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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红利混合型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09:37 证券时报

  (2005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5年4月25日证监基金字[2005]68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6月3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5年12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5年12月31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设立日期:1998年4月9日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总经理:范勇宏

  联系人:张弘弢

  联系电话:(010)88066688

  传真:(010)8806656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38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凌新源先生:董事长,硕士。现兼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钢铁工贸集团公司总裁助理、中国冶金进出口总公司总裁助理、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业务部副经理。

  范勇宏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博士。曾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华北业务总监、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干部。

  李民吉先生:董事,硕士。现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负责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东四十条营业部总经理、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首创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范剑先生:董事,硕士。现任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曾任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

  李洋先生:董事,学士。现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保全部总经理。曾任北京市财政局外事财务处处长。

  王邦志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信贷部项目经理、证券总部总经理。

  王连洲先生:独立董事,学士。现已退休。中国《证券法》、《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三部重要民商法律起草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曾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印制造币局工作。

  龙涛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现任海问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教授。曾在毕马威国际会计公司纽约分部从事审计和财务分析工作。

  涂建先生:独立董事,学士。现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管理中心主任,并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

  鲁明泓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哥伦比亚大学客座研究员。曾在美国哈佛大学做博士后研究工作。

  刘芳勤女士:独立董事,学士,高级经济师。现已退休。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朝阳支行副行长、吉林省长春市计划委员会副处长。

  滕天鸣先生:执行副总经理,硕士。1998年11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和机构理财部总经理等。

  李操纲先生:副总经理,博士。曾任南京民信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经理。

  方瑞枝女士:督察长,硕士。曾在中国金融出版社工作。

  周伟明先生:监事,硕士。现任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高级研究员、市场研究部经理、副总经理。曾任江苏联合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员、上海分部经理。

  张鸣溪先生,监事,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北京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财务总监。曾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并购业务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瞿颖女士:监事,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部业务主管。曾就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泰康人寿保险公司。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孙建冬先生:33岁,经济学博士。证券从业经验9年。曾就职于中国银河证券资产管理总部、华鑫证券公司、嘉实基金管理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证券研究和投资工作。2004年7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范勇宏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滕天鸣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

  王亚伟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文动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杨爱斌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监。

  石波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股票投资部执行副总经理、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文鸣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张益驰先生: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程海泳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仟玖佰肆拾贰亿叁仟零贰拾伍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  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74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原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2004年9月,原中国建设银行重组分立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继承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相关资产与负债、以及相关权利和义务。中国建设银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商业银行产品与服务。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中国建设银行的总资产达人民币42,241亿元,贷款总额达人民币23,744亿元,存款总额达人民币37,813亿元。根据《银行家》杂志按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总资产进行的排名,中国建设银行在全球银行中列第35位。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获《银行家》杂志评选为我国“年度最佳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多个产品与服务上在国内银行业居于市场领先地位,包括基本建设贷款、住房按揭贷款和银行卡业务等。中国建设银行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与多个大型企业集团及中国经济命脉行业的主导企业保持银行业务联系。中国建设银行在国内拥有广泛的网络,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拥有约14,250家分支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基金托管部,基金托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和监督稽核处7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50余人。

  2、主要人员情况

  罗中涛,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暂时主持日常工作,曾就职于国家统计局、建设银行总行评估、信贷、委托代理等业务部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统计、评估、信贷及委托代理业务具有丰富的领导经验。

  李春信,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计划部、筹资部、国际业务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计划、个人银行及国际业务具有丰富的领导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兴华、兴和、泰和、金鑫、金盛、金鼎、汉博、通宝、通乾、鸿飞、银丰共11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华夏成长、融通新蓝筹、博时价值增长、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包括宝康消费品、宝康债券、宝康灵活配置3只子基金)、博时裕富、长城久恒、银华保本增值、华夏现金增利、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国泰金马稳健回报、银华-道琼斯88精选、上投摩根中国优势、东方龙、博时主题行业、华富竞争力优选、华宝兴业现金宝、上投摩根货币、华夏红利、博时稳定价值、银华核心价值、上投摩根阿尔法、中信红利精选共24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财产规模达798.43亿份。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总经理:范勇宏

  电话:(010)88066688

  传真:(010)88066508

  联系人:吴志军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7598409

  联系人:曲华蕊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韩星宇

  (3)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郭京华

  (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0294

  联系人:孙洪喜

  (6)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胡继之

  电话:(0755)82133066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唐山路218号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6507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孙丽、李莹莹

