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ETF及市价委托等业务全网测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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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09:23 证券时报 | |||||||||
各会员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已于2005年11月14日发出“关于做好ETF业务及市价委托等相关技术准备工作的通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今年1月20日发出“关于做好协助冻结流通证券和深市投资者开设证券账户同时开通网上查询服务的技术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 4.36)。为进一步做好ETF交易及申购
1、测试内容为模拟ETF交易及申购赎回、市价委托申报及相关的登记结算(包括结算数据发送)业务全过程,以及协助冻结流通证券业务、开设证券账户同时开通网上查询服务业务的申请及处理过程。 2、请各会员认真组织测试,按照《ETF及市价委托等业务第一次全网测试方案》及业务细则和相关技术文档做好相关准备,落实专人负责本次测试工作。 3、测试相关文件可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 首页之“技术专栏”(www.szse.cn/main/rules/Catalog_1045.aspx )或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om.cn下载。相关文件包括《ETF及市价委托等业务第一次全网测试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 4.36)、《深圳证券交易所ETF业务券商技术系统变更指南》、《关于ETF登记结算业务与数据接口说明(测试用稿)》、《ETFs登记结算实施细则(测试发布稿)》,《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五种市价委托的业务说明》,《关于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流通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协助冻结流通证券业务指引》、《冻结流通证券业务测试数据样例》,《深市投资者开设证券账户同时开通网上查询服务业务方案(测试用稿)》等。 测试联系电话 深圳证券交易所:0755-82083510 中国结算公司: 0755-25946080,25987818(深圳分公司) 深圳证券通信公司:0755-83182222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2月9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