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的实际估值方法为:银行间同业市场当日有交易按照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进行估值,没有交易按照成本与最近交易日市价孰低法进行估值。

  9、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增加和更新了电话服务、信访服务、网上交易服务、短信提示服务发送服务、资料寄送服务、电子邮件电子刊物发送服务、交易服务、投诉处理和受理等内容。

  10、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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