  (9)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10-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10层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电话:(010)68431166

  传真:(010)88018657

  联系人:任杰、马嘉伦

  (10)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004室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7271

  联系人:张琦、陈建东

  (11)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大钟亭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电话:(025)83364032

  传真:(025)83364032

  联系人:石健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联系人:黄健

  (1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1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138-1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树

  电话:(0431)96688-99、(0431)5096733

  传真:(0431)5680032

  联系人:高新宇

  (15)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安贞大厦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安贞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电话:(010)64482828-390

  传真:(010)64482090

  联系人:马泽承

  (16)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3561

  传真:(0755)82492062

  联系人:盛宗凌

  (17)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882、721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袁红彬

  (18)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高峰

  (19)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解放南路123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解放南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钟伟华

  电话:(020)83270846

  传真:(020)83270505

  联系人:陈新

  (20)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石路爱河桥26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21)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郑辉

  电话:(0755)83025695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金春

  (22)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东路139号华能联合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865020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发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总经理:范勇宏

  电话:(010)88066688

  传真:(010)88066566

  联系人:毛伟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法定代表人:王丽

  联系电话:(010)66575888

  传真:(010)65232181

  联系人:李娜

  经办律师:李志宏  李娜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西二办公楼8层

  法定代表人:郑树成

  联系电话:(010)85207788

  传真:(010)85181218

  联系人:陈曦

  经办注册会计师:景宜青、张扣娣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决策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依据。

  (二)投资管理体制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总监负责制,投资总监是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执行代表,对基金经理团队的整体投资业绩负责。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基金的资产配置政策、审批重大单项投资决定等。

  本基金基金经理的主要职责是在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资产配置范围内,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并向中央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

  中央交易室负责交易执行和一线监控。通过严格的交易制度和实时的一线监控功能,保证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的执行。

  (三)投资管理方法

  在资产配置层面,本基金将采取积极的资产配置策略,根据对宏观经济、政策和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上的配置比例。在个股层面,基金主要选择具备良好现金分红能力且财务健康、具备长期增长潜力、市场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积极的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20%~95%;债券投资比例范围为0~80%;同时,为满足投资者的赎回要求,基金持有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短期金融工具的资产比例不低于5%。

  本基金资产配置的主要方法是:采用定量工具,基于价值分析方法,定期估算股票市场整体的合理市盈率,并与市场实际平均市盈率水平做比较;根据两者之间的差异,结合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证券市场走势的定性分析,判断股票市场是否被高估或低估以及偏离的程度,并据此进行资产配置。一般情况下,当估算市盈率高于实际市盈率水平,且判断市场存在明显低估时,基金将增加股票投资比例;当估算市盈率低于实际市盈率,且判断市场存在明显高估时,基金将减少股票投资比例。

  基金定量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GDP增长率、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增长率、A股全市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A股市场收益率、国债基准收益率和全市场市盈率及其变化趋势。定性分析重点关注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汇率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等。

  2、个股选择策略

  (1)建立初选股票池

  本基金主要根据过去3年上市公司的历史分红状况建立初选股票池。初选股票池包括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股票:

  - 在过去3年进行过2次以上分红的个股;

  - 预期将会推出较优厚红利分配方案的个股;

  - 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新股。

  未来,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本基金还将关注将采取回购股票、股权分红等创新方式,作为现金分红的替代措施,以提高股东回报的上市公司股票。

  (2)建立备选股票池

  在初选股票池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财务指标分析和业务模式分析,对初选股票池成分股进行筛选,确定备选股票池。

  ①财务指标分析

  股票投资收益率的提升由现金流、盈利能力、成长性和估值等4类价值驱动因素决定,这4类因素分别与一定的财务指标相对应(见表1)。本基金将通过对代表价值驱动因素的财务指标的分析,筛选出过往业绩优良的红利股。

  表1:四类因素及其对应的财务指标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将主要根据经营性现金流、净资产收益率、税后利润增长率和市净率(P/B)等4项代表性指标在过去3年的变化情况,分析各类因素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影响。结合不同的市场情况,除了上述4项指标以外,基金还将对各类因素中的其他财务指标予以关注。

  ②业务模式分析

  财务指标只是代表了过往经营业绩,本基金将在财务指标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筛选出未来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红利股。这类上市公司的业务模式具有下面两个特点。

  - 有明确的盈利增长前景

  经济发展使得消费者生活质量标准不断提升,对产品和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与其他经济体相比,中国经济的内需市场存在着巨大的潜力。中国沿海发达地区人均GDP已经达到1000美元以上,但其多项产品和服务的人均水平与国际平均水平相比仍存在着较大差异。与此相关的上市公司,具备长期持续增长的潜力,是本基金关注的重点。

  经济发展存在着结构性的不平衡,某些行业和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尽管有大量的潜在需求,但是未来较长时间内,其总量供给能力不足,或者生产能力增长速度落后于潜在需求增长速度,短缺是这类上市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的基础。本基金对这类上市公司也将予以关注。

  - 有难以复制的竞争优势

  难以复制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具有自然垄断或国家特许经营的特性;具有显著的品牌优势;具有产品定价能力,毛利率稳定;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强大的分销网络。上市公司只有具备难以复制的竞争优势,才能把盈利前景转化为真实的盈利,本基金将在盈利前景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竞争优势分析,最终确定备选股票池。

  (3)实地调研

  研究团队将通过案头分析、公司实地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备选股票池成份股基本面数据的真实性,确保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估计的合理性。研究员将把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国际、国内同行业的公司作比较,调研与公司有关的供应商、客户、竞争对手等各方的情况,从行业主管机关、税务部门、海关等进行第三方数据核实等。

  实地调研过程中,研究团队还将关注上市公司的红利分配计划,了解上市公司的红利分配意愿。对于具备良好红利分配能力且具有红利分配意愿的上市公司,本基金将予以重点关注。

  (4)建立投资组合

  研究团队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个股买入名单和卖出名单。基金经理将根据自己的判断、市场时机和个股流动性情况,建立投资组合。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主要目标是优化基金流动性管理,并分散股票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包括可转债)。

  (1)类属配置策略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基金债券资产将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和央行票据。在预期股票市场收益率上升但风险较大时,基金将提高可转债投资比例,在市场流动性充足的情况下,基金将利用税收优势,适当增加对企业债和金融债的投资。

  (2)期限配置策略

  基金将结合对市场利率、通货膨胀率及其他核心宏观经济变量的分析,确定期限配置策略。在预期市场利率上升或收益率曲线更加陡峭的情况下,基金将降低组合久期、减持长期债券、增持短期债券,以降低利率风险;在预期市场利率稳定或下降、收益率曲线趋于平坦的情况下,基金将提高组合久期、减持短期债券、增持长期债券,以提高基金收益。

  (3)个券选择策略

  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债券,将是本基金债券投资重点关注的对象:

  - 具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

  - 在信用质量和剩余期限类似的条件下,到期收益率较高的债券;

  - 风险水平合理、有较好下行保护的债券;

  - 在同等条件下信用质量较好的债券。

  (四)投资管理程序

  研究、决策、组合构建、交易、评估、组合调整的有机配合共同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严格的投资管理程序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正确执行,避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1、研究

  本基金股票投资研究依托公司整体的研究平台,同时整合了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公司研究员按行业分工,负责对各行业以及行业内个股进行跟踪研究。在财务指标分析、实地调研和价值评估的基础上,研究员对所研究的股票、行业提交投资建议报告,供基金经理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参考。此外,公司有专门的宏观经济研究员,负责分析消费、投资、进出口、就业、利率、汇率以及政府政策等因素,为资产配置决策提供支持。公司还设有固定收益部,专门负责债券投资研究。

  2、资产配置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判断一段时间内证券市场的基本走势,决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等资产类别间的分配比例范围。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内,决定基金的具体资产配置。

  3、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根据研究员提交的投资报告,结合自身的研究判断,决定具体的投资品种并决定买卖时机,其中重大单项投资决定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对于拟投资的个股,基金经理将采取长期关注、择机介入的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风险。对于买入的股票,基金的持有周期一般较长,长期持有的操作策略可有效降低基金的交易费用和变现成本,从而提高基金的收益水平。

  4、交易执行

  中央交易室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监控内容包括基金资产配置、个股投资比例等。

  5、风险与绩效评估

  数量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风险报告使得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能够随时了解组合承担的风险水平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策略。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收益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以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理将跟踪经济状况、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新华富时150红利指数,债券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构成为:

  基准收益率=新华富时150红利指数收益率×60%+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收益率×40%

  未来,如市场中出现更具有代表性的红利股指数、债券市场指数,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基金的基准指数或其权重构成。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风险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红利股,属于中等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6年1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5年12月31日。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

  (3)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元      

  (4)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一)基金业绩

  (二)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情况表

  单位:元/每份基金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运作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运作过程中,从基金财产中支付的费用包括: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

  (6)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费用。

  2、基金费用的费率、计提标准、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划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划付给基金托管人。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本条第(一)款第1项中第(3)至第(6)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关合同等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并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二)基金销售费用

  1、申购费

  (1)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

  (2)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时,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3)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时,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2、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为0.5%。其中,须依法扣除所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3、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数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率(或=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数=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数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或收益归入基金资产。

  例一: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四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000元、1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各笔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如果该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各笔申购获得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2)赎回金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在认购/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申购费,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如果投资者在认购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后端认购费用=赎回份数×基金份额面值×后端认购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后端认购费用

  其中,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数×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后端申购费用

  例二: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份,该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其在认购/申购时已交纳前端认购/申购费,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额=10,000×1.250=12,500元

  赎回费用=12,500×0.5%=62.5元

  赎回金额=12,500-62.5=12,437.5元

  例三:假定某投资者在募集期内认购本基金份额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并分别在半年后、一年半后和两年半后赎回10,000份,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025、1.080和1.140元,各笔赎回扣除的赎回费用、后端认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例四:假定某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该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并分别在半年后、一年半后和两年半后赎回10,000份,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30、1.300和1.360元,各笔赎回扣除的赎回费用、后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转换费用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1)基金转换费:无。

  (2)转出基金费用: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应收的赎回费收取费用,如该部分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模式购买,需收取正常赎回时应收的后端申购费。

  (3)转入基金费用:对转入基金申购费费率进行优惠,收取优惠申购费,细则如下:

  ①华夏成长、华夏债券、华夏回报、华夏大盘精选和华夏红利之间的转换

  第一、任意收费模式基金A转入前端收费基金B(A→B)

  如果B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A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其差额部分即为转入B基金时的优惠申购费率;反之,则转入B基金时的申购费率优惠至0。

  特例处理:由于华夏红利申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前端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500元,对于转换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华夏债券转入华夏红利前收费收取固定申购费用500元。

  第二、任意收费模式基金A转入后端收费基金B(A→B)

  A基金持有到后端申购费率为0的年限,即视为转入B基金的已持有期。例如,任意收费模式华夏债券转入华夏红利后收费,转入时即视为已持有华夏红利满5年。

  ②华夏现金增利与华夏成长、华夏债券、华夏回报、华夏大盘精选和华夏红利之间的转换

  第一、其他基金转入华夏现金增利

  因华夏现金增利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为0,转换时等同于正常申购。

  第二、华夏现金增利转入其他基金前端收费

  优惠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0.25%*华夏现金增利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特例处理:由于华夏红利基金申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前端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500元,对于转换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华夏现金增利转入华夏红利前收费收取的申购费计算公式为:

  申购费用=500-转换金额×0.25%×华夏现金增利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第三、华夏现金增利转入其他基金后端收费

  在计算转入基金的持有年限时,其持有期从买入华夏现金增利基金的时间开始计算。为处理申(认)购时间不同的多笔华夏现金增利的转出,对华夏现金增利基金的持有时间的确定有特殊规定,即每当有华夏现金增利基金新增份额时,均调整持有时间,计算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持有时间=原持有时间*原份额/(原份额+新增份额)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并按规定提前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8日发布公告,对基金网上交易前端认购、申购费率实行优惠。前端收费模式优惠费率不按金额分档,统一为认购金额或申购金额的0.6%。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在“二、释义”部分,删除了对“募集期”和“认购”的解释;

  2、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等;

  3、对“四、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4、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的“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新增了“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代销机构信息;

  5、更新了 “六、基金的募集”章节的内容,概括描述了基金的募集情况;

  6、更新了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章节的内容,概括描述了基金合同生效的情况;

  7、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新增了直销机构的详细网点与销售机构联系方式等。新增了“基金份额的转换”和“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8、新增了“九、基金的投资”中投资组合报告,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9、新增了“十、基金的业绩”;

  10、根据法律法规,规范了“十一、基金的财产”部分的描述;

  11、删除了“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认购费用部分,新增了“基金销售费用”部分;

  12、更新了“十六、基金信息披露”部分,增加了“总则”和“本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两部分;

  13、更新了“十七、风险揭示”部分,增加了权证投资的风险揭示;

  14、按法规要求更新了“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5、按法规要求更新了“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6、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客户服务;

  17、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